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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暢言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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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興安情韻
曾經的相愛並不代表真正的相愛。不管是自由戀愛也好,還是他人介紹也罷,在戀愛的過程中,有了充分接觸才能對對方有充分的認識,才能夠知道彼此的世界觀,人生觀是不是相同,找到了契合點,才能加深感情,才能夠彼此欣賞,戀愛關係才更穩固。再則,經過一個階段的戀愛,才能夠看出人的性格秉性。對待他人是否能夠付出,包容。自私的人,心胸狹窄的人,對待自己一種心態,對待別人另一種心態,自己做的理所當然,別人做了就上綱上線的人是很難獲得真感情的。
戀愛的雙方,如果沒有做到以誠相待,甚至意見相左,或者在是是非非面前不為別人著想,只想著個人利益,這種戀愛就很脆弱,不堪一擊,一旦反目,過去的“愛”就會變成恨。老死不相往來也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願天下的人要愛就好好愛,要不愛就瀟灑的散!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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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緣來似你
愛應該算是世界上最奇妙的東西,它可以讓兩個本來陌生的人親密到可以瞭解對方的一切。但要是分手了,大家就退回到陌生人的關係。我覺得這挺好的,起碼比死纏爛打好的多。每個合格的前任,都應該像死了一樣。我覺得,想和前任保持聯絡的,多少都是因為心裡還有幻想。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於江湖吧。分手了,總有受傷的一方,保持聯絡,我覺得對這方就是一種蠱毒,讓人走不出來,因為他還會以為愛人心裡有他。所以我覺得,既然不愛,就分手,就別聯絡,給彼此一條生路。天下的人那麼多,和別人做朋友吧。不缺他一個。要是偶爾遇見,會心一笑吧,大家心裡明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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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歌詞有讀
曾經相愛的兩個人,最後老死不相往來,原因無非兩點∶一是已經不愛了,而是愛的還那麼深。
第一點很好解釋,首先用我們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年少不懂愛,錯以為喜歡就是愛,當時可謂愛的轟轟烈烈,後來發現那只是喜歡罷了,根本不是愛;其次,曾經是真愛,但由於各種客觀因素阻撓破壞,以致棒打鴛鴦,大破必大立,大痛定大悟,經歷過後,其中一方看破愛恨本質,悟透煩惱源頭,放下了,不再愛了。
第二點的話,愛的依然那麼深,那麼認真,只是雙方因為各種原因,包括家庭背景,經濟條件,價值觀念,社會認知,突發狀況等等確定及不確定因素,分離。有句話叫藕斷絲連,有句話叫最遠的你是我最近的愛,還有句話叫距離產生美,越難見面卻越思念,愛會越深。為了雙方所謂的各自安好,互不打擾,希望對方能幸福生活,這種愛叫做放手,是大愛。
其實呢,如果心態放好,曾經相愛的人,即使不能在一起,也可以做朋友,世間事沒有那麼多非此即彼,想問題呢也沒必要太過極端。記得之前看過一本叫《悲喜邊緣的加州旅館》的小說,看到結局的時候,我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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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飛豬
1、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分手後不管什麼原因沒能在一起或多或少都會有些不同程度怨恨!其實很多人說不恨那也只能騙的了別人確無法騙過自己。
2、至於漸漸遺忘越來越模糊,可能是人潛意識裡的自我保護,可以稱之為選擇性遺忘,為什麼有的事情至死始終深刻有的就會慢慢變淡呢?那是因為你潛意識裡覺的不在需要這分感情。有意識的拒絕他的存在,
3、分手後各自有了新的生活有了孩子有了家不去打擾是我們的善良,如果過多聯絡反而可能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4、有些愛情適合生死相依有些感情就該就讓隨風遠逝。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更美滿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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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命瑞
為什麼曾經相愛的人,到最後可以做到老死不相往來?有的是因為雙方愛的很深,但是被一方誤掉了很多事情和時間,所以才會懷恨在心。只要能做到放大胸懷不去懷恨ta人自己也活的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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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小飛鷹
相愛的時候不知道珍惜,瘋狂,導致資源耗盡。最後情源乾枯,終至分離。再相逢已經是吃一塹長一智,不會再相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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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寒冰冰油畫
回答:“為什麼有些曾經相愛的情侶,到最後卻老死不相往來”?
這個問題出的很有水平,看似簡單、其實回答起來挺難的。但選擇具有挑戰性的問題回答;讓我更認真與專注。
為什麼有些曾經相愛的情侶,到最後卻老死不相往來”?首先我們說;感情的事本來就不是用道理能講清楚的。
以下我從六個方面原因;闡述分析回答這個命題;
一、因為情侶曾經深愛過,所以分手後再做朋友尺寸難以把握.
因為曾經深愛,分手後做朋友的尺寸感覺難以把握,甚至見面後會出現尷尬。可能大部分兩個愛人之間還曾有過肉體關係。所以分手後乾脆選擇老死不相往來,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很好,彼此心裡感覺會更舒服些。
二、曾經相愛,分手後不做朋友.
有一句話叫做,朋友可以變成戀人,但戀人不可以變成朋友。
1、從情感上來說,你能接受你曾經深愛的人再和別人卿卿我我麼?
2、即使你接受,你的現任能接受你的前任麼?
3、從心理上來說,分手後要麼撕破臉,要麼和平分手。和平分手的,除非真的是兩個人都心平氣和,否則誰會甘願就此別過,真的分手了,你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痛苦,別人歡樂?撕破臉的就不用說了,根本沒有做朋友的必要了
所以分手的一對情侶,最後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見面擦肩而過,也是最好形態,是對後面另一半的尊重。
三、愛恨交加.
一對情侶達到分手,感情基本上已經破滅了,大約彼此話也說絕了,有時可能造成傷害對方一輩子,產生了不可逾越的鴻溝。正所謂;愛有多深,恨有多深。
因為曾經深愛對方,視他為自己生命的全部,所以你的存在讓他想起你們在一起的美好時光,所以暗恨對方在所難免。乾脆選擇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為上策。
四、有了新生活
一對情侶分手後,另一方很快找到了自己終身伴侶、有了新生活、或者他有了新物件,對他的命運來說至關重要。他怕你的存在,會影響到他現在的新生活。又或者說沒有物件只是想過自已從新的生活。所以乾脆選擇分手後老死不相往來。
五、分手視為徹底解脫的冷漠與無視.
分手後真正絕情的是冷漠和無視。就算他再次出現在你的面前,你的內心也是毫無波瀾,他做的什麼事情你都不會在意了,你們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還有的情侶,把兩個人的分手視為徹底解脫。
有句話說的好;眼不見,心不煩。其實就是這個道理。
分手後還留著幹什麼呢?是看著彼此不停刷生活狀態、各秀恩愛嗎? 那簡直就像一把把匕首️直捅自己心窩子嗎?
六、老死不相往來
那一句愛情至理名言說的好:
因為傷害過所以不能成為朋友。
因為深愛過所以不能成為敵人。
所以不管兩個人從前在相愛時、花前月下唧唧我我的濃情蜜意;還是山盟海誓地老天荒表達的永不分離;只要是堅決分手的情侶,那隻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世界你不曾來過,你的世界我不曾去過也……
只因為曾經做為情侶、太熟悉彼此的身體與各種生活習慣。沒有幾個人能做到從此以後或是永遠不會懷念舊愛,所以快刀斬亂麻,老死不相往來是最無奈的選擇。徹底清理過去,好好面對未來新生活。免得應了那首宋詞:
“剪不斷,理還亂,才下眉頭,卻上心頭。此情無計可消除”。
我的回答完畢。
甚至不是仔細回想,都不知道自己生命中出現過這麼久,在一起過幾年時間。也曾為那個人放棄過生命,事業,學業。為什麼所有的事情,不是認真思考,都好像沒發生過一樣?好像自己不是那個故事的親身經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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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您提的問題,一般是指青年男女戀人。在戀愛時期愛的死去活來,山盟海誓。但是到最後由於某種原因,沒有能夠走到一起。然後各自有了家庭,愛人,孩子,於是倆個人斷絕了來往。實際這樣最好,即然沒有緣份在一起。就不要藕斷絲連,哪樣對雙方的家庭都不好。一一一一一。至於說做到老死不相往來,我想是由愛成恨的原因吧。不是說,愛多深,恨多深麼。實際上心裡有恨,證明還是沒有忘了對方。如果做到心裡放下,即然成不了一家人,哪就可以成為朋友啊。但是說是容易,做到這樣確實是難。這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