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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枝萬葉7408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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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幽谷宅男
其實這個問題問的是為何歌曲可以編曲成為器樂曲而交響樂不能填詞成為歌曲。這裡一是兩種音樂體載有著不同的創作方法及表演需要。一般歌曲創作寫出旋律標上音符及表演術語即可,演唱時配上音樂伴奏(伴奏有即興伴奏和作曲家配好的音樂伴奏)。好的歌曲流傳廣了就有作曲家將其編成器樂曲如小提曲和管絃樂等。二是兩種音樂體載一是歌唱表演一個是器樂表演,一個有歌詞一個純音樂,而交響樂不但是音樂體裁中最難最高的音樂表現形式,也是音樂表演中的CROWN,是由幾個編組樂器表現的音樂織體複雜的大型純音樂(由主調和副調構成),給人以廣闊的想象空間以及豐富的樂思,如貝多芬的交響樂能給人以抽象的哲學思考。可見交響樂是歌曲表達不了的音樂形式,不易填詞演唱,也就無需改編成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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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橋流水299
你多去聆聽各種版本的交響曲或改編曲,會看見那裡有好多動人的“歌”。如貝九中的大合唱,也可以理解為歌,德沃夏克的新世紀交響曲中的思故鄉,不是也可拿來當歌唱的嗎?……
所謂的歌曲,指的是專為人聲演唱而創作的由歌詞與旋律構成的音樂中的一個門類。
通常一首歌曲創作完成之後,為了配合歌手的演唱,需要為伴奏選擇樂器種類及其之間的配合;為創作完成的主旋律配置和聲等;
這一過程叫作“配器”,現在稱為“編曲”。
透過歌手演唱與樂隊伴奏的合練後,才能實現歌手演唱與樂隊伴奏的完美結合。
所謂的“配樂“,指的是為了增強藝術效果,為電影中的動作、詩朗誦、話劇中的情節所配置的音樂。
由此可見,為歌手演唱所加的“伴奏”,本身就是歌曲中本來就有的旋律,根本就不存在額外配置的問題?
這與為電影中的動作、詩朗誦、話劇中的情節所額外配置的音樂,是根本不同的兩個概念,二者之間不可混為一談!
題主所謂 “歌曲可以編曲加上配樂” 一說,完全有悖於最基本的事實?
這句話的準確表述應該不是什麼“歌曲可以編曲加上配樂”,而是 “歌曲可以編曲加上伴奏”。
至於交響樂(不同交響曲),則指的是包含多個樂章的大型管絃樂套曲,一般是專為管弦樂團而創作的。
“交響樂”的名稱源出於希臘語,意思是“一起響”。
由義大利歌劇序曲演變而成。
至十八世紀後半期,才發展成為獨立的管絃樂作品。
通常包含四個樂章。
各樂章的體裁與奏鳴曲極似,只是規模較大,音樂主題有較大發展,管絃樂法也豐富些。
適於表現戲劇性較強的內容。
交響樂隊是指近代大型管絃樂隊。
按規模大小,分為雙管、三管、四管,即小、中、大等編制。人數自數十至百餘人等。
通常由絃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等各組樂器組成。
從以上的概念可以明顯的看出,音樂中的歌曲與樂曲這兩個不同的藝術門類,本來就是分別為人聲演唱與樂器演奏所專門創作的。
一般來說,人聲演唱的音域總是不如樂器演奏的音域寬廣,
譬如鋼琴的音域可達七個八度還多。
因此,在為人聲演唱的歌曲與為樂器演奏的器樂曲的創作中,必須充分考慮到二者在音域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才能使人聲演唱與樂器演奏的順利實現。
與文字的直觀表意性相比,沒有歌詞的樂曲更抽象,可以給人留有更多的聯想空間。
以樂器演奏取代人聲演唱,單獨演奏歌曲中的旋律部分,由於樂曲的抽象性完全可以涵蓋歌詞中文字的直觀表意性,可以給人更大的聯想空間。
因此,很多歌曲都被改編為各種不同樂器演奏的器樂曲。
譬如根據聲樂套曲《黃河大合唱》改編的鋼琴協奏曲《黃河》,當年還曾鬧出過笑話,說的是當年音樂學院的學生問,誰給鋼琴協奏曲《黃河》填了歌詞啊?
此外,《山丹丹開花紅豔豔》《千年的鐵樹開了花》《紅太陽的光輝把金色的爐臺照亮》《臺灣同胞我的骨肉兄弟》等十幾首歌曲,及京劇《智取威虎山》選段《迎來春色換人間》等被改編為小提琴曲。
而反過來說,歌詞中文字的直觀表意性,無法涵蓋樂曲的巨大聯想空間。
同時,由於人聲演唱的音域較窄,無法完全滿足樂曲音域的需要,而很少見為“交響樂加上人的聲部變成歌”的方式。
譬如為管絃樂《春節序曲》填詞演唱的同名歌曲,與樂曲相比,遠不如樂曲的藝術感染力強。
可以說這是一種費力不討好的畫蛇添足。
除非樂曲在創作時就有意安排了人聲演唱的聲部。
例如電視連續劇《西遊記》片頭曲《雲宮迅音》中,創作時就安排了在交響樂中加入了女聲部的演唱。
這就是本提問的簡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