-
1 # 70自駕侶
-
2 # 小咖4192
這要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
如果你是肇事者,負主要責任或者全責的話,你如果車輛沒買第三者責任險,那你就要拿錢,如果你有錄音或其他證據證明受害人放棄賠償責任的話,也許會少出或不出錢,車子買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話,出事後,立即報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
如果肇事者不是你,你也是受害方,那就根據交警責任認定,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如果你帶同事回家,用的是非機動車輛,如腳踏車,那麼按交通法規,帶人年齡不能超過12歲。如果是你違法,且承擔主責或全責沒有買相關保險的話,那就面對現實吧,逃避不掉的責任,就要承擔。
一般車子不要隨便捎人,拉人多了,涉嫌非法營運,出了事故,就是給自己帶出沉重經濟負擔,好心辦壞事,何必呢 。
-
3 # 傲然金燦燦
這樣的事,1,從道義上講,你的同事很不講情講義;你能帶上他說明你是善良、重情重義之人!你的同事是搭車同行,既不付費也不加油,發生事故理應對所產生的後果自行承擔。如果是理性之人或是很講究的人還應該為你承擔一些必要的損失為對!
我認為,作為你的同事,他應該按照他事發當時的意思表示去做才是最正確的選擇!那樣做既維繫了你們同事間的情誼,也不失自身的尊嚴,還能充分映照出你同事人格的高尚!然而,你的同事卻沒有這樣做。對這樣的人,我們碰到了,只好自認倒黴。
2,從法律層面講,你是應該承擔責任的;因為你自行駕駛的車輛裡,載行著他,由於你的過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就應該由你承擔!但是,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對方屬於搭乘你的車,你並未收取他的任何費用,說明你沒得到利益,帶上他完全是出於情感方面的因素,所以,在他要求你對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你不應全額賠付,而應適當的減少!
-
4 # 趙振海998
人活著就是一個情字,人們在交流中沒有了情就沒有危機,也就沒有了溫馨的世界。就像機器人一樣沒有表情,人們在生活當中準備好多的協議書以防不測。其實我們認真的思考就會得出結論,好多社會交流就不存在了,比如聚會,婚喪嫁娶等好多活動都沒有了。話又說回來有駕駛證它就是一個協議,一定要追責的話誰也跑不了。我認為生活當中不能沒有情,維持生活更離不開情!
-
5 # 走四方1785
當你同意同事搭乘你的車時,你就已經擔起了交通事故的風險,法律責任是無法推卸的,今後做事前應該首先考慮你的承受能力!
-
6 # 風溪河
按法律辦事,你肯定是有責任的。好好協商解決吧。一般說來,自己開車,少帶熟人坐車,人家雖先說不找你,但事情發生了,肯定找你,而且法律也支援受害方。
-
7 # 谷萬里
我聽說,今年新出臺的民法典對這件事有了明確的說法,民法典中有一個好像是友情搭載或者善意搭載的說法,指的就是熟人之間免費搭載。這時候如果出現了問題,除了司機有明顯的故意之外,都不需要負責,具體規定建議你查一下民法典或者找律師諮詢。
-
8 # 紅樓夢9562
這是交通事故,甲乙方和三方,是是乙方的責任,應由乙方負責,是甲方你的技術方面責任你要負責,還有是你要帶還是她要你帶,有區別,乙方把錢給你,你要為同事負一定的責任,你同事不要你負責,可能費用比較高,經濟岀了問題負擔一部分也常,我們這有個坐電三輪岀事故,根據協商,對方賠了電三輪錢,而坐車的不管了這就不好了。
-
9 # DC阿李
誰的責任誰負責,責任劃分有交警隊,然後你有多少責任就承擔多少,不行就走法律程式,再說都有保險!你想推脫責任嗎?同事不讓你負責,你就不負責了嗎?做人要有擔當
-
10 # 吳律師說法
首先看你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大小、購買保險的情況來確定是否應該負責。
中國《民法典》第一次規定了“好意同乘”條款。好意同乘指的是一方基於好意,無償讓另一方搭乘自己車輛的行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會出現同事之間、親朋好友之間、鄰居之間免費相互搭乘車的情況。在搭載的過程中,難免發生事故,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搭載人受傷了,往往會出現受傷方向車輛駕駛人索賠的情況。為此,中國《民法典》新增了關於好意同乘條款,為善意的被搭載人減輕責任。
《民法典》第1217條明確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做為一種善意施惠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讓車輛駕駛人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會讓助人為樂的人心寒,不利於弘揚社會傳統美德。
對此,我們應注意到,對於善意的被搭載人,其過錯責任可以得到減輕,而不是全部免責。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對交通事故侵權賠償順序也作了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如果有交強險和商業保險,一般是不需要自己掏錢賠償的!
回覆列表
你是有責任的,應該承擔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
你同意同事坐你的車,就是等於你對他坐車具有安全責任,併為此承擔後果。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一是要正確面對,冷靜處理,透過協商和責任的劃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承擔部分醫療費和其它產生的相應費用。二是協商不成,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調解或判決,這樣可以也就有了處理依據,避免日後糾紛不斷。
以後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是短途,安全相對有保障的情況,可以透過簡訊的形式說明免費搭車,自己承擔安全責任。如果是長途出行,還是建議簽訂一份免責協議。無論協議的法律效力有多少,但至少可以給對方和對方家屬一個交待,即使將來走法律途徑也給自己開脫提供有利的條件。透過類似案例告訴我們,這樣的好人不能做,要做就要把醜話說在前面,就是簽訂免責協議。這份協議是給機動車車主一個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