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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643899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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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虎吹它爹是獒吹
把口頭協議寫入合同就可以買,不然20年以後不可能讓你免費使用,由產權方說了算,你的許可權只有20年的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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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產爬行者
可以買。
現在有產權的車位很少,基本上都是賣的使用權,但是使用權的轉讓期限最長只能是20年。
20年後車位還是你的,是跟著你的房子走的,也可以隨著你的房子進行買賣。
要注意的是你所表達的是開發商說,我不知道合同中有沒體現,這些都是要在車位合同中註明的。
可以參考下我所購買的車位合同上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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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王叔好鄰居
說幾點您自己參考,第一非產權車位有兩種,一種是公共面積,一種是人防工程,首先公共面積已經算在房屋面積內買房子已經交給錢了,後期所有盈利歸業主所有,物業負責管理,跟開發商沒有半毛錢關係,也沒有出售的權利,物權法規定這種車位不允許出售,否則可以起訴物業,另外租賃合同有效期20年,超過20年的合同和任何約定都不受法律保護,即便要買,也只是一次性交20年的租金,20年後物業如果不承認只能認倒黴。另一種是人防車位,是國家設立的緊急避難所,有需要隨時收回,任何協議都無效,這種車位如果物業敢出售,起訴物業會被罰死。總之是否買要想清楚,我本人的想法帶產權車位必買,非產權車位只租不買,原因就是沒有產權的車位沒有任何金融價值,也許有人會考慮日後升值的情況,但是其中涉及到物業是否可以按承諾續約,或者中間換了物業公司這是最大的隱患。願意賭一把的可以試試,反正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輕信物業的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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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慶玖哥
非產權車位,也就是這個車位是沒有產權的,這可能就是人防車位,人防車位本身是用於防空目的,是開發商在修建的時候的一些配套車位,本身是不能賣的。
而這裡,開發商把不能出售的人防車變相地以租賃20年時間的方式,以8萬的價格一次性租賃給業主,這樣的車位能買嗎?
是否值得購買幾點思考是不是能夠買,或者是否值得購買,可以從3個方面來理解。
❶、從使用方面來理解
現在城市發展比較快,很多小區車位比較緊張,如果你沒有固定的車位,那你每天回來後,都要花很多時間來找車位停車。
如果自己能夠有一個車位,就給生活帶來很大的方便,不會再為每天車停在哪裡而花費時間。
並且20年8萬,每個月才340元錢,這比租車位還要便宜,從這個角度來看問題,花8萬元購買20年的車位使用權,也是值得的。
❷、資產角度來思考
車位是資產,能夠給你帶來財富,而你現在花8萬租賃的車位,是沒有產權的,以後你也不能出售這車位,車位也沒有升值的可能,也就沒有資產屬性了。
比如你現在多花4萬元,用12萬元購買一個有產權的車位,在10年後,你這車位可能會賣到20萬或者更高,你能收入到這20萬,僅僅是多支付4萬元,這收益很不錯吧。
而你現在花8萬元,沒有產權,不能給你帶來任何收益,從資產的角度來理解,這非常不划算。
❸、從法律方面來理解
上面說了,這種車位可能是人防車位,是否是人防車位,沒有提供資訊,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的產權車位,開發商把這產權車位拿到銀行去抵押了,就不能對外出售,也不能網籤,當然也就不能辦理產權證,開發商就用租賃20年的方法來變相地出售抵押的車位。
這長期租賃的車位沒有產權,對業主來說也就沒有產權保障,這車位就有可能由於法律方面的問題,開發商或者開發商的債權方隨時可能把車位收回,這就是你面臨的法律問題。
比如說,開發商把這車位拿到銀行抵押,當有一天開發商破產了,銀行可能就會拍賣車位,拍賣後車位可能就是其他人的產權,你就不能繼續使用了。
開發商說20年過後贈送給你繼續使用,這贈送倒是有可能的,問題是,這20年後開發商這公司還在不?如果是一個大型的房地產開發商,20年後可能還會在,如果是中小開發商,20年可能就破產消失了,怎麼來“贈送”給你呢?
是否值得購買這主要的思考還是要看你花8萬元得到這車位,是如何理解的。
如果說小區沒有產權車位了,車位又比較緊張,花8萬元能夠租賃20年,每個月大概333元錢,這比租車位都還便宜,從這個角度來思考,這也是很划算的,當然就可以購買;
如果小區有產權車位,我還是建議購買產權車位,這不但能夠解決你停車的問題,也解決了這產權車位作為一項資產給你帶來的收益,也從法律的角度來保障你的合法權益,當然比使用20年划算。
綜上所述,
對於這個問題,具體怎麼選擇,就看你站在哪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不需要資產升值,在法律上能夠保障權益,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小區還有產權車位,最好還是多花點錢,購買產權車位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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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源於自然隨心流淌
地下車位只有兩種,一種是產權車位,一種是人防車位。產權車位開發商可以出售,而人防車位開發商不可以出售。開發商收8萬元,供你使用20年,其實是以租賃的方式供你使用。如果沒有及特殊情況,人防車位是可以長期使用的,也就是說,如果遇到天災人禍,國家有關部門需要徵用人防車位的,你是得不到補償,你必須無償提供,不管你與開發商簽訂了什麼合同,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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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團的裝修生活
不僅僅是可以“買”,而且是去晚了就沒了。
人防車位,根據人防部門的規定,其使用權出租的,一次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
開發商的法務就是完全依照人防部門的規定,來設計的人防車位使用權出租協議。
這地方沒有任何貓膩,全國上下都是一樣的,你不用擔心這裡有坑。
協議上會寫明白,20年以後免費續租,直至建築物,或者說車位滅失。
從理論上來講,如果建築物未拆遷的,70年之後,產權車位需要繳納少量的費用,即可以繼續獲得產權,而非產權車位70年之後仍可繼續使用。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70年之內遇到拆遷了呢?
產權車位可以獲得補償,而人防車位呢?因為個人是沒有產權的,所以得不到補償。
當然,如果是在20年之內拆遷的,開發商應當根據協議返還未使用年限的車位租金。
但是20年遇到拆遷的情況比較少見,全國上下來看,開發商開發的小區物業,如果20年之內就有拆遷的機率還是很低的,所以大可不必擔心你買的房子20年之內就會被拆。
從另外個角度講,因為人防車位只有協議,沒有產權證,如果過戶的話,是不需要繳納過戶費的,只需要改合同就可以了。而產權車位需要經過房管局等過戶手續,其中要繳納過戶產生的費用。從這個角度來講,人防車位不僅價格要低於產權車位,過戶的成本也要低於產權車位,而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沒有太大的區別。所以有些小區人防車位賣的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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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產大龍蝦
按人防辦要求地下防空建築及設施歸國家所有,非戰時徵用期間開發商可用於經營出租用途,但最高租賃使用權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過20年後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並要求註明具體時間、費用0元字樣,而不是期限屆滿後免費使用(物業管理費除外)字樣。如果物業管理費比你租賃費都高你會很被動
一句話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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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買,非人防車位只要開發商有大產權,或者大產權抵押的話,只要抵押人同意的;人防車位只要是開發商有使用權的,買,沒毛病。說到拆遷,誰會拆高層,政策也不用擔心,全中國多了去了又不你一個,政府會妥善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