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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凡書屋

    我的生活態度很多,如果只能用一句話描述,我不假思索的選擇是:“我只和懂規則的人一起玩耍。”——人與人相處,坐在一起完善規則比單純強調道德更重要。藉機廢話來一堆。如果輪到我為你“服務”:如有需要,朋友以外的,對不起,有事情說事情。提建議前,你不用理解我;提意見前,你也不用反省你自己;提要求前,你也不用自我要求。但,有事情說事情有標準說標準,我滿足了什麼標準才能做什麼事情或者我要滿足了什麼條件我才能開口說話,你一條一條列出來。我完全沒有意見。對於結果,你更可以質疑我,舉證即可。一言以蔽之,你有需求我有供給,我完成不了,我直接說“不”。問題完結,相忘於江湖,別和我扯其它,複雜了心累。作為一個陌生人,千萬不要和我扯其他莫名其妙的邏輯——比如:“連S君都說你是一個SB,所以,你就是一個SB”。再比如:年紀輕輕比40歲的人還那個,假人,我要替天行道滅了你。再比如,程式設計師啊,那肯定醜八怪一個。講規則好嗎?輪到我為朋友“服務”的時候,當然是經常來往,要幫朋友謀利益,而不是利用友誼賺便宜。(事情是相互的,那些認為我就是應該一直為她付出的,她很理所當然的,不講規則的,她以為還有以後?)其他對大部分人,我不把“人”分成敵人和朋友,跟我有個毛線關係?彼此路過,大家各自都忙,沒精力培養那麼多愛恨情仇。輪到你為我“服務”:朋友以外的,銀貨兩訖即可,我喜歡用“錢解決問題”——因為時間真的很寶貴,沒有精力扯其他。若是朋友為我“服務”,得人恩果千年記,滴水之恩,湧泉以報!當然,像李嘉誠先生那樣站在電梯前,對每個離開的人恭敬掬躬,感謝人家的“服務”——小夥伴們如果喜歡,我完全沒有問題啊。好的,廢話這麼多,讓我們再一次回到分享本身。說到“規則”,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我今天爬進來,分享只是一個生活態度。我沒有在講道理。故事開始啦。小時候練字,寫得特別難看,老爸說,你先把“筆順規則”搞清楚,他還寫了個口訣讓我去背。我很乖,一一照做了。等到上小學以後,單憑這一個技能點,我就收穫了無數小粉絲。那是我生平第一次,隱隱約約感覺到了“規則的好處”。那個時候,我才5歲,還是虛歲。在我後來的人生中,我透過各種“考試”,收穫了各種“好處”,透過各種“規則”,建立無數“信任”。特別是我的創業,透過各種“規則”,越走越穩。就像王X說的,一個企業在創辦之初,跟誰一起“玩兒”,“玩兒”過之後,哪些人可以繼續跟你一起“玩兒”,這個選人的過程,就是對自己一個很大的挑戰——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做事是很關鍵的,所以,我要和懂規則的人在一起。那我現在說的這個“合作規則”,是什麼規則呢?是這樣的:即規則明示在前,對事不對人;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規則來解決的絕不無端使用人情。價值中性,旨在凝聚彼此認同,提高合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透過種種規則從而形成有效果的行動。立足於創業或者生活,上海、廣州、深圳都是我喜歡的城市,特別是上海。為什麼?因為她是很有分寸感的城市,喜歡講規則,喜歡講你的核心競爭力是什麼,她看重界限和拎得清,規則就是這般好——與此同時,我早在十年以前就解釋過我為什麼一定要在北上廣深奮鬥:我哭的時候,沒人看到,我跌倒,也沒有笑我(大家都這樣忙)。沒有人盯著我,我就是最幸福的。沒有人情味就是這般好。13年8月,我開始在廣州創業,對外宣稱自己“一個人一間房一張白紙”就把業給創了,事實上不是,在這以前,我有過“兩次慘烈的失敗”,不敢說是當時的合夥人破壞了“規則”,沒準TA還認為是我“出門不帶腦子”。反正得出的教訓就是:“大家一起玩耍(創業),共同約定的規則比個體能力更重要”。後來的後來,我身邊發生了無數事情,都在告訴我“規則的重要性”。人性是複雜的,也是經不起考驗的。我們身處這個江湖,有些事情,要不事不關己,要不身不由己。很多時候,我們都認為自己是有內涵的,“惡人”都是別人。只是,一旦自己脆弱的一面被莫名其妙的東西劃傷,便放棄優雅的內涵,露出了“狐狸尾巴”,試圖淹死一切劃傷自己的東西,渾然忘卻自己的行為也需要修正!這個時候,規則就很重要。我看了別人的失敗,也看了自己的失敗,我明白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在這種社會形態下,尤其是在創業中,懂規則是很重要的。遵守“遊戲規則”更重要,扯太多其他都沒有必要。而且,規則還有一個好處——我說,我會了,別人不相信,偏拿張試卷要我來證明,我想說,趕緊把題目搞難一點好嗎——規則就是這樣好,我考多少分,我就是多少分的人。創業以來,我一直秉承“行就行,不行就不行”的規則。我是說,對方不符合你的規則,你“拒絕”,你“把話和對方說清楚”,才是正常的成年人好嗎?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千萬別裝。一個女人不打算接受一個男人的愛,一個投資人不打算投一個創業者,一個編輯不打算用一個作者的稿,一個人不喜歡你朋友圈的一個陌生人,那就清清楚楚說出來。第一時間說“不”。就是成年人應該有的教養。也是成年人必須遵守的規則。大家都是成年人,不要害怕拒絕他人,如果自己的理由出於正當,當一個人開口提出要求的時候,TA的心裡根本預備好了兩種答案。所以,給TA任何一個其中的答案,都是意料中的。我第一年創業的時候,被無數的投資人拒絕,被無數投資人吊起來戲弄(而我從來沒有對外說過這些故事)。後來,公司玩轉以後,我也拒絕了一些投資人。在這個迎來送往的過程中,我一直堅守這樣一個原則:“需要我說“不”的時候,不但要第一時間說,而且不要扭扭捏捏的欲言又止地去解釋”。解釋得越多,越容易給別人造成錯覺——“啊,我覺得你何靜不是想拒絕我,你說這麼多,你這是在暗示我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嗎?哼,你故意抬高身價,想讓我不斷求你。”我從來不認為“不乾脆地拒絕別人”是不想讓人家難堪,是有道德?這特麼什麼鬼邏輯?這本質就是“太把自己當回事”或者害怕“給朋友留下薄情寡義的印象”。但,你得知道,這個世界哪有那麼多的“非你不可”(你以為你是誰?)健康的人際關係都是在規則之中執行的(我說的是健康,沒有說良好),“規則”是檢驗靠譜的唯一真理。能做就全力以赴地開心去做,不能做就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是成本最小的人際交往規則。更重要的是:一個女孩子吊著一個追求者,一個男人吊著他根本不愛你的女人,一個投資人吊著他根本不想投的專案,都是背德的事情。另外一方面,當你被拒絕的時候,你得明白,人家叫你“走”,你高高興興也是走,怨氣沖天也是走,不如恭敬從命,欣然引退,免得惹人憎厭。事實上,智商正常的成年人,被拒絕都會反思自己,重新評估雙方的關係,尋找舒服的點位繼續交往,這,才是一個雙贏的結局。當然了,在以後的日子裡,如果我足夠幸運,有了能量——我自然願意為了“社會利益”去做各種事——所做的都是符合嚴格的道德意義的道德行為,等我有了一些能量以後,我並不介意“被道德綁架”,姥姥姥爺都敢扶,送她們去看個病,還能看到我破產嗎?只是做事為了“正其義不謀其利”也得自身有了保障以後對吧。生活於道德境界的人,都是偉大的人,我從小就很羨慕這種人,但我現在力量渺小。所做的事情,不敢追求道德意義。只能講“規則”。最後,讓我立足於說一句。雖然,精神是:要相信使用者,相比“有罪假設”,更願意相信每個人都願意成為更好的人,且閱讀能夠讓每個人變好。但,我不需要任何人,站在上帝的位置對我說“寬容”——你的言外之意不就是“我是一個假人嗎”?如果任何人任何時候覺得“我有罪”,都可以舉報。如果不過癮,建議直接報警。你看,規則就是這般好。小管家每週都發公告的啊,是不是?一個小時手機快碼,邏輯有點亂,將就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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