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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第九區春蟲蟲

    先說說中國古代怎麼劃分民族的。古時候中國根本沒有近現代的民族概念,這個詞是近代西方透過日本的翻譯,我們直接從日語裡借用的日本漢字詞。而近代民族這個詞是在西方大帝國爭霸衰弱,歐洲許多民族國家獨立為背景的。中國古代只有王朝概念,也就是說你歸順我這個中央王朝,你就算我朝之人,不歸順便是蠻夷戎狄,跟你本身血統無關。因此古代中國民族壓迫不明顯,只有階級壓迫。

    古代歐洲則是一個大帝國之外便是蠻夷,他們喜歡征服而不是同化,羅馬帝國滅亡後興起了幾個王國,民族的概念逐漸在幾個王國相互戰爭中慢慢清晰起來,所以西方的族和國有強烈的對應關係。後來又形成幾個大帝國在歐洲爭霸。他們內部都有一個主體民族掌握核心權利,其他根據情況有夥伴(盟友)民族和被壓迫(被征服)民族之分。他們除了階級矛盾是主要矛盾之外還有深刻的民族矛盾。這種情況持續到十九世紀,許多被壓迫民族紛紛建立獨立國家。

    於是十九世紀終於產生了民族國家這個概念,幾乎就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或者說一個國家必將形成一個民族。二戰過後歐洲國家根據這個原則還大範圍調整國土和人口,不過這不符合人類的自然分佈規律,總是先有人再有國的,這麼大的調整過後,各獨立國家內還是有別的民族(少數民族)存在,並不能完全解決民族矛盾。之後就要靠同化措施去解決了。總之西方的概念裡始終認為一個國家哪怕不是現在,將來也一定要成為一個民族的,所以它們的政策都是圍繞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同化和歸化原則來進行的。

    而在二戰後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大多數認可斯大林的民族觀點。斯大林不僅是蘇聯第二位領導人,政治家、軍事家,他本身就是民族學家。斯大林對“民族”的定義是:“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徵的穩定的共同體”。這是其在1929年寫的《民族問題和列寧主義》中重申的定義,並做了一些修改。而其首先提出了他對民族的定義,是在1912年底到1913年初寫出的《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中。斯大林在這篇著作中批判了民族主義和一部分社會民主黨人在民族問題上的機會主義觀點,號召用國際主義和統一而不可分的階級鬥爭去對抗民族主義。斯大林分析了民族運動的產生、形式和性質,認為當時歐洲的民族運動實質上是資產階級的運動,它的命運是同資產階級的命運聯絡在一起的。他主張無產階級政黨應為民族自決權而鬥爭,其目的是消滅民族壓迫,消除民族間的鬥爭。他批判了奧地利社會民主黨提出而為俄國孟什維克所支援的民族文化自治綱領。斯大林認為:俄國的民族問題是國家解放這個總問題的一部分;只有國家完全民主化,才能解決俄國的民族問題;而實行民族自決和區域自治、在一切方面 (語言、學校等等)實行民族平等和工人的民族間團結的原則,則是解決俄國民族問題的必要條件。斯大林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觀察和分析了民族,為民族第一次下了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的定義,詳盡地闡明瞭民族應具備的四個基本特徵及其相互關係,從而徹底地批駁了機會主義分子、民族主義者們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等謬論,為馬克思主義民族綱領提供了理論根據。這對於中國製定和貫徹正確的民族政策,產生了十分重大的影響。由此看出斯大林四個民族認定標準是用於對政治對手的批判的,主要是否定其他黨派對於民族概念的標準,擊敗對手對蘇聯政權合法性穩定性的動搖,以達到最大可能地以俄羅斯為主團結境內各民族贏得政權保衛蘇聯的目的。更多背景可以參考斯大林所著《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民族問題和列寧主義》。

    中國在1949年建國後馬上面臨全面收拾爛攤子和迅速進入建設階段的任務,於是民族識別工作走上日程。中國也運用斯大林的四個標準,但遇到很多困難。蘇聯的情況和中國有所不同,區別在於中國有自己獨特悠久的文化和歷史。於是毛主席在民族識別工作上示意不必完全照搬蘇聯四條,可以說中國很多民族的認定不符合蘇聯四條,甚至完全不符。比如裕固族沒有相同語言,他們原本使用兩種語言,分兩個集團,是古代兩個不同語言族群在受到軍事打擊和政治壓迫後自然結盟成為一個民族的,然後形成了共同的宗教、文化。回族和漢族原本都可以說整個族群不在共同地域,沒有共同經濟生活,也沒產生共同心理素質。他們分佈在廣闊的不同地域內,只在小範圍形成共同經濟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質,整體來看風俗、習慣、語言和脾氣秉性都不一樣。這都是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民族,蘇聯四條套不進去。中國的民族認定和劃分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了,主要還是根據歷史源流;傳統文化、宗教習俗;語言和人民意願這幾條來考慮。。由於建國之初中國缺乏社會科學尤其是民族學相關人才和專家,導致中國民族認定在各省執行的標準差異。比如川滇界湖瀘沽湖畔來源、語言、習俗一致的摩梭人,屬於四川的被認定為蒙古族,屬於雲南的被認定為納西族,明顯四川的專家主要考慮源流,雲南的專家主要考慮語言;在西南無論來源、習俗和語言都很相像的一個族群,在貴州被認定為布依族,在廣西被認定為壯族,明顯是考慮到行政區劃和管轄權的問題;苗族支系繁多,來源不同,語言不通,習俗相異,卻被各地都認定為苗族,這裡主要考慮的是語言。

    在漫長的民族形成過程中,文字的產生是必然的,但不是每個民族都必然的。也就是說有的民族有文字,有的民族沒有文字。一般都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部落聯盟轉變成長期政權後對文字的需求大增。一些古代政權由於占卜和記錄的需要,從原始簡單的符號和圖畫,逐漸演變成了文字,比如漢族先民在商代形成甲骨文。而有的也是直接借用別人的文字系統改改用的,比如蒙古族用的回鶻字母。還有政府專門組織專家為一些歷史上曾有過不完善、不普及文字的民族以及還未產生文字的民族設計文字方案的,比如壯文和規範彝文和一些苗文方案。又比如松贊干布統一了高原,吐蕃政權對文字的需求就突出了,於是借用了印度字母拼藏語。還派出了大量子弟去長安留學,使吐蕃跟唐朝的交流可以直接用漢字。南詔沒有文字,它對外交往直接使用外文,對唐直接用漢字,對吐蕃直接用藏文。大理國也是同樣。而遼國、金國和西夏則利用漢字筆畫結構設計了本族文字系統。日本在唐朝派出的學生利用漢字筆劃回國創立了日文,分平假名、片假名和真名,假就是借,真名就是漢字,到現在日文裡還夾用漢字。民族和文字的關係不是一一對應的。一個民族可以正式使用幾種文字,比如滿族可以使用漢字也可以使用滿文;也有不同民族正式使用一種文字,比如回族、漢族等都使用漢字。

  • 2 # 中部人文地理

    民族的劃分是以族群特徵確定的,既包括生物特徵,也包括文化特徵。

    生物特徵是物質特性,偏向於種族,如斯拉夫族,日耳曼族,猶太族等。文化特徵則是種族在根性上的細分,不同的文化封閉壁壘積澱而成的不同族群特徵,就成為不同的民族。如中華民族大多是黃面板黑眼睛,但演繹到新中國成立初期,已有56個民族的劃分。甚或還可細分,但一經確定,就沒有必要過多糾結。因為這需要動用太多的國家資源,而且過度的細分不利於中國的大團結。

    民族個性的最大特徵是語言文字和生活方式。不是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但一定有自己的語言。這種語言呈現兩個特點:或是完全不同的字形和音標,或是相同的字形和不同的音標。前者一般以文字一併傳世,後者則稱為“族語”或方言。

    民族不是一成不變的,在與時俱進的時事變換中,一些民族的共性逐漸趨同,個性漸漸同化。那麼民族特徵也隨之消失。所以,民族的確定應該以一定的時間週期為節點,進行重新梳理和確認。

    從世界範圍來說,吉普賽人消失了,只留存在歷史的畫卷中。以中國現狀而言,如土家族等少數民族,其語言、習俗、共同價值觀等,與漢族已經基本融合。那麼,是否繼續保留其民族符號,就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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