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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沙漠駝鈴1501

    1.樹立正確的評價觀

    兒童發展評價能否取得促進幼兒發展的實效,取決於教師的評價觀,其核心是對評價目的的認識。教育評價理論經歷了漫長的發展變化過程。早期教育評價注重評價的鑑定功能,其目的是選拔“適合教育的兒童”;現代教育評價則強調評價評價的診斷和改進功能,即透過評價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創設“適合兒童的教育”。近年來,現代教育評價理論中“透過評價創設適宜每個兒童的教育”的觀念,從理論上開始得到人們的認同,但在實踐中,並未能完全落實到教師的評價行為上,有的教師仍然熱衷於根據評價結果給兒童“排隊”,“貼標籤”,區分“好孩子”、“差孩子”;有的甚至還不負責任地告訴家長,“×××是弱智”。將評價重點放在“鑑定兒童”上,教師往往難以正確認識兒童發展的個別差異,很容易對當前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孩子失去信心,甚至放棄對他們的教育。因此,當前幼兒園開展評價工作,首先要轉變教師評價觀,引導教師把評價的重點放在瞭解兒童、研究兒童上。

    2.充分利用評價結果

    兒童發展評價能否取得促進兒童發展實致的另一關鍵因素是對評價結果的利用。有些教師花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對全班每個孩子都進行了評價,獲得了大量的評價資料。但由於不知如何運用這些結果,因此反映,評價的實際效用並不大。這是當前幼兒園兒童發展評價中存在的較普遍的現象。這一方面是因為有些幼兒園使用的評價體系或測量工具與其教育目標體系不吻合,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兒童發展評價研究仍處起步階段,對於如何運用評價結果指導教育過程的探索還很不深入。 兒童發展評價如果不能被運用到實際教育過程中,只是為評價而評價,只是獲得了一些“死”資料,就變得毫無意義。解決這一問題,可主要從兩方面入手:首先,要採用經過科學程式編制、實踐檢驗與幼兒園的教育目標相適應、指標結構涵蓋幼兒發展要素的指標體系;第二,要指導教師提高分析、處理和運用評價結果的意識和能力。運用某一評價體系對本班每位幼兒進行觀察和評價後,還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分析本班兒童發展整體水平,為制證班級教育計劃提供依據。只有班級教育目標符合兒童發展基本規律和一般年齡特點,適應本班幼兒總體發展水平,教育過程才能充分發揮促進幼兒發展的作用。因此,教師必須透過評價,全面把握本班幼兒發展的整體狀況,如在每一具體發展領域及其指標上,全班幼兒存在幾種發展水平?做到心中有數,在制訂教育計劃時頭腦中具體的兒童。 分析每個幼兒發展的個別特點,為因人施教提供依據。兒童發展評價的目的是創造適宜兒童發展的教育,即根據每個幼兒發展水平、個性特徵、興趣愛好、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人獨特性,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採取不同的教育方法等。這要求教師透過觀察、情景觀測等手段獲得兒童發展的豐富資訊後,對照評價標準,確定每個兒童在各個發展領域的發展狀況,特別是存在明顯問題的方面,並在此基礎上,制訂個另指導計劃,以便在教育程序中,加強對不同幼兒的指導。 分析影響兒童發展的因素,為改善幼兒園和家庭教育提供依據。兒童發展評價的最終目的是有效改善教育過程,因此,評價者不僅要了解兒童發展的現狀,還要深入到兒童廣闊的生活空間中,在檢查和反思自身工作的同時,分析家庭及社會環境對兒童的影響,引導家長透過日常生活觀察、評價幼兒,蒐集評價資訊;不僅要以評價為依據,改善幼兒園的教育過程,還要及時向家長反饋評價結果,幫助家長認識自身對兒童發展的影響,並自覺改善家庭教育。 幼兒發展評價應有利於幼兒園保教工作質量的提高 如何組織、實施幼兒發展評價工作,如何對教師的評價工作進行再評價,不僅關係到評價工作的質量,而且對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方向、幼兒園保教質量與效益的全面提高都具有重要影響。當前幼兒園評價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應著重處理好以下兩個問題: 1.評價應與幼兒園日常工作相結合 近幾年,有的幼兒園實施兒童發展評價時主要是在學期末進行總結性評價。由於評價內容、評價物件較多。需要半個月或更長的時候才能完成本班的評價工作,不僅干擾了正常的教學活動,使幼兒、教師精疲立竭,而且由於接近學期末,評價結果也無法及時反饋,為改善教育過程服務,因此評價工作的效益較低。 以幼兒教師為評價主體的幼兒發展評價工作,應以日常觀察為蒐集評價資訊的主要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教師透過與幼兒交談、遊戲,可蒐集到大量真實的幼兒發展資訊,評價本身應該也完全可能成為教育過程的組成部分。這要求教師具有明確的觀察意識及捕捉、分析幼兒發展資訊的能力,熟悉所運用的評價體系並事先做好觀察記錄準備,如準備好根據評價指標設計的觀察記錄表(應儘可能全面地列出所要觀察的發展領域的具體指標及行為特徵,以便及時,準確地記錄等。 幼兒園的各種教育活動,也是蒐集評價資訊的重要途徑,都可以成為觀察的特定情景。情景觀察是幼兒發展評價中十分重要的蒐集評價資訊的方法,是指有意識地安排某種活動,引發幼兒行為,從而進行觀察與記錄。幼兒教師具有運用此種方法的得天獨厚的條件,可在教育活動的組織中,隨時對幼兒各方面的發展進行觀察,如在美工活動中觀察幼兒小肌肉動作發展狀況及操作工具、材料的能力。幼兒在教育活動中的表現,與在測驗情景中的行為相比更具真實性。放棄這種大量的情景觀察機會,專門組織個別測查,不僅加重了教師的負擔,而且也會影響評價結果的可靠性,因為幼兒在一次測驗中的行為,並不一定能代表其典型行為。 強調評價應與日常教育工作結合,並不排斥在某一教育階段結束後集中進行總結性評價,否則難以全面把握一個幼兒經過一個教育後的進步及尚存在的不足,但總結性評價應以日常形成性評價為依據。也就是說,進行總結性評價之前,將日常工作中搜集、積累的資訊進行彙總和分析,對於判斷依據不足的方面,實施專門的測查或觀察。這樣,既能保證評價資訊的真實、客觀,又能減輕教師在期末時的負擔,不至於影響正常教育活動。 2.評價應能調動教師改進工作的積極性 兒童發展評價的最重要目的是幫助教師瞭解幼兒,為改進教育過程提供依據。幼兒教師是評價的實施者,是評價結果的運用者,教師對此項工作的態度,決定著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因此,必須調動教師進行評價工作的積極性,使教師在毫無精神負擔的情況下進行此項工作,並從實踐中親身感受到評價對改進工作、提高自身素質的益處。要做到這一點,關鍵是幼兒園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學的執行機制,保障教師評價工作的重點放在瞭解兒童上。如果在管理上,任意將評價功能擴大化,則可能使兒童發展評價工作偏離正確方向。 目前在幼兒園的管理工作中,已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現象:將兒童發展水平作為評價教師工作質量的指標,於是有些教師為了顯示自己的工作成效,有的在學期初給兒童較低評價,學期末給較高評價;還有的接其他教師班時,給予幼兒較低的評價,一段時間後,再給予高評價。 簡單地將兒童發展水平與教師工作質量評價掛鉤,並不符合教育和兒童發展的規律。教師是影響兒童發展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兒童發展是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無論幼兒發展較好還是較差,都不能完全說明教師工作質量較高或較低;教育因素作用到幼兒身上,轉化為可以觀察或測量到的行為,成為幼兒基本素質的一部分,也並非短時間內可實現的,因此,將教師工作與幼兒發展水平作為對教師進行獎懲的依據,不僅可能致使評價失實,還可能誤導教師利用評價體系的具體內容訓練幼兒,以求獲得明顯的短期效益,如此以來,兒童發展評價就完全失去了其自身的意義。 在幼兒園的管理中,將兒童發展評價工作納入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中,應注意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以以下內容為重點:第一,能否認真、科學地開展評價工作,獲得的資訊是否真實、可靠;第二,能否充分利用評價結果,改善教育過程;第三,能否及時向幼兒家長反饋評價資訊,與家長共同分析影響因素,制定教育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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