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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蘿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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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告白老司機
“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人?”林俊杰:騙你的
對於初見,
有人說:有生之年,狹路相逢,終不能倖免。
有人說:大哥哥,我姓郭,單名一個襄字。
有人說:這妹妹我曾見過。
有人說: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人。
人們希望愛情是電光火石,是天雷勾動地火,但這樣的感情在現實生活見得不多,倒是在文學影視作品中被大肆渲染。
其實,看一眼就愛上,從此過上神仙眷侶的生活,這樣的情節只是聽起來很浪漫,幾乎很難發生在現實的生活中。
說到文學中的愛情,比如說羅密歐遇到朱麗葉,比如說張生初識崔鶯鶯,比如說梁山伯戀上祝英臺。
那麼,一見鍾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這個令你鍾情的物件,是自己心裡幻想出來的形象在現實中的投射。
聽到這個解釋的時候,阿黛是拒絕的,阿黛是我的同事。而當時她正對一位只有一面之緣的男神天雷勾動地火。
她說,和這位男神的初次相遇,是在一次朋友聚會中,當時看到他,阿黛心中一顫,怎麼有這麼好看的男生,一整屋子裡似乎只有他一人在閃爍著光芒,於是她偷偷的觀察了他一晚。
後來聽朋友說,其實他們原來是在同一棟大樓上班。緊接著,阿黛有意無意地和男神“偶遇”這麼一來二往,她也要到了男生的聯絡方式。深入交流後人設逐漸崩塌。她失望地發現這個人根本不是自己以為的“天選之人”,相反的,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直男癌。
好在,阿黛是個聰明的女孩,聊過幾次發現不妥之後立即懸崖勒馬,把他給刪了。本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誰知一個月後,那個男生又重新加回了她,套了一會兒近乎,獻了一陣子殷勤,男生終於說到了重點:借我點錢吧。
這個人,從此成為阿黛脫單路上的一朵閃閃發光的奇葩……
阿黛說她再也不相信眼緣這件事了。
但是如果有人問我:一見鍾情可能嗎?
客觀來講,絕對可能。
但是如果要打個比喻,一見鍾情就像買彩票,沒有必要大筆投入,因為中獎的機率不大。當我們興致勃勃地去買彩票時,不會預期自己一定會中大獎的時候,即使中幾塊錢也是值得開心的。
所以,當你遇到遇到眼緣極佳的人,當然可以有深入瞭解的願望,但是,一見鍾情能修成正果是個小機率事件,我們不必期望值過高。
一見鍾情的本質是見色起意,愛情的本質也同樣是見色起意。
區別在於,一見鍾“情”,鐘的是一類人,愛情愛的是一個人。
比如,他喜歡長頭髮,大眼睛,圓臉蛋,高圓圓那一型的。而你恰好屬於這一種,於是迅速地確認過眼神,以為遇上對的人。其實,是不是對的人,畢竟當局者迷,所以無法心如明鏡地去判斷。
但是同樣的,他喜歡長頭髮,大眼睛,圓臉蛋,而你不巧是短頭髮,小眼睛,鵝蛋臉,周冬雨那一型的。第一眼也許不順眼,但是相處久了,什麼時候喜歡上自己都不知道,喜歡上之後看來看去你就是那個萬里挑一的,你就是最美最溫柔最可愛。
儘管和他心中預期不符,他就是認定你,這樣的任性才是愛情。
總結來講,就是一見鍾情是被外在優點吸引,而日久生情是她的優缺點都喜歡。
我就有遇到過那種一見鍾情的情侶,見上幾面立馬看對眼了,看對幾眼之後,立馬閃婚了。在他們心中深深地相信,緣分天註定這件事,並且認定了對方那是那段“註定”的姻緣。
這就像現在很多年輕人衝動消費,商家則會採取視覺營銷的手段,讓顧客脫離理性,從而刺激購買慾。
因此,很多衝動下的消費,其實是無效的。
而衝動下的愛情,不但無效而且有害。
其實,也不是非要日久生情才能叫真愛,畢竟,人與人相遇的方式有那麼多種。
只是有一點:是不是真愛,無論如何都只有時間能給我們答案。
有人形容一見鍾情是:在Sunny下看見你,心臟一跳,瞳孔一動,路過時假裝鎮定,走過後回頭多看了幾眼。
看見你也在看我,於是心懷下一次的期冀。
好像一見鍾情總是停留在“看”和“期翼“上,虛無縹緲的。
這就像愛麗絲掉下兔子洞之後,站在許多扇門中間,她選了一扇自己最喜歡的門,但是在開啟之前,誰也不知道里面風景如何,會有兔子還是會有撲克牌女王。
所以最怕的,是把“門“當作風景,
感情裡最怕的,是把感覺當感情,把心跳當心動。
你看他的這一眼,只是開始,他能入你的眼,但是不能輕易住進你心裡。
凱哥認為比起“一見鍾情“,“一見鐘意”似乎更為妥當。
畢竟,能不能鍾情,時間才能給出答案。
只有一眼的話,草率過後估計就是再而衰,三而竭。
遇上對的人,你要確認的事情,除了眼神,還有心,還有鼻子嘴巴耳朵,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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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聽說南方有雨
我只想說,遇到了對的人,看一眼就像認識了好多年。有些人在一起了很多年,還是沒能擦出火花。
就拿我說吧!曾經遇到一個很喜歡的女孩,尤其是圓圓的臉蛋,笑起來有迷人的酒窩那種。第一次見就像認識了好多年一樣,有說不完的話,嘮不玩的嗑。(其實我是那種跟女生說句話都會臉紅的人)開不完的玩笑,就這樣上班、下班,一起出去玩,過了大半年時間吧!也沒有表白過,就是曖昧吧。誰也沒有說穿。半年後,她拉著箱子走了,我沒有送。或許是怕傷感吧。這樣過去了一年,我當時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住。有一天突然間看到她QQ的留言,也就是無聊什麼的,我就說過來玩吧!沒想到的是一個星期後的一天打電話給我,說到了我租房子的地方了,又告訴我工作也辭了,沒地住。當時也沒想多,就讓住在自己房子裡了。每天下班給我做好飯等我,也會白天給我洗好換洗的衣服。晚上我們也擠在一張床上,都是穿著衣服睡的。當時覺得很幸福,但就是說不出口那三個字。可能是她覺的得我不夠愛她吧,住了一個星期後她走了,我也沒挽留。
或許很多人都覺得很假吧,但這就是事實。後來直到自己交了女朋友,才知道那時只是單純的喜歡而已,還好沒有傷害到她,現在她結婚了,雖然不怎麼聯絡,還是會在過節發個簡訊問候!後來也因為一些原因,直到現在還單著,也祝自己早些脫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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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源於網路上的一個梗,最近火起來原因是因為抖音上的網友很多以林俊杰的一首《醉赤壁》歌曲為背景音樂,其中一句歌詞就是“確認過眼神,我遇上對的人”,如果沒聽過這首歌的朋友可以聽一下。
至於網友提出的這個問題我簡單回答一下。實際上確認過眼神遇到的不一定是對的人。現實和你期望的存在很大差距,不是你想象的那樣一見就可鍾情。拋開對方能否對你中意不講,你認定的眼神僅僅是你對他人的一知半解,不能完全體現出對方的內在。如果真的想你“中意”的人是不是你命中的人,還是要多瞭解內在。
雖然人們常講眼睛是心靈的窗戶,誰能保證透過窗戶能看到全部呢。尋找意中人是要相信感覺,但有時候感覺不一定準確。長時間的交往,彼此之間的互相瞭解,當人們放下偽裝的時候,那時候的感覺才是真正的內心表現。
特別對於年輕人來說,談戀愛不能等於過家家,緣分這個東西只不過是正確的時間,在正確的地點,遇到正確的人,想一想感覺有點像買彩票一樣。最後還是奉勸廣大年輕人,還是要多瞭解對方為好,不要痛了自己又傷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