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完備市場正確看待“壟斷論”隨著近幾年銀行整體業績顯著提高,一部分社會觀點認為銀行的壟斷力量、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務費對實體經濟的發展產生了阻礙作用。首先,針對社會各界關於銀行壟斷地位的討論,筆者認為,中國銀行業不存在壟斷,但確實存在著賣方的優勢地位。從經濟學角度看,壟斷分為自然壟斷、行政壟斷和經濟壟斷。銀行業與自然資源無關,因此不存在自然壟斷;銀行業在中國不屬於行政領域,因此不存在行政壟斷;而對於經濟壟斷,也沒有一家銀行的行為符合中國《反壟斷法》中“一個企業一種產品在市場佔有率達到50%”的壟斷行為的定義。因此,中國銀行業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壟斷。但由於市場的不完備性,作為存貸款的金融替代品還很少,規模也很小,中國銀行業存在著顯著的賣方優勢地位。即便銀行業不存在壟斷,賣方優勢意味著市場的不成熟,這使得銀行業的結構更加趨近於不完全競爭市場。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不完全競爭的特點不是透過價格競爭,而是透過服務、品牌效應等方面的競爭。這種競爭方式無論對消費者或是整體銀行業結構的穩定都是有好處的。其次,針對飽受批評的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務費,這些表面現象與實際情況並不一致。從央行規定的存貸款基準利率的變動額來看,近幾年的存貸款基準利率利差並未擴大,而是有所減小;從有效存款利率來看,近年來透過理財產品的競爭,有效存款利率是上升的。另一方面,中國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沒有一家銀行具備靠利差維持運營的條件,其他服務收費也是建立在為客戶和實體經濟提供優良服務基礎上的合理商業行為。因此,中國銀行業沒有從壟斷或定價的方面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2.服務基層能力不足儘管如上文所述,中國銀行業沒有從壟斷或定價的方面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但它仍然面臨著其他方面的不足,導致中國實體經濟無法以最大速度發展。一般的觀點認為,當今金融系統與實體經濟脫節是由大量投機交易和資產價格泡沫導致。但需要澄清的是,這些因素應歸根於遊離於資本市場的民間資本,而不是以信貸市場為主的各大商業銀行。另外,由於中國經濟過分依賴於出口和投資,而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過小,因此實體經濟不振也不能歸因於銀行。中國銀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時面臨的真正問題應該是:對基層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和服務不到位,即中小企業(以及“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這一困難來源於風險方面的問題和結構性方面的問題。首先,從風險的角度看,對於銀行來說,由於存在風險防範的約束和利潤的約束,資金很容易投入到大的企業和大的行業中;中小企業風險大,業務成本高,獲得資金的難度自然會很大。這是很正常的,是由市場經濟本身所決定的。在現實中,許多容易獲得資金支援的企業其實並不需要那麼多資金,許多迫切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也並不是將資金全部用來發展生產和經營,很大一部分用於償還其債務,使它脆弱的資金鍊不至於斷裂。這主要是因為市場機制的不完善,特別是價格機制的不完善。其次,從結構性的角度看,我們可以分為三點:第一是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中國的直接融資方式並未完全發展,在資本市場中缺乏對信貸市場的結構性替代,導致各大銀行受到的向中小企業貸款的競爭壓力不夠。而在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大企業更多利用發債等方式在資本市場上融資,這使得銀行被迫向中小企業貸款助其融資。這方面的問題同樣也導致了信貸市場上價格機制不完善,民間利率與社會平均利潤率嚴重脫節,最終使得即便已經成型了的中小企業資金鍊也十分脆弱。第二是銀行產品結構方面的問題——缺乏對信貸產品的替代產品,使得貸款融資方式單一,無形中縮小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道路。第三是銀行組織體系結構方面的問題——缺乏對基層業務的風險評估和管理技術,導致各大銀行還未找到服務中小企業的較好模式。提高銀行對實體經濟服務的對策針對上文所述銀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過程中面臨的基層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本文從金融機構建設、資本市場輔助和政府政策輔助等多個方面來探討緩解對策。1.形成具有多元化多層次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許多國際上成功經營小企業業務的大銀行都是從基層業務做起,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風險評估和管理評估等方面的技術。然而,中國的各大商業銀行,大多是從向大企業發放貸款發展起來的,大企業信貸和中小企業信貸的風險技術不完全一樣,需要有學習的過程。各大銀行的層級過多,以至於目前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時還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模式。因此,對於基層金融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銀行應增加供給,增設一些小型的、社群型的金融機構以及服務中小企業和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增加競爭性的供給。另外,准入制度要做適當的調整,讓民間金融機構正規化、合法化,形成一個多元化的金融結構,使小的金融機構、社群的、農民的金融機構有較好的發展,讓民間資本發揮作用。由於民間金融機構對當地的或者特定產業的情況比較瞭解,容易判斷真實的資金需求,借貸風險也會顯著減小。同時,不要引導和鼓勵小金融機構做大做強,以免脫離其原有功能。應引導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形成區域化或產業化的利益共同體。以此形成大銀行、中銀行、小銀行,甚至微型銀行這樣一個多層次的銀行體系,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最根本路徑,為實體經濟尋路。2.創新銀行替代產品和擔保方式近些年來,各種各樣的銀行產品層出不窮,但其適用物件大多隻針對投資者。適用於中小企業或社群、農民的融資方式卻僅限於幾種信貸產品,這無疑縮小了基層服務的覆蓋面。為了拓寬中小融資者的融資方式,銀行業應進行可行的、有針對性的銀行產品創新,如中間業務產品等。在此之上,還應擴大各創新品種的規模。其次,由於單一的擔保方式同樣限制了許多有潛力的融資者,銀行業還需要在創新擔保方式上加大力度。例如,銀行可以大力推廣應收賬款、專利等動產作為擔保,盤活目前的自由資產及探索採礦權、門票收費權、海洋使用權等權益擔保,以減少企業的擔保費用。3.尋求並創新資本市場的信貸替代品在中國整體金融市場中,作為存貸款的金融替代品還很少,規模也還太小,這就是上文所說的結構性問題。因此,不只應該在銀行內部創新銀行產品,還應在資本市場上進行可行的金融創新,有效地發展存貸款金融替代品,不僅存貸款金融替代品的品種要增加,而且規模還要足夠大。例如大幅度推進資產證券化,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在市場上,一種產品的定價不僅僅是由買方和賣方決定的,還應和這種產品的替代品有一定的關係。拓寬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融資方式,有益於擴大銀行的競爭壓力,減小市場的不完備程度,從而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以此提高中國全面的金融市場化程度。當然,為了使銀行業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以上方略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政府部門賦予銀行更大的自主定價權,加強對民間資金的管控和引導,以及對整體金融市場的監管。同時我們應該注意,金融改革的過程應與國家整體的宏觀情勢相匹配,不但要與實體經濟實現良性互動,牢牢把握工業化、城鎮化、資訊化和農業現代化帶來的重大戰略機遇,為實體經濟提供針對性強、持續性好、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務。而且要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創新服務機制和提高服務效率,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中國經濟轉型面臨著從產品經濟向服務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國的經濟結構也正在由靠投資出口拉動轉變為發展內需,加大消費和投資力度拉動。因此,金融業也要根據宏觀經濟的變化調節金融配置,特別是對產能過剩的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分別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推動調整過剩的產能。此外,銀行業應利用極為龐大的客戶群和營銷網路對創新企業的專案進行篩選,使其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與經濟發展的動力相適應。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讓金融更有力地支援實體經濟,正是當前中央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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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完備市場正確看待“壟斷論”隨著近幾年銀行整體業績顯著提高,一部分社會觀點認為銀行的壟斷力量、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務費對實體經濟的發展產生了阻礙作用。首先,針對社會各界關於銀行壟斷地位的討論,筆者認為,中國銀行業不存在壟斷,但確實存在著賣方的優勢地位。從經濟學角度看,壟斷分為自然壟斷、行政壟斷和經濟壟斷。銀行業與自然資源無關,因此不存在自然壟斷;銀行業在中國不屬於行政領域,因此不存在行政壟斷;而對於經濟壟斷,也沒有一家銀行的行為符合中國《反壟斷法》中“一個企業一種產品在市場佔有率達到50%”的壟斷行為的定義。因此,中國銀行業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壟斷。但由於市場的不完備性,作為存貸款的金融替代品還很少,規模也很小,中國銀行業存在著顯著的賣方優勢地位。即便銀行業不存在壟斷,賣方優勢意味著市場的不成熟,這使得銀行業的結構更加趨近於不完全競爭市場。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不完全競爭的特點不是透過價格競爭,而是透過服務、品牌效應等方面的競爭。這種競爭方式無論對消費者或是整體銀行業結構的穩定都是有好處的。其次,針對飽受批評的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務費,這些表面現象與實際情況並不一致。從央行規定的存貸款基準利率的變動額來看,近幾年的存貸款基準利率利差並未擴大,而是有所減小;從有效存款利率來看,近年來透過理財產品的競爭,有效存款利率是上升的。另一方面,中國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沒有一家銀行具備靠利差維持運營的條件,其他服務收費也是建立在為客戶和實體經濟提供優良服務基礎上的合理商業行為。因此,中國銀行業沒有從壟斷或定價的方面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2.服務基層能力不足儘管如上文所述,中國銀行業沒有從壟斷或定價的方面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但它仍然面臨著其他方面的不足,導致中國實體經濟無法以最大速度發展。一般的觀點認為,當今金融系統與實體經濟脫節是由大量投機交易和資產價格泡沫導致。但需要澄清的是,這些因素應歸根於遊離於資本市場的民間資本,而不是以信貸市場為主的各大商業銀行。另外,由於中國經濟過分依賴於出口和投資,而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過小,因此實體經濟不振也不能歸因於銀行。中國銀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時面臨的真正問題應該是:對基層金融服務供給不足和服務不到位,即中小企業(以及“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這一困難來源於風險方面的問題和結構性方面的問題。首先,從風險的角度看,對於銀行來說,由於存在風險防範的約束和利潤的約束,資金很容易投入到大的企業和大的行業中;中小企業風險大,業務成本高,獲得資金的難度自然會很大。這是很正常的,是由市場經濟本身所決定的。在現實中,許多容易獲得資金支援的企業其實並不需要那麼多資金,許多迫切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也並不是將資金全部用來發展生產和經營,很大一部分用於償還其債務,使它脆弱的資金鍊不至於斷裂。這主要是因為市場機制的不完善,特別是價格機制的不完善。其次,從結構性的角度看,我們可以分為三點:第一是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中國的直接融資方式並未完全發展,在資本市場中缺乏對信貸市場的結構性替代,導致各大銀行受到的向中小企業貸款的競爭壓力不夠。而在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大企業更多利用發債等方式在資本市場上融資,這使得銀行被迫向中小企業貸款助其融資。這方面的問題同樣也導致了信貸市場上價格機制不完善,民間利率與社會平均利潤率嚴重脫節,最終使得即便已經成型了的中小企業資金鍊也十分脆弱。第二是銀行產品結構方面的問題——缺乏對信貸產品的替代產品,使得貸款融資方式單一,無形中縮小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道路。第三是銀行組織體系結構方面的問題——缺乏對基層業務的風險評估和管理技術,導致各大銀行還未找到服務中小企業的較好模式。提高銀行對實體經濟服務的對策針對上文所述銀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過程中面臨的基層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本文從金融機構建設、資本市場輔助和政府政策輔助等多個方面來探討緩解對策。1.形成具有多元化多層次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許多國際上成功經營小企業業務的大銀行都是從基層業務做起,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風險評估和管理評估等方面的技術。然而,中國的各大商業銀行,大多是從向大企業發放貸款發展起來的,大企業信貸和中小企業信貸的風險技術不完全一樣,需要有學習的過程。各大銀行的層級過多,以至於目前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時還沒有一個比較好的模式。因此,對於基層金融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銀行應增加供給,增設一些小型的、社群型的金融機構以及服務中小企業和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增加競爭性的供給。另外,准入制度要做適當的調整,讓民間金融機構正規化、合法化,形成一個多元化的金融結構,使小的金融機構、社群的、農民的金融機構有較好的發展,讓民間資本發揮作用。由於民間金融機構對當地的或者特定產業的情況比較瞭解,容易判斷真實的資金需求,借貸風險也會顯著減小。同時,不要引導和鼓勵小金融機構做大做強,以免脫離其原有功能。應引導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形成區域化或產業化的利益共同體。以此形成大銀行、中銀行、小銀行,甚至微型銀行這樣一個多層次的銀行體系,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最根本路徑,為實體經濟尋路。2.創新銀行替代產品和擔保方式近些年來,各種各樣的銀行產品層出不窮,但其適用物件大多隻針對投資者。適用於中小企業或社群、農民的融資方式卻僅限於幾種信貸產品,這無疑縮小了基層服務的覆蓋面。為了拓寬中小融資者的融資方式,銀行業應進行可行的、有針對性的銀行產品創新,如中間業務產品等。在此之上,還應擴大各創新品種的規模。其次,由於單一的擔保方式同樣限制了許多有潛力的融資者,銀行業還需要在創新擔保方式上加大力度。例如,銀行可以大力推廣應收賬款、專利等動產作為擔保,盤活目前的自由資產及探索採礦權、門票收費權、海洋使用權等權益擔保,以減少企業的擔保費用。3.尋求並創新資本市場的信貸替代品在中國整體金融市場中,作為存貸款的金融替代品還很少,規模也還太小,這就是上文所說的結構性問題。因此,不只應該在銀行內部創新銀行產品,還應在資本市場上進行可行的金融創新,有效地發展存貸款金融替代品,不僅存貸款金融替代品的品種要增加,而且規模還要足夠大。例如大幅度推進資產證券化,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在市場上,一種產品的定價不僅僅是由買方和賣方決定的,還應和這種產品的替代品有一定的關係。拓寬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融資方式,有益於擴大銀行的競爭壓力,減小市場的不完備程度,從而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以此提高中國全面的金融市場化程度。當然,為了使銀行業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以上方略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政府部門賦予銀行更大的自主定價權,加強對民間資金的管控和引導,以及對整體金融市場的監管。同時我們應該注意,金融改革的過程應與國家整體的宏觀情勢相匹配,不但要與實體經濟實現良性互動,牢牢把握工業化、城鎮化、資訊化和農業現代化帶來的重大戰略機遇,為實體經濟提供針對性強、持續性好、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務。而且要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創新服務機制和提高服務效率,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中國經濟轉型面臨著從產品經濟向服務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國的經濟結構也正在由靠投資出口拉動轉變為發展內需,加大消費和投資力度拉動。因此,金融業也要根據宏觀經濟的變化調節金融配置,特別是對產能過剩的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分別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推動調整過剩的產能。此外,銀行業應利用極為龐大的客戶群和營銷網路對創新企業的專案進行篩選,使其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與經濟發展的動力相適應。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讓金融更有力地支援實體經濟,正是當前中央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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