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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在我成年後找了個後媽,而且是入贅的,現在父親過世了,我要義務贍養後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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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十一里晴川

    民法典規定:如果繼父母盡到了扶養和教育義務,則繼子女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這個問題是繼父母沒有沒有養育過繼子,法律範疇繼子可以不盡贍養義務,但是畢竟有情感關係,從感情角度出發繼子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給予繼母生活以及物質上的幫助與關心。

  • 2 # 浩律師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並且有案例支援。

    首先,《民法典》第1072條規定:“繼父或者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認定。”

    也就是說,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有贍養的義務,以繼父母是否撫養教育繼子女為判斷依據。而你是在成年後父親再婚的,嚴格來說你沒有贍養繼母的義務。

    除非你未成年時,父親和繼母便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並與你共同生活,比如承擔了你的生活費,為你日常學習生活提供飲食居住接送等類似父母的幫助。這時候,可能會被認為繼母對你進行了撫養教育。

    其次,權利義務是對等的。如果你不贍養繼母,那麼自然沒有權利繼承繼母的遺產。

    最後,如果根據事實你最終無須贍養繼母,個人建議也要根據你們的實際情況來處理和繼母的關係。如果對方在你成年後對你關懷愛護,對她不管不問也說不過去。

    畢竟,人與人之間也不能全看法律,不看感情,是不是。

  • 3 # 蕾蕾283831526

    你有經濟能力的話就多少給她一點幫助吧。畢竟和你父親在一起的。別人有愛心的都要去捐獻給陌生人。她若過得慘兮兮的。我想你父親地下有知也不安心的吧。

  • 4 # 京都老客41118

    這類問題,一般百姓有點搞不明白。但按照民法典,繼母只要沒有扶養過繼子,繼子是沒有贍養繼母的義務的。這是從嚴格意義來說,繼母和繼子就不搭界。但我們返回頭看看道德問題。你成人了,你父親與繼母再結婚了,並沒有與你在一起生活。你完全可以不管繼母,這是從法律上。但假定繼母與你父親又結婚了十多年,照顧你父親的晚年生活,繼母對你父親有情有義。但你父親去世了,現在孤零零就剩繼母一人生活,你可以不管不問,但是什麼心情呢?作為正常人,從感恩的角度,應該對繼母感恩吧?所以,個人覺得,你雖然沒有義務贍養繼母,但從道德上你應該感恩繼母,應該關懷、照顧繼母,這才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吧?

  • 5 # 動力火車220714890

    要這都能搭上邊的話,以後女人不用生兒育女了、趁著年輕貌美好好浪,瀟灑的活前半生,老了找個更老的老頭嫁了、老頭S了,就能賺個贍養的子、女不勞永逸!我個人認為一分付出一分回報,法律、道德都是約束人,勤勞、善良、付出了才能回報,繼子女不應該負責沒有撫養長大的繼父母!

  • 6 # 老榆樹6610

    誠謝

    《民法典》1072條規定,扶養與贍養是對等的。如果繼母沒扶養過你,你對她就沒有贍養義務。你說的成年,只是指年齡嗎?她如果供你上大學讀研,或你吃住在她哪裡,說她沒盡扶養義務就有點牽強了。你父親與她生活在一起,收入、支出是個啥情況?是互相照顧嗎?這種情況比較複雜,首先要界定清楚,才能判斷對她是否有贍養義務。

    我個人覺得,不贍養她肯定不能繼承她的遺產。同時,你父親的後事支出也要分清楚。

    如果父親病重的時間很長她照顧得也不錯,即使她完全沒有扶養過你,對她啥都不管也是說不過去的。

    如果跟繼母不存在這些,完全可以不贍養她;贍養她,只是出於情分。

  • 7 # 肖6210

    沒有,但念在她陪伴你父親過完下伴輩的晚年生活,應給予一定的幫扶和支助,也該讓她安度晚年,她的贍養應該由她的子女為主,這是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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