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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HR楊企業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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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566164552280
十級傷殘鑑定內容: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d.視覺障礙,包括:斜視、複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
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f.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g.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h.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i.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2、 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影響容貌;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O”);
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
e.輕度張口受限,影響容貌;
f.顳頜下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
h.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
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4cm’以上,影響容貌;
l.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以上,影響容貌;
m.頭皮無毛髮ZOom’以上;
n.顱骨缺損直徑Zcm以上,遺留神經系統部分輕度症狀和體徵;或顱骨缺損直徑4cm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o.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
3、脊柱損傷致:
a.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嚥功能;
c.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以上。影響體形.
5、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2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脾破裂修補;
c.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部分切除或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眈破裂修補;
h. 尿道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8、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響功能;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睪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e. 陰囊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礙。
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形成,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 肢體損傷致:
a.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5%以上;
b.雙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10%以上;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d.一足弓結構破壞l/3以上;
e.雙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2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
g.一上肢縮短4cm以上;
h.一下肢縮短2cm以上。
11、面板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
下列述評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種暴力致傷的人員。
2、傷、殘 impairment: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廢或腦部軀體多發重傷。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3、評定 assessment: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4、評定人assessor:辦案機關依法指派或聘請符合評定人條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
5、評定結論 assessment conclusion:評定人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
6、評定書 assessment report:評定人將檢驗結果、分析意見和評定結論所形成的書面文書。
7、治療終結 treatment finality: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擴充套件資料:
1、評定原則: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2、評定時機: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
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3、評定人條件:評定人應當具有法醫學鑑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評定人義務:
1、 全面、細緻、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2、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3、回答事故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4、保守案件秘密;
5、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定;
6、妥善保管提交評定的物品和材料。
評定書:
1、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
2、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參考資料:百科-傷殘鑑定
回覆列表
如經工傷鑑定為十級傷殘等級的話,會有工傷鑑定報告出具,會有工傷鑑定報告出具按照如下等級賠付: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鑑定報告一式三份:一份給工傷人員本人或其近親屬,一份給用人單位,一份存勞鑑委。如果有遺失,可以攜帶工傷人員及代理人身份證、工傷認定書,到原勞鑑機構申請補辦。
工傷一到四級鑑定等級賠付待遇有了新變化,有需要的人可以瞭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