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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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飛鳥留痕2O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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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e仰
一文不值。別說為什麼不接受反駁,那些大師粉都是內心空虛的人找個心裡輔導師做一下心裡疏導就行了,別再整這些亂七八糟的鬧劇了,都快成國際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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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曾輕狂
將一個流浪者或者說是流浪漢冠以“大師”的稱號,如果不是褻瀆大師這個稱號的話,至少有失偏頗。至於給他年薪30萬,究竟合不合理?
要從兩個層面來分析:
從直接創造價值的層面來說,如果你僱傭他,他能給你的企業創造的商品價值超過30萬元,那麼你花30萬元僱他就是合理的,否則就不合理。
從間接給企業帶來效益層面來說,因為僱傭他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從而擴大了產品的銷售量,創造的效益如果大於30萬元,僱傭他也是合理的,否則則不合理。
有正常思維的人都能推理出來,這位流浪漢透過工作直接生產給企業帶30萬元利潤這種可能性幾乎不會存在。而最大的可能就是在這個網紅流浪漢在大家炒的沸沸揚揚之際,提高一下僱傭企業的知名度,隨著這一熱點的消退,他就不存在任何價值了。
綜上所述,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以30萬的年薪僱傭這個當紅流浪漢,應該說意義不大。
見仁見智,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給他發多少工資,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誰給他發?
通常人們的工資來自兩方面,一是你受僱於某一僱主,或政府,或企業,這些僱主會視你的創造能力,給你一定的勞動報酬,或多或少,僱主說了算。
一是自己就是僱主,自己為自己打工,你創造了多少,你就擁有多少。
這位流浪大師不管屬於哪種情況,也同樣按相關規定享受勞動報酬。
即使從事公益活動,也有受僱主指派的,也有從事義工的,也有接受企業或組織贊助的,他的勞動報酬應該多少,旁人無權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