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
以廣東省為例,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第十九條: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轉學學生的具體條件和要求提交的稽核資料,由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制定。
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本省內轉學學生的具體條件、需提交的稽核資料及其他操作細則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法規及當地實際制定。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長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學生轉入學校提出轉學要求,填寫《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稽核實行相關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二級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稽核一般程式為:轉入學校稽核→轉入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轉出學校稽核→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
擴充套件資料:
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專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專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家長商定。專門學校就讀的學生要求轉入其他學校的,按一般轉學程式辦理。學校應按年級銜接原則將其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批准招收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其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需轉入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社會組織向轉入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按一般轉學程式辦理。
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
以廣東省為例,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第十九條: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轉學學生的具體條件和要求提交的稽核資料,由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制定。
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本省內轉學學生的具體條件、需提交的稽核資料及其他操作細則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法規及當地實際制定。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長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學生轉入學校提出轉學要求,填寫《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稽核實行相關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二級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稽核一般程式為:轉入學校稽核→轉入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轉出學校稽核→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
擴充套件資料:
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專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專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家長商定。專門學校就讀的學生要求轉入其他學校的,按一般轉學程式辦理。學校應按年級銜接原則將其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批准招收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其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需轉入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社會組織向轉入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按一般轉學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