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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慕容樵

    準確的說法應該叫“圯上受書”。《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與後來的《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為後來歷代“正史”所傳承。《史記》還被認為是一部優秀的文學著作,在中國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劉向等人認為此書“善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司馬遷與張良同是西漢人,司馬遷生活的時代距張良100多年,且有皇家史料,書中事件主幹的真實性是值得肯定的。但細節上採納了很多傳說,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載:“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厄困蕃、薛、彭城,過樑、楚以歸。”在年少遊學過程中,他收集了不少的民間傳說,後來編著史記時,加以斟酌使用。個人認為“圯上受書”是真,“張良拾履”乃故事傳說,真實性已無法考證。也有可能張良對自己的包裝,古人也是很善於包裝自己的,特別是要將自己隆重推出來的時候,春秋戰國時代的縱橫家,策士多精於此道。秦末漢初,群雄逐鹿,遊說之風一如戰國,謀臣策士奔走於諸侯之間,希望建功立業得到重用,再有才能,也需要編織一些離奇故事,包裝自己,冀獲重用,橋下三拾履大抵是這樣的故事。

    附:

    《史記·留侯世家》原文:“良嘗間從容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毆之,為其老,彊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驚,隨目之。父去裡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會此。”良因怪之,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曰:“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良往。父又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曰:“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頃,父亦來,喜曰:“當如是。”出一編書,曰:“讀此則為王者師矣。後十年興。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谷城山下黃石即我矣。”遂去,無他言,不復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

    譯文:“張良閒暇時徜徉於下邳橋上,有一個老人,穿著粗布衣裳,走到張良跟前,故意把他的鞋甩到橋下,看著張良對他說:“小子,下去把鞋撿上來!”張良有些驚訝,想打他,因為見他年老,勉強地忍了下來,下去撿來了鞋。老人說:“給我把鞋穿上!”張良既然已經替他把鞋撿了上來,就跪著替他穿上。老人把腳伸出來穿上鞋,笑著離去了。張良十分驚訝,隨著老人的身影注視著他。老人離開了約有一里路,又返回來,說:“你這個孩子可以教導教導。五天以後天剛亮時,跟我在這裡相會。”張良覺得這件事很奇怪,跪下來說:“嗯。”五天後的拂曉,張良去到那裡。老人已先在那裡,生氣地說:“跟老年人約會,反而後到,為什麼呢?”老人離去,並說:“五天以後早早來會面。”五天後雞一叫,張良就去了。老人又先在那裡,又生氣地說:“又來晚了,這是為什麼?”老人離開說:“五天後再早點兒來。”五天後,張良不到半夜就去了。過了一會兒,老人也來了,高興地說:“應當像這樣才好。”老人拿出一部書,說:“讀了這部書就可以做帝王的老師了。十年以後就會發跡。十三年後小夥子你到濟北見我,谷城山下的黃石就是我。”說完便走了,沒有別的話留下,從此也沒有見到這位老人。天明時一看老人送的書,原來是《太公兵法》。張良因而覺得這部書非同尋常,經常學習、誦讀它。”

  • 2 # L蟲蟲飛L

    個人認為《史記》中“張良拾履”的事蹟是真的。

    古人曾雲:天地君親師。師的排位只在血親之後,足見老師的重要。“師父”一詞“師”在“父”前更是說明這一點。徒弟要選明師,明師往往也會選擇徒弟,因為徒弟對他們來說是自己思想的傳承,當然要好好考驗。

    張良出身戰國時的南韓,其祖父和父親一共任職五任南韓國相。秦滅南韓後,張良散盡家財為南韓報仇,找到一個大力士,給大力士鑄造了一把重達120斤重的大鐵錘,準備在秦始皇東巡的路途上刺殺他。

    秦始皇能統一六國當然也不是吃素的,出行安排的馬車都是一樣一樣的,安保工作做的相當到位。張良分不清哪輛才是始皇的車,只有令大力士將鐵錘往最豪華的車投擲去,結果行刺失敗。

    行刺失敗後,張良逃到下邳這個地方。在這裡,張良遇到了黃石公,於是就有了“張良拾履”的故事。

    一日,張良散步到下邳一個橋頭,遇到一個白鬍子老頭,老頭故意把鞋子扔到橋下,讓張良撿回來,張良起初想教訓這個怪老頭,看他年紀大,於是就幫他撿了回來。抱著幫人幫到底的想法,張良又在老頭的要求下幫他穿上了鞋子。

    其後,老頭故作高深的約張良五日後老地方見。前兩次都怪張良來遲了,第三次,張良起的比雞早,終於滿足了變態老頭的要求。老頭於是傳其“太公兵法”。張良也靠此書“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輔助劉邦推翻秦朝,建立漢朝。

    為什麼本人覺得此故事是真的呢?

    從司馬遷記載來看,黃石公和張良根本不是偶遇,黃石公是特意找到張良的,很可能是聽說了張良刺秦的事蹟後覺得張良的本質適合做自己的傳人。

    張良刺秦是報滅國之仇,是“忠”;報仇沒有匹夫之怒,而是長時期謀劃,打聽清楚秦王東巡的路線,尋找有能力執行其計劃的大力士,是頭腦清晰的理智;失敗後逃跑隱姓埋名等待下一次機會,是隱忍。

    這一切都是一個謀士最基本的東西,黃石公因此覺得張良可以傳承自己的思想。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黃石公利用腳上的鞋子又考驗了張良一番,方才放心。

  • 3 # 明離子

    確切的說,這個故事叫“圯上受書”,記載於《史記·留侯世家》:

    “良嘗間從容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毆之,為其老,彊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驚,隨目之。父去裡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會此。”良因怪之,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曰:“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良往。父又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曰:“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頃,父亦來,喜曰:“當如是。”出一編書,曰:“讀此則為王者師矣。後十年興。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谷城山下黃石即我矣。”遂去,無他言,不復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

    那麼既然見於正史,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做出結論,張良拾履的典故肯定是真的呢?先別急,我們先說說《史記》中的記載是否都是真的。

    作為“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記》,對後世史學有著深遠的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讓它又具有著豐富的文學價值。

    讀《史記》不像那種枯燥的編年體,一個個人物傳記,讓人身臨其境,有些細節的描寫,讓人覺得好像太史公親眼目睹了一樣。

    這正是這種“身臨其境”之感,讓很多人對《史記》的真實性產生質疑,司馬遷說的有鼻子有眼的,不會是這貨編的吧?

    事實上,司馬遷寫《史記》確實是史料和傳說並用的,即:事件主幹嚴格按照考證的史料描述,但細節處理,則用了很多傳說。

    比如見到秦始皇車架時,劉邦的“大丈夫當如是”,項羽的“彼可取而代之”,司馬遷寫的那叫一個身臨其境。

    所以“張良拾履”很可能就是這傳說中的一個,張良比司馬遷早100多年,世間關於他的傳說在司馬遷年輕時肯定收集可不少,而“張良拾履”這個典故也許就是最經典的一個。

    比如東漢末年諸葛亮給劉備呈現的包裝,就堪稱教科書級的。

    張良也不例外,很可能確有其事,但j也加入了一些玄幻色彩,讓自己的身價和名氣因此大大增加,從而得到老闆劉邦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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