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施工準備
(1) 進場後,應根據設計圖紙,認真核對地形地貌,墩臺里程,設計尺寸,設計高程,地面標高以及與橋墩臺對孔狀況,下部結構施工放樣時,應對里程,樁位座標,與偏心大小及方向等進行相互校核,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施工。
(2) 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認真核對全橋途中基礎尺寸,與表列編號所對應的基礎尺寸一致時,方可施工。
(3) 選配合適的樁機,並進行檢修,準備相應數量的粘性土及配套的材料、機具,以及水、電管路的暢通情況,確保正常。臨時用電按照臨時用電方案中批准的電源接入,按照三級配電的原則用電。臨時用電的佈置詳見《臨時用電方案》
(4) 做混凝土配合比試驗資料,並對使用的鋼筋等主材抽樣送檢。
4.2.1.1場地平整
場地的作業平臺須堅固穩定,能承受施工作業時所有靜、活荷載,同時必須考慮施工裝置能安全進、退場,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作業方式。
4.2.1.2測量放線
按圖紙樁位位置進行樁基礎測量放線,將鑽孔樁位置定出,並十字護樁控制,以便施工中核對。
4.2.2埋設護筒
護筒有固定樁位,保護孔口不致坍塌,隔離地面水及保證孔內泥漿面高出施工水位等作用,鑽孔樁基礎在鑽孔前根據實際情況選用鋼護筒。
鑽孔前須設定堅固,不漏水的孔口護筒。護筒內徑大於鑽頭直徑,鑽孔必須比鑽頭大40cm,護筒頂面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以滿足孔內泥漿面的高度要求,在旱地或築島時還必須高出施工地面0.5m。護筒埋置深度符合下列規定:
(1)當表層土鬆軟時將護筒埋置到較堅硬密實的土層中至少0.5m。在護筒四周回填黏土並分層夯實;鋼護筒可用錘擊、加壓、振動等方法下沉護筒。
(2) 護筒頂面中心與設計樁位偏差不大於5cm,傾斜度不大於1%;本工程護筒埋深1.2m。
4.2.3泥漿池設定
(1) 採用泥漿迴圈淨化系統,在樁位附近開挖泥漿池及儲漿池。
(2) 在施工紅線內不妨礙樁基施工的位置上,分別設定泥漿池和沉澱池。根據現場勘查,泥漿池可採取在現場開挖成池,為了防止泥漿溢位汙染附近農田及水質,泥漿池容量須滿足樁基施工要求,若不滿足要求應對泥漿進行外運處理,並且泥漿池的池面高程必須在洪水位線+1.0m以上。泥漿池和儲漿池的位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方便基礎施工排漿而定。
(3) 開挖泥漿池,泥漿池基坑周邊設定安全圍擋,標示標牌,夜間警示燈等。選擇和備足良好的造漿粘土或膨潤土,造漿量為2倍的樁的混凝土體積,泥漿比重可根據鑽進不同地層及時進行調整。泥漿效能指標如下:
泥漿比重:岩石不大於1.2,砂黏土不大於1.3,堅硬大漂石、卵石夾粗砂不宜大於1.4。反迴圈旋轉鑽機入孔泥漿比重可為1.05~1.15。
黏 度:一般地層16~22s,鬆散易坍地層19~28s。
含砂率:新制泥漿不大於4%。
膠體率:不小於95%。
PH值:大於6.5。
4.2.4.1安裝鑽機
安裝鑽機時要求底部須墊平,保持穩定,不得產生位移和沉陷,頂端用纜風繩對稱拉緊,鑽頭中心與護筒中心偏差不得大於50mm。
4.2.4.2 鑽孔
4.2.4.2.1開孔:開始鑽進時採用小衝程開孔,待鑽進深度超過鑽頭全高加正常衝程後方可進行正常衝擊鑽孔。鑽進過程中要勤松繩和適量松繩,不得打空錘;勤撿渣,使鑽頭經常衝擊新鮮地層。
4.2.4.2.2鑽孔時,孔內水位宜高於護筒地腳0.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1.5~2.0m。泥漿補充與淨化:開始前調製足夠數量的泥漿,鑽進過程中,如泥漿有損耗漏失,須予以補充。並按泥漿檢查規定,按時檢查泥漿指標,遇土層變化須增加檢查次數,並適當調整泥漿指標.
4.2.4.2.3鑽孔作業必須連續進行,因故停鑽時,鑽機應將鑽頭提離孔底5m以上,每鑽進1m或地層變化處,在泥漿槽中撈取鑽渣樣品,查明土類並記錄,及時排除鑽渣並置換泥漿,使鑽錐經常鑽進新鮮地層。同時注意土層的變化,在巖、土層變化處撈取渣樣,判明土層並記入記錄表中以便與地質剖面圖核對。鑽孔到達設計深度後,須對孔位、孔徑、孔深和孔形進行檢驗,並填寫鑽孔紀錄表。孔位偏差不得大於5cm。
4.2.4.2.4當衝孔進入設計岩層面時或距設計標高1.5m時,注意控制鑽進速度和深度,防止超鑽,並打撈巖樣請現場監理、設計到現場核實地質資料,判定樁是否進入要求的持力層。
4.2.4.2.5在砂類土或軟土層鑽進時,易坍孔。宜選用平底鑽錐、控制進尺、低衝程、稠泥漿鑽進。為防止衝擊振動導致鄰孔孔壁坍塌或影響鄰孔已澆灌混凝土強度,須待鄰孔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後方可開鑽。
4.2.4.2.6、鑽孔異常處理
(1) 衝孔偏斜
安裝衝機時要使底座水平,起重滑輪緣、鋼絲繩和樁孔中心三者在一條直線上,衝孔形成後,經檢孔器查明鑽孔偏斜的位置,衝錘反覆掃孔,使孔垂直。
(2) 擴孔和縮孔
在傾斜巖面和巖性不均的岩層中衝進時,防止縮孔。在軟土中鑽進時,要注意控制衝速和進尺速度,充分護壁,防止軟土擴孔。
(3) 卡錘
卡錘後不能強提,以免發生坍孔埋鑽的嚴重事故,須摸清情況或區域性提升,潛水用小型吸泥機吸泥,或下放專用工具區域性提升,最後可用微型爆破區域性震松鑽頭,恢復正常衝進。
(4) 鋼絲繩拉斷
經常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維修。如發生鋼絲繩拉斷事故,須及時組織打撈。
4.2.4.2.7樁基成孔過程中,遇到流砂層的處理方法和措施:(1) 提高泥漿的效能指標,泥漿比重控制在1.25~1.35,粘度控制在20~22s;(2) 採用片石泥漿護壁衝孔工藝,即衝擊成孔過程中遇到流砂層時拋入1:3比例的片石(10~30cm)和粘土塊,形成片石泥壁加強圈,以有利於護壁,防止孔壁坍塌。
4.2.4.2.8發生掉鑽時,必須查明情況儘快處理。
4.2.4.2.9衝孔過程中如發現與設計提供的地質情況不一致及發現樁底地基異常時,須及時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公司、質檢部門及設計院共同分析研究,以期妥善處理。必要時增加鑽探地質孔和進行超前鑽探。
4.2.5 檢孔
鑽孔完成後,用檢孔器進行檢孔。孔徑、孔垂直度、孔位、孔深檢查合格後,通知監理及業主進行復核,複核合格後再拆卸鑽機進行清孔工作。
4.2.6 清孔
(1) 清孔的目的是使孔底沉碴、泥漿相對密度、泥漿中含鑽渣量等指標符合規範要求,鑽孔達到要求深度後採用灌注樁孔徑監測系統進行檢查,各項指標符合要求後立即進行清孔。澆注水下混凝土前允許沉渣厚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柱樁不大於5cm,摩擦樁不大於15cm。
(2) 採用抽渣法和換漿法進行清孔,在抽渣和吸泥時都須及時向孔內加註清水或新鮮泥漿,保持孔內水位。
(3) 清孔必須達到以下標準:孔內排出或抽出的泥漿手摸無2~3mm顆粒,泥漿比重不大於1.1,含砂率小於2%,黏度17~20s;澆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不大於5cm。嚴禁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4.2.1施工準備
(1) 進場後,應根據設計圖紙,認真核對地形地貌,墩臺里程,設計尺寸,設計高程,地面標高以及與橋墩臺對孔狀況,下部結構施工放樣時,應對里程,樁位座標,與偏心大小及方向等進行相互校核,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施工。
(2) 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紙認真核對全橋途中基礎尺寸,與表列編號所對應的基礎尺寸一致時,方可施工。
(3) 選配合適的樁機,並進行檢修,準備相應數量的粘性土及配套的材料、機具,以及水、電管路的暢通情況,確保正常。臨時用電按照臨時用電方案中批准的電源接入,按照三級配電的原則用電。臨時用電的佈置詳見《臨時用電方案》
(4) 做混凝土配合比試驗資料,並對使用的鋼筋等主材抽樣送檢。
4.2.1.1場地平整
場地的作業平臺須堅固穩定,能承受施工作業時所有靜、活荷載,同時必須考慮施工裝置能安全進、退場,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作業方式。
4.2.1.2測量放線
按圖紙樁位位置進行樁基礎測量放線,將鑽孔樁位置定出,並十字護樁控制,以便施工中核對。
4.2.2埋設護筒
護筒有固定樁位,保護孔口不致坍塌,隔離地面水及保證孔內泥漿面高出施工水位等作用,鑽孔樁基礎在鑽孔前根據實際情況選用鋼護筒。
鑽孔前須設定堅固,不漏水的孔口護筒。護筒內徑大於鑽頭直徑,鑽孔必須比鑽頭大40cm,護筒頂面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以滿足孔內泥漿面的高度要求,在旱地或築島時還必須高出施工地面0.5m。護筒埋置深度符合下列規定:
(1)當表層土鬆軟時將護筒埋置到較堅硬密實的土層中至少0.5m。在護筒四周回填黏土並分層夯實;鋼護筒可用錘擊、加壓、振動等方法下沉護筒。
(2) 護筒頂面中心與設計樁位偏差不大於5cm,傾斜度不大於1%;本工程護筒埋深1.2m。
4.2.3泥漿池設定
(1) 採用泥漿迴圈淨化系統,在樁位附近開挖泥漿池及儲漿池。
(2) 在施工紅線內不妨礙樁基施工的位置上,分別設定泥漿池和沉澱池。根據現場勘查,泥漿池可採取在現場開挖成池,為了防止泥漿溢位汙染附近農田及水質,泥漿池容量須滿足樁基施工要求,若不滿足要求應對泥漿進行外運處理,並且泥漿池的池面高程必須在洪水位線+1.0m以上。泥漿池和儲漿池的位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方便基礎施工排漿而定。
(3) 開挖泥漿池,泥漿池基坑周邊設定安全圍擋,標示標牌,夜間警示燈等。選擇和備足良好的造漿粘土或膨潤土,造漿量為2倍的樁的混凝土體積,泥漿比重可根據鑽進不同地層及時進行調整。泥漿效能指標如下:
泥漿比重:岩石不大於1.2,砂黏土不大於1.3,堅硬大漂石、卵石夾粗砂不宜大於1.4。反迴圈旋轉鑽機入孔泥漿比重可為1.05~1.15。
黏 度:一般地層16~22s,鬆散易坍地層19~28s。
含砂率:新制泥漿不大於4%。
膠體率:不小於95%。
PH值:大於6.5。
4.2.4.1安裝鑽機
安裝鑽機時要求底部須墊平,保持穩定,不得產生位移和沉陷,頂端用纜風繩對稱拉緊,鑽頭中心與護筒中心偏差不得大於50mm。
4.2.4.2 鑽孔
4.2.4.2.1開孔:開始鑽進時採用小衝程開孔,待鑽進深度超過鑽頭全高加正常衝程後方可進行正常衝擊鑽孔。鑽進過程中要勤松繩和適量松繩,不得打空錘;勤撿渣,使鑽頭經常衝擊新鮮地層。
4.2.4.2.2鑽孔時,孔內水位宜高於護筒地腳0.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1.5~2.0m。泥漿補充與淨化:開始前調製足夠數量的泥漿,鑽進過程中,如泥漿有損耗漏失,須予以補充。並按泥漿檢查規定,按時檢查泥漿指標,遇土層變化須增加檢查次數,並適當調整泥漿指標.
4.2.4.2.3鑽孔作業必須連續進行,因故停鑽時,鑽機應將鑽頭提離孔底5m以上,每鑽進1m或地層變化處,在泥漿槽中撈取鑽渣樣品,查明土類並記錄,及時排除鑽渣並置換泥漿,使鑽錐經常鑽進新鮮地層。同時注意土層的變化,在巖、土層變化處撈取渣樣,判明土層並記入記錄表中以便與地質剖面圖核對。鑽孔到達設計深度後,須對孔位、孔徑、孔深和孔形進行檢驗,並填寫鑽孔紀錄表。孔位偏差不得大於5cm。
4.2.4.2.4當衝孔進入設計岩層面時或距設計標高1.5m時,注意控制鑽進速度和深度,防止超鑽,並打撈巖樣請現場監理、設計到現場核實地質資料,判定樁是否進入要求的持力層。
4.2.4.2.5在砂類土或軟土層鑽進時,易坍孔。宜選用平底鑽錐、控制進尺、低衝程、稠泥漿鑽進。為防止衝擊振動導致鄰孔孔壁坍塌或影響鄰孔已澆灌混凝土強度,須待鄰孔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後方可開鑽。
4.2.4.2.6、鑽孔異常處理
(1) 衝孔偏斜
安裝衝機時要使底座水平,起重滑輪緣、鋼絲繩和樁孔中心三者在一條直線上,衝孔形成後,經檢孔器查明鑽孔偏斜的位置,衝錘反覆掃孔,使孔垂直。
(2) 擴孔和縮孔
在傾斜巖面和巖性不均的岩層中衝進時,防止縮孔。在軟土中鑽進時,要注意控制衝速和進尺速度,充分護壁,防止軟土擴孔。
(3) 卡錘
卡錘後不能強提,以免發生坍孔埋鑽的嚴重事故,須摸清情況或區域性提升,潛水用小型吸泥機吸泥,或下放專用工具區域性提升,最後可用微型爆破區域性震松鑽頭,恢復正常衝進。
(4) 鋼絲繩拉斷
經常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維修。如發生鋼絲繩拉斷事故,須及時組織打撈。
4.2.4.2.7樁基成孔過程中,遇到流砂層的處理方法和措施:(1) 提高泥漿的效能指標,泥漿比重控制在1.25~1.35,粘度控制在20~22s;(2) 採用片石泥漿護壁衝孔工藝,即衝擊成孔過程中遇到流砂層時拋入1:3比例的片石(10~30cm)和粘土塊,形成片石泥壁加強圈,以有利於護壁,防止孔壁坍塌。
4.2.4.2.8發生掉鑽時,必須查明情況儘快處理。
4.2.4.2.9衝孔過程中如發現與設計提供的地質情況不一致及發現樁底地基異常時,須及時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公司、質檢部門及設計院共同分析研究,以期妥善處理。必要時增加鑽探地質孔和進行超前鑽探。
4.2.5 檢孔
鑽孔完成後,用檢孔器進行檢孔。孔徑、孔垂直度、孔位、孔深檢查合格後,通知監理及業主進行復核,複核合格後再拆卸鑽機進行清孔工作。
4.2.6 清孔
(1) 清孔的目的是使孔底沉碴、泥漿相對密度、泥漿中含鑽渣量等指標符合規範要求,鑽孔達到要求深度後採用灌注樁孔徑監測系統進行檢查,各項指標符合要求後立即進行清孔。澆注水下混凝土前允許沉渣厚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柱樁不大於5cm,摩擦樁不大於15cm。
(2) 採用抽渣法和換漿法進行清孔,在抽渣和吸泥時都須及時向孔內加註清水或新鮮泥漿,保持孔內水位。
(3) 清孔必須達到以下標準:孔內排出或抽出的泥漿手摸無2~3mm顆粒,泥漿比重不大於1.1,含砂率小於2%,黏度17~20s;澆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不大於5cm。嚴禁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