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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凡之路z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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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卿言淺語
這問題讓我想起了《東北一家人》其中一集的片段:
鄰居馬大腦袋每次喝點酒就在走廊裡大聲的唱歌,讓街坊四鄰都十分討厭,為此好幾個人跟馬大腦袋發生過爭吵,但馬大腦袋依然我行我素。
牛大爺出馬,略施小計準備解決這件事,他把馬大腦袋叫過來,說一天不聽馬大腦袋唱歌就一天不舒服,只要每天來一段,就給他兩塊錢。兩塊錢啊同志們!那放在過去就相當於一個億啊!
第二天,馬大腦袋果然又在樓道里唱起來,不過牛大爺只給了他一塊錢,說馬大腦袋今天唱得沒有昨天好聽,就值一塊錢。馬大腦袋雖然有些惱火,但是也只能接受,並表示明天一定唱的更好,必須唱兩塊錢的。
第三天,牛大爺只給了兩毛錢,這回馬大腦袋抗議了,明明說好了的每天兩塊錢卻說話不算話,“你想花兩塊錢,請我這樣的歌手給你唱歌,沒門!”從今往後馬大腦袋再也不讓牛大爺聽他唱歌了。
鄰里之間同住在一個區域,走著相同的路,吃著同樣的水,難免會有摩擦。鄰里糾紛也幾乎都是為了一些小事引起的,不涉及到大是大非的時候,儘量心寬一些互相體諒以免徒增煩惱。要是真遇到了蠻不講理的老鄰居,協商不行的,是不是也可以考慮考慮類似這樣的小計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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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城丹妹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之中紛爭難免。
這句話放到鄰里關係上亦是如此,鄰里之間因為一些瑣事而發生糾紛是十分稀鬆平常的。
但若是用“精彩”二字來形容鄰里糾紛,這顯然是一種貶義的評價。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鄰里之間的紛爭多半因利而起。
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出於維護自身的利益的需要,一些人在與鄰居發生矛盾時往往恬不知恥,堪稱“精彩”。
我見識過的鄰里糾紛其實頗多,有發生在城市的,也有發生在農村的,但以農村居多。下面這個故事堪稱農村之中成功調解鄰里糾紛的“經典”。
很久很久以前......甲女年過四旬,在某鄉村菜市場經營一海鮮攤位。
又有一乙女與甲女年齡相仿,同在該市場內設攤經營,所售之物亦為海鮮。
二人之家均在農村,乃是近鄰。住的近到無甚大礙,但俗話說的好“同行是冤家”。
而二人之攤位卻恰巧亦在一處,這下可是“不是冤家不聚頭”,同行之間難免競爭,有競爭就難免產生不快,市場之內常聞二女爭吵之聲,兇悍潑辣、不要臉面,聲名遠揚。
某日甲女與乙女為搶顧客發生口角,身旁眾人皆以習慣不以為意。哪知說時遲那時快,二女突然大打出手、混戰一處,這一戰乃是鬥得個天昏地暗,良久方才休兵罷戰。
即是打鬥,必有損傷,二人皆因此事掛彩。
有熱心者將二人打鬥之事報與警察知曉,當街鬥毆乃是違法,警察旋即趕赴市場將二人帶回審問。
二人皆言及自己所受之傷乃對方所為,自己並未動手。
警察無奈,為查明案情遂趕赴市場之內走訪,欲從他人口中問得一二,但在場者均言未曾在意二人打鬥之經過。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場眾人並非有眼無珠,乃是畏懼二婦兇悍,故而皆不願躺這渾水。
二女打鬥之事,既無人證又無物證,雙方皆言要警察還其公道,否則上訪鬧事,警察頓感頭大。
眼見這辦案期限已至,卻又無法結案,經辦警察不怨二女但怨自己時運不佳,碰上如此難事。
宋人陸游有詩云: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當警察一籌莫展至際,忽有二人所在村中主任進言,他有一計,但保二女從此不為此事再鬧。
警察聞言,突然好奇,遂問是何計策,竟能成事?
主任笑而不語,只言天機不可洩露。
三日後,主任叫上民警同往市場,民警疑惑這是作何?
但見主任在二女面前請出一尊觀音之像,對甲女言道:觀音在上,你可曾打傷乙女?
甲女曰:當日不曾!今後亦不會!
主任又問乙女:觀音在上,你可曾打傷乙甲女?
乙女亦曰:當日不曾!今後亦不會!
主任曰:你二人既敢如此許諾,可敢菩薩面前敬香賭咒!
二人皆曰:有何不敢。
言及只要對方敢賭咒此事便不再追究,遂各持清香一柱與觀音像前以全家性命賭咒發誓,但言未曾打傷對方。
二女拜畢,主任乃問於甲女:既已於觀音像前賭咒,有何話說,可用再查?
甲女曰:她寧可家人死絕也要賴掉打我之事,無話可說,不用再查,此事作罷。
同問乙女,亦作此言。
主任曰:如此就當你二人互不追究。
二女預設不語。
如此一幕,在場民警與那圍觀百姓雖目瞪口呆,但心中卻是大為舒暢,暗笑這二人不要臉面不知羞恥,寧願自咒家人也要耍賴。
佛像之前兩柱清香、一語咒言,如此難纏之事就算了結。
後在主任的見證之下,二人簽下協議互不追究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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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師律師
河東社群居民崔某家住 7 號樓 1 單元 1 號與三樓居民孫某發生糾紛,因孫某經常倒垃圾時,不經意間把垃圾掉在樓道里,崔某多次對此事進行交涉無果,最終發生爭執,引發吵架,兩家矛盾比較突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得知此事後,主動找到當事人,在民調大廳對此事進行了調解。鶴山司法所協同河東社群受理後,瞭解到兩家關係自重發生矛盾後就一直不好,經常有小摩擦,調委會認為雙方都有過錯,兩家需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去理解對方的態度。
至此調委會分別找兩家人談話,瞭解了兩家人的要求與想法,並依據相關規定做出解釋,分析了有關法律關係和利害後果,就問題的解決進行協商,充分尊重兩家人的意見。經過一段時間的多次調解,當事人雙方都對此事進行了理解,孫某也注意了自己的行為,瞭解到事情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注意就不會再發生矛盾。崔某也表示鄰里之間要多謙讓,遠親不如近鄰,雙方沒有在為此事發生矛盾。
從這個案例看,兩家因小事引發大矛盾,雙方都憋著一口氣,都不肯讓步,是這次矛盾糾紛的最大起因點。從某種意義上說相鄰關係是最為重要的法律關係,兩家互為鄰里,不管平時是否經常來往,也不管是否曾經有過矛盾,在一家出現問題需要相鄰方配合協商時,相鄰一方應該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設定各種障礙 避免損失的擴大。對這次建房屋引起的鄰里糾紛,我們運用情、理、法相結合原則與調解的技巧,對問題的解決進行全面分析,最終化解了這次糾紛。
諮詢熱線:4001-666-001
在豆瓣上看到一則廣播:樓上的鄰居,您好,我是住在您樓下的小董,我已經聽您彈了一天鋼琴了。對此我並沒什麼意見,不過,您能別隻彈一首麼?只彈一首也就罷了,您能別總彈大王叫我來巡山麼……你身邊有什麼有意思的鄰里故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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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宅基地算是一個比較容易引起鄰里糾紛的事情。古話說的好,老婆孩子不讓人,自家的土地不讓人。如果自己家的宅基地被別人侵佔,那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一件事。
不僅僅是沒有血緣關係的鄰居會為了宅基地的事情引發矛盾糾紛,甚至連親兄弟都可以為了多分一點宅基地而大打出手。
我記得五年前,旁邊一家李姓兄弟,因為老大當年躲避債務逃去了新疆,並在那裡安家落戶了,所以留下了四分地的宅基地給了老二和老三。
起初,老三家佔用老大的地放東西,堆雜物。老二家媳婦一直眼紅,所以後來就為了這事發生口角。老二和老三都是兩個兒子,並且都蓋了房子,但是老二家孩子一個人平攤三間房的地,老三家孩子一個人平攤兩間房的地,原本老大留的地就應該給老三家。可後來老二家媳婦太過強勢,甚至為了要地大打出手,以至於後來他們兄弟兩個在馬路邊罵著對方的父母(同時也是自己的父母),汙言穢語,不堪入耳,惹得鄰居八舍看笑話。老三家畢竟聲勢不如老二家,只得乖乖的把地讓出來,這樣一來,老二家宅基地就變得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