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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麗姐生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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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家能
我有孩子在上學。是一個家長如果我的孩子做出這樣丟臉的事。我堅決不會責怪任何人。所以我堅定地認為老師不需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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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香益遠5
如果安此問題所說,老師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一、學生逃學老師能不管不問嗎?批評幾句不應該嗎?這位老師盡到教育學生的職責,沒有錯。
二、該生跳樓屬於自殺行為,逃學上網咖,已到了厭學的極點,早晚會出大事的。
家長能一點也不知道嗎?怎麼能有事就推到老師身上。
現在學校老師難幹,學生在路上摔跤也找老師,在家中出了事也認為老師有責任等。現在家長法律意識增強了,這是好事,但要理智分析處理一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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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高248576749
按這題目所說的那樣,只因學生逃課上網咖受到老師批評去跳樓,像這種情況要經過法律程式給出調查結果來鑑定才可以下此結論,誰對誰錯。發生這事是誰也不願看到的,給這個孩子家庭會造成永久的心裡傷痛,甚至父母一輩子都不會忘掉。這事的發生有兩點值得分析,第一就像題目所說的,因學生逃課去網咖去玩,後經老師批評了學生,這孩就想不開跳樓了。要是這種情況就屬於自殺,因為你做了事,老師批評你也是對的,那個學生犯了錯誤,老師都有權利批評你,也是促進你今後該怎麼做好,怎麼做才對,指出你的缺點,是要你改正以後不再犯。像這種情況的發生,老師不應擔負責,也不需給S者任何賠償,只需要學校領導老師,適當的看望S者父母,這屬於人道主義精神,或者給學生家安慰金,也盡到了學校應有的義務。第二方面的問題是,也有些不像題目上所說的那樣,孩子逃裸上網是不對的。可能難免老師很生氣,說出很刺激學生很難聽的話,是這位學生當著全班人面被嘲笑,是他心裡面上沒法接受這個現實,一氣之下跳樓了。比如是這個結果導致這個學生的S亡,那這個老師就與S者存在連載的直接關係。要是這樣的話,這個老師就應該對S者有賠償的直接關係。但這一切必須走司法途徑,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現在的有的年青人,學生,小孩,也不知怎回事,大人說上幾句就想不開了,跳河的,跳江的,跳樓的,這樣的事隔段時間就有發生的。主要還是現在年青人中年人,生的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姣貫的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成位小皇帝,小公主,太得寵了。他們從小到大做事做人,沒有一點擔當。遇到困難無法解決,遇到挫折不敢面對,只有逃避,遇到批評他們就想不開,不是哭鬧,就是不想活跳江的,跳樓的沒一點擔當,對自己年青的,年小的生命,不負一點責任,不珍惜花一般的年令,他們想不開就走了,也不想想自己的爸媽,也不想想他們走後,讓他們的親人可怎麼活呀,怎麼過呀。這些單純又讓人無法理解的小冤家。他們的離去讓人很心痛,更是讓人心碎。望現在的,年青人,學生,小孩,都要學會能自立,有了問題,要有勇氣面對問題,敢於承擔,做個堅強的人。也望家長們,全方位關心自己的孩子,除關心孩子的吃喝外,更需要關心孩子們在德,智,體,全方面多指導,多關注,多操心。孩子有些小毛病,一全要給孩子指出,是他們從小懂得,通往成長路上,必須要邁過的坎有很多,必須克服從從困難,才能成長一位心身健唐,學業有成,成位國家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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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豌豆射手3678
任何事情都要現在普通人的角度去評判才會提現公平正義,老師出於對學生關心批評逃課上網是正確的,學生跳樓超出了一般人的預知,心理承受力這麼差,應該自己承擔責任,不能誰弱誰有理,這樣法律就失去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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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周
這個要看老師批評方式來界定,具體界定按照教師職業規範和師德師風相關制度來界定。
學生逃課上午,教師必須有監管責任和批評教育的責任,如果教師不進行批評教育,就是教師失職!
1、在批評教育過程中,如果教師按照正常程式,對學生進行規章制度範圍內的批評教育與懲罰,未涉及一些出格和有失師德師風方面的行為問題,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在教育過程中,教師出現嚴重失誤,做出一些教師職責範圍外的一些懲罰措施和手段,嚴重侵害學生自尊和人格等學生合法權益,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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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
教師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又不是監獄,不可能控制學生人身自由。學生家屬可以起訴馬化騰,他與學生跳樓自殺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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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寒韓寒
這個事情不用問,只要是批評學生後,學生跳樓,引發傷亡事件,肯定要找老師的事兒。
01:安全是學生的頭等大事,無論學校的教學質量有多高,只要出現安全事故,一切都歸零,就是我們經常說的100-1=0。
02:學生的家長把學生送到學校讀書,送來的時候歡蹦活跳,走的時候拉回一具屍體,無論是誰都難接受,總要向學校討個說法。這是人之常情。
03:追查責任,最終肯定追查到老師的頭上,是那個老師引發的跳樓事件,這個老師就難辭其咎。
老師說,學生逃課上網,我只是批評他。家長說,你批評的不當,羞辱學生,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要不是這樣怎麼會跳樓?家長這樣推測,教育主管部門也這樣推測,這樣,這位教師就完了。處分是輕的,有的還會負刑事責任。
遇到這樣的學生,老師應該怎麼辦?
01:有的老師說,我也沒有動手打他,體罰他,違反了紀律,只是批評他幾句,他跳樓了,與我何干?教師的任務就是教育學生,我只是做了我分內的事兒。這樣說肯定是說不通的,在重大問題面前,只有人家說的,根本就沒有你辯論的道理。
02:這樣的事兒不是經常發生的,發生這樣的事兒是極少數的,極別的,所以,老師在確認不出安全事故的情況下,可以去管理學生。當然,一旦出現重大的跳樓傷亡事件,老師就自認倒黴吧。
題主所說的是不是賠償?我認為不單單是賠償的事兒了,除賠償以外,肯定要讓你說說清楚。
教師管理學生,引發跳樓的重大傷亡事故,重責老師,是必然的,也是肯定的。那麼教師今後應該怎麼做?這是一個很令人擔憂的問題,假如教師在教學工作中,在管理班級中,各個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提心吊膽,瞻前顧後,最後吃虧的是誰?這個問題應該值得思考,值得大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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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話我要說153519311
教師履行職責是工作行為,不是私事。如果只是批評了學生,並無不當,那麼就不應由老師賠償。如果老師連批評這點權利也沒有了,那還當啥老師呢?不可能大小事都通知家長自己來處理吧。這種事屬意外,應該由學校會同保險公司與家長協商解決,或者由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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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需要吧!說是批評教育,你是沒有現場看到是什麼樣子的。不好評論,如果老師只是簡單批評教育學生,學生是不會跳樓的,只怕有的老師還夾雜嘲笑,攻擊的語言。讓學生無地自容,不想活的感覺,所有的學生都要面子,老師的這些敏感話題會刺激學生,學生感覺好比全身的衣服,被惡人給活生生給扒下來那種感覺。給誰也受不了。我在小學的時候親眼看見脾氣不好的老師打學生,哪裡是打學生啊?簡直就是侮辱學生啊!悲哀啊,打完學生還不過癮,還讓全班唱首歌,慶賀慶賀。就是這樣的惡老師,毀了學生。就像秦檜害岳飛,一點感覺都沒有。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不知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我是親眼所見當年的情景,這輩子都忘不了,有幾個人想死的 ,活著多好 。好好有幾個去跳樓,你跳一個給我看看,不到萬不得已,誰去跳樓,事情沒那麼簡單,那麼幾句冠冕堂皇的話,批評教育。呵呵呵,太好笑了!我們女兒的學校有一個女生考語文的時候跳樓,全班下的都不考試了!都收到影響,後來查結果不愛學校事,是這個學生她的媽媽在家罵她的,嫌她在學校花錢多了!學校才免去一場虛驚。就當時學校不讓所有的學生說,這個孩子跳樓了!怕對學校影響不好。誰說出去,就開除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