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俗氣老套地變老 我要的愛情 是於茫茫人海中 和某人偶然相遇 不早不晚 不偏不倚 一眼一萬年 不離不棄 哪怕是 一見誤終身 A 心理醫生說我患有中度幻想症。我最擅長的,就是用種種幻想粉飾生活。比如,我幻想,我腰也細了,臉也嫩了,一夜之間變成顛倒眾生的大美女。再比如,500萬元從天而降將我砸暈,我火速趕往商場,將那條標價4位數的裙子買回10條,S、M、L號都要,以備我將來發福或是變苗條。 而我最固執的幻想,是來自愛情。 我不要稱斤論兩式的相親,也不要因為孤獨寂寞和某人湊合,我要的愛情是於茫茫人海中,和某人偶然相遇,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一眼一萬年,不離不棄,哪怕是,一見誤終身。 在遇上陳Sunny之前,我有過幾段戀愛或者單戀,我與那些男生或者男人們失之交臂的原因都是一樣:他們不能夠滿足我對愛情的幻想。我早已為我的愛情幻想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它們綜合了古今中外最最浪漫動人的愛情因子,只等一個人來達成。 B 與陳Sunny的相遇,我的定義是:千古佳話。 那時他是一個胸懷大志卻一事無成的年輕人,從古鎮跑到大城市來晃盪,喜歡黃昏的時候去露天馬戲團看錶演,表演結束時,穿著華麗衣服的小丑和動物微笑著謝幕,人們歡笑著散去。 他不過是路人甲,我不過是路人乙。但在歡笑著散去的人群裡,他看見了我,彷彿被人一拳擊在胸口,他楞了、傻了,再也邁不開步子。而時間和我,也彷彿為他停止不動。我要娶這個姑娘做我的老婆。他心裡只有這麼一個念頭。 可這不過是我的幻想。事實是,我們的相遇老土庸俗、幼稚可笑,真是叫人洩氣。 那時網際網路上還沒有部落格這種玩意兒,只有所謂的個人主頁。我決定用一個通宵來建設我的個人主頁。可零點一過,我就扛不住了。為了振作精神,我在QQ上找人聊天,恰好,陳Sunny線上。 我們就聊上了。一度我以為,我們一聊鍾情,相見恨晚,雙雙地捨不得下線,一場暴風驟雨般的網戀即將展開。而事隔6年,他一口咬定以及肯定地告訴我,姚小麥,當時我根本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我推測你是男的。 過了很久,我們才開始發郵件,寫書信。我們不打電話,沒想過見面,也不覺得這事靠譜。這場戀愛,醞釀的時間之長,其間過了兩個兒童節,我長高了2釐米,他結束了一段戀愛。 他終於牽到我的手時,部落格已經像野菊花,開遍了網際網路。 C 陳Sunny是一個浪子,但身懷絕技。他走到哪裡都喜歡穿一身黑色的風衣,帶著一盆闊葉盆栽。他每天都把盆栽的葉子擦得乾淨閃亮。在我出現之前,盆栽就是他的寄託和生命。而我,是比他的盆栽更重要的東西,讓他有了希望和歸屬感。 我們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他帶著我,我抱著他的盆栽。他去賺錢,我打掃房間、洗衣服、買牛奶,滿心歡喜等他回來。 但這些情節,只是《這個殺手不太冷》裡面12歲小姑娘馬婷達的愛情,而不是我姚小麥的。 事實是,陳Sunny在江南工作,我畢業之後去投奔他,但也不是被他養起來,而是每天騎半小時腳踏車再乘半個小時公交車去上班,工作瑣碎,薪水菲薄。 我們沒什麼錢,但為了讓我住得舒服,他還是租了一套帶浴室和廚房的房子。夏天熱得發慌,洗澡的時候我便打開了浴室的玻璃窗,只拉上了布簾。接著我被某個猥褻男偷窺了。那個晚上,我一個人躲在被子裡,握著冰冷的菜刀怕得瑟瑟發抖。而陳Sunny,他在加夜班。他說,拿了加班費,給我家小麥買臺空調。 工作有了起色以後,陳Sunny有大把的空閒。我總幻想,除了工作,其他時間他都應該圍著我轉,最好長時間含情脈脈地凝視我。可他喜歡打遊戲、鬥地主,有時在電腦上,有時字桌子上。如果在電腦上, 我就在一旁看書看電視,如果在桌子上,我就幻想自己在家被姦殺被搶劫,他回來懊悔而死,並不停跑到窗戶邊上去張望。 而他回來時,絕不會像我幻想的那樣,衝進門來使勁擁抱。他一般會悄悄地從身後拿出一個熱熱的烤紅薯,或者玉米棒子,說,天這麼冷,不許到窗邊去張望了,你以為這是望夫崖啊。 D 我們訂了兩條規矩:1、假如吵架,一定是陳Sunny錯了。2、假如是姚小麥錯了,請參考第一條。所以,吵架的結果永遠是,他來求我,哄我,想盡辦法讓我開心。 如果我離家出走,他一定滿世界找我,一直找,找到死,像馬達一樣,必要時還會立下非姚小麥不娶的誓言,而且,家裡的每一個角落,都能讓他觸景生情,滿心感傷。如果毛巾牙刷也因為我的離開而哭泣那就更好了。 閨密聽著我這一番自言自語,翻白眼說,別做夢了,姚小麥,上次你玩離家出走,他不是去玩街機了嗎。事實是無可辯駁的。 我是任性的女人,尤其對陳Sunny。而他是溫和的男人,尤其對我。不管我如何無理取鬧無事生非,他都讓著我並試圖感化我。這也使得我沒有機會上演離家出走的悲劇。 機會終於來了,從他答應洗碗卻遲遲不動手到接前女友電話超過10分鐘到玩遊戲超過11點,我一一數落他,並上升到愛不愛我的高度,最後還像更年期的女人一樣吶喊,這日子還要不要過?!陳Sunny從微笑到沉默到辯駁,最後,他摔門而去。為了讓他知道我的傷心,我衝在他前面,拖出腳踏車,飛快地騎了出去,並丟下一句,你別來找我! 我騎到郊區,不時騰出手來抹眼淚,並回頭張望他有沒有追上來,很遺憾,他沒有。太陽落山的時候,我開始著急。 我趕回家時,廚房亮著燈,陳Sunny繫著圍裙,揮著鍋鏟,說,老婆,開飯啦! 我問他,我出走以後你幹什麼去了? 陳Sunny眨巴著他的小眼睛,認真地說,玩了一會兒街機,然後買菜做飯,等你回來。 為什麼不找我? 你這不是回來了嗎 萬一我不回來了呢? 那時我再去找你。再說,你不覺得你已經過了玩離家出走的年齡了嗎? E 陳Sunny的情敵出現了。那個男人比陳Sunny老一點點,有錢一點點,會說甜言蜜語一點點。加之我對陳Sunny已經審美疲勞,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也覺得新鮮一點點。 陳Sunny知道了,約了那個男人來決鬥。他使出了他的撒手鐧,問情敵某,如果懸崖上有一朵花,姚小麥讓你去為她摘下來。你會去嗎?情敵某答,會。陳Sunny仰天哈哈大笑,你輸了,你沒有我愛她。是我,我就不去摘,我怕我萬一摔下去了,再沒有人像我一樣愛她。 但我執迷不悟,堅決要甩掉蓴Sunny跟情敵某過日子去。陳Sunny又約情敵某見面,這次,他再沒有劍拔弩張了,他送了一張清單,上面羅列著姚小麥的“十大嗜好”和“十大陋習”,他像託孤一樣,沉重地說,小麥就拜託你了,好好照顧她。那情敵看著清單,猶如發現一個女魔頭。最後,我被感動,重回他身邊。 可根本沒有這樣的事!當那個男人出現時,陳Sunny居然有一點點自豪,他說,我家女人確實挺有魅力的! 接下來,他依舊該幹嗎幹嗎,不懷疑我也不跟蹤我。他沒有多說一句我愛你,也沒有問過你愛我還是愛他。他只是有一次發信息給我說,姚小麥,你已經是我身體的一部分,甚至,比我的生命還要重要。我相信,我在你心裡,也是一樣。 可以證明他難受過的證據是,兩個月下來,他從65公斤瘦到了58公斤,多了一對黑眼圈,外加主動接送我上下班28次。 F 陳Sunny常常不按我的幻想出牌,我的幻想症卻變本加厲起來。我一定、確定以及肯定地認為,陳Sunny,他會帶我去經歷那些傳說中的愛情故事。 於是我用剽悍而華麗的幻想,為我的愛情設計了更多不同的版本,它們浪漫甜蜜、辛酸艱苦,甚至離奇變態、永垂不朽。 但在這些版本里,男主角卻相同而且唯一,小眼睛,小酒窩,小牙齒,手掌大而暖和,親吻溫柔而有力,是的,陳Sunny。 事實就是這樣,陳Sunny,不管愛情故事是哪種版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在,我們在故事裡相親相愛。
讓我們俗氣老套地變老 我要的愛情 是於茫茫人海中 和某人偶然相遇 不早不晚 不偏不倚 一眼一萬年 不離不棄 哪怕是 一見誤終身 A 心理醫生說我患有中度幻想症。我最擅長的,就是用種種幻想粉飾生活。比如,我幻想,我腰也細了,臉也嫩了,一夜之間變成顛倒眾生的大美女。再比如,500萬元從天而降將我砸暈,我火速趕往商場,將那條標價4位數的裙子買回10條,S、M、L號都要,以備我將來發福或是變苗條。 而我最固執的幻想,是來自愛情。 我不要稱斤論兩式的相親,也不要因為孤獨寂寞和某人湊合,我要的愛情是於茫茫人海中,和某人偶然相遇,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一眼一萬年,不離不棄,哪怕是,一見誤終身。 在遇上陳Sunny之前,我有過幾段戀愛或者單戀,我與那些男生或者男人們失之交臂的原因都是一樣:他們不能夠滿足我對愛情的幻想。我早已為我的愛情幻想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它們綜合了古今中外最最浪漫動人的愛情因子,只等一個人來達成。 B 與陳Sunny的相遇,我的定義是:千古佳話。 那時他是一個胸懷大志卻一事無成的年輕人,從古鎮跑到大城市來晃盪,喜歡黃昏的時候去露天馬戲團看錶演,表演結束時,穿著華麗衣服的小丑和動物微笑著謝幕,人們歡笑著散去。 他不過是路人甲,我不過是路人乙。但在歡笑著散去的人群裡,他看見了我,彷彿被人一拳擊在胸口,他楞了、傻了,再也邁不開步子。而時間和我,也彷彿為他停止不動。我要娶這個姑娘做我的老婆。他心裡只有這麼一個念頭。 可這不過是我的幻想。事實是,我們的相遇老土庸俗、幼稚可笑,真是叫人洩氣。 那時網際網路上還沒有部落格這種玩意兒,只有所謂的個人主頁。我決定用一個通宵來建設我的個人主頁。可零點一過,我就扛不住了。為了振作精神,我在QQ上找人聊天,恰好,陳Sunny線上。 我們就聊上了。一度我以為,我們一聊鍾情,相見恨晚,雙雙地捨不得下線,一場暴風驟雨般的網戀即將展開。而事隔6年,他一口咬定以及肯定地告訴我,姚小麥,當時我根本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我推測你是男的。 過了很久,我們才開始發郵件,寫書信。我們不打電話,沒想過見面,也不覺得這事靠譜。這場戀愛,醞釀的時間之長,其間過了兩個兒童節,我長高了2釐米,他結束了一段戀愛。 他終於牽到我的手時,部落格已經像野菊花,開遍了網際網路。 C 陳Sunny是一個浪子,但身懷絕技。他走到哪裡都喜歡穿一身黑色的風衣,帶著一盆闊葉盆栽。他每天都把盆栽的葉子擦得乾淨閃亮。在我出現之前,盆栽就是他的寄託和生命。而我,是比他的盆栽更重要的東西,讓他有了希望和歸屬感。 我們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他帶著我,我抱著他的盆栽。他去賺錢,我打掃房間、洗衣服、買牛奶,滿心歡喜等他回來。 但這些情節,只是《這個殺手不太冷》裡面12歲小姑娘馬婷達的愛情,而不是我姚小麥的。 事實是,陳Sunny在江南工作,我畢業之後去投奔他,但也不是被他養起來,而是每天騎半小時腳踏車再乘半個小時公交車去上班,工作瑣碎,薪水菲薄。 我們沒什麼錢,但為了讓我住得舒服,他還是租了一套帶浴室和廚房的房子。夏天熱得發慌,洗澡的時候我便打開了浴室的玻璃窗,只拉上了布簾。接著我被某個猥褻男偷窺了。那個晚上,我一個人躲在被子裡,握著冰冷的菜刀怕得瑟瑟發抖。而陳Sunny,他在加夜班。他說,拿了加班費,給我家小麥買臺空調。 工作有了起色以後,陳Sunny有大把的空閒。我總幻想,除了工作,其他時間他都應該圍著我轉,最好長時間含情脈脈地凝視我。可他喜歡打遊戲、鬥地主,有時在電腦上,有時字桌子上。如果在電腦上, 我就在一旁看書看電視,如果在桌子上,我就幻想自己在家被姦殺被搶劫,他回來懊悔而死,並不停跑到窗戶邊上去張望。 而他回來時,絕不會像我幻想的那樣,衝進門來使勁擁抱。他一般會悄悄地從身後拿出一個熱熱的烤紅薯,或者玉米棒子,說,天這麼冷,不許到窗邊去張望了,你以為這是望夫崖啊。 D 我們訂了兩條規矩:1、假如吵架,一定是陳Sunny錯了。2、假如是姚小麥錯了,請參考第一條。所以,吵架的結果永遠是,他來求我,哄我,想盡辦法讓我開心。 如果我離家出走,他一定滿世界找我,一直找,找到死,像馬達一樣,必要時還會立下非姚小麥不娶的誓言,而且,家裡的每一個角落,都能讓他觸景生情,滿心感傷。如果毛巾牙刷也因為我的離開而哭泣那就更好了。 閨密聽著我這一番自言自語,翻白眼說,別做夢了,姚小麥,上次你玩離家出走,他不是去玩街機了嗎。事實是無可辯駁的。 我是任性的女人,尤其對陳Sunny。而他是溫和的男人,尤其對我。不管我如何無理取鬧無事生非,他都讓著我並試圖感化我。這也使得我沒有機會上演離家出走的悲劇。 機會終於來了,從他答應洗碗卻遲遲不動手到接前女友電話超過10分鐘到玩遊戲超過11點,我一一數落他,並上升到愛不愛我的高度,最後還像更年期的女人一樣吶喊,這日子還要不要過?!陳Sunny從微笑到沉默到辯駁,最後,他摔門而去。為了讓他知道我的傷心,我衝在他前面,拖出腳踏車,飛快地騎了出去,並丟下一句,你別來找我! 我騎到郊區,不時騰出手來抹眼淚,並回頭張望他有沒有追上來,很遺憾,他沒有。太陽落山的時候,我開始著急。 我趕回家時,廚房亮著燈,陳Sunny繫著圍裙,揮著鍋鏟,說,老婆,開飯啦! 我問他,我出走以後你幹什麼去了? 陳Sunny眨巴著他的小眼睛,認真地說,玩了一會兒街機,然後買菜做飯,等你回來。 為什麼不找我? 你這不是回來了嗎 萬一我不回來了呢? 那時我再去找你。再說,你不覺得你已經過了玩離家出走的年齡了嗎? E 陳Sunny的情敵出現了。那個男人比陳Sunny老一點點,有錢一點點,會說甜言蜜語一點點。加之我對陳Sunny已經審美疲勞,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也覺得新鮮一點點。 陳Sunny知道了,約了那個男人來決鬥。他使出了他的撒手鐧,問情敵某,如果懸崖上有一朵花,姚小麥讓你去為她摘下來。你會去嗎?情敵某答,會。陳Sunny仰天哈哈大笑,你輸了,你沒有我愛她。是我,我就不去摘,我怕我萬一摔下去了,再沒有人像我一樣愛她。 但我執迷不悟,堅決要甩掉蓴Sunny跟情敵某過日子去。陳Sunny又約情敵某見面,這次,他再沒有劍拔弩張了,他送了一張清單,上面羅列著姚小麥的“十大嗜好”和“十大陋習”,他像託孤一樣,沉重地說,小麥就拜託你了,好好照顧她。那情敵看著清單,猶如發現一個女魔頭。最後,我被感動,重回他身邊。 可根本沒有這樣的事!當那個男人出現時,陳Sunny居然有一點點自豪,他說,我家女人確實挺有魅力的! 接下來,他依舊該幹嗎幹嗎,不懷疑我也不跟蹤我。他沒有多說一句我愛你,也沒有問過你愛我還是愛他。他只是有一次發信息給我說,姚小麥,你已經是我身體的一部分,甚至,比我的生命還要重要。我相信,我在你心裡,也是一樣。 可以證明他難受過的證據是,兩個月下來,他從65公斤瘦到了58公斤,多了一對黑眼圈,外加主動接送我上下班28次。 F 陳Sunny常常不按我的幻想出牌,我的幻想症卻變本加厲起來。我一定、確定以及肯定地認為,陳Sunny,他會帶我去經歷那些傳說中的愛情故事。 於是我用剽悍而華麗的幻想,為我的愛情設計了更多不同的版本,它們浪漫甜蜜、辛酸艱苦,甚至離奇變態、永垂不朽。 但在這些版本里,男主角卻相同而且唯一,小眼睛,小酒窩,小牙齒,手掌大而暖和,親吻溫柔而有力,是的,陳Sunny。 事實就是這樣,陳Sunny,不管愛情故事是哪種版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在,我們在故事裡相親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