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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幽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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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路的讀書筆記
自律與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它們之間並不是矛盾的。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指的是當你盡到你的努力了,
然後接下來那些你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了這個結果,就成了最好的安排。
所謂,盡人事,知天命。你得先努力,才能無憾接下來的“安排”。
1,自律的重要性在哪?讓我們看看不自律的結果是什麼。
這部好看的電視劇吸引你,你通宵看完,第二天爬起來上班遲到扣錢。
啤酒配炸雞的夜晚再加上愛情片特別浪漫,它讓現在的你感覺舒坦並且悄悄在你身上多增加幾斤脂肪。
一回家就躺著玩手機讓現在的你感覺舒適,但一年後同樣讀書的同齡人將你甩的遠遠的。
最後,你會一邊想要自律,一邊滿足當下,又自我責怪不是個自律的人,從而更加放縱自己,從此走上一條惡性迴圈的道路。
但社會的壓力不會改變,一日又一日,
依舊有人在努力,超過你的職位,甚至替代你的職位,比你做的更好。
因為沒有學習,也沒有自我約束的習慣,想要重新開始任何一件事情都顯得更為吃力。
最後時光飛逝,本該成為養老金的錢早就用在年輕時代的吃喝玩樂裡了。
自律是人約束自己,為未來的自己所打算時的行動。
為下個月考的好成績,你要把晚上時間放在學習上,而不是看電視。
為成功減肥練出馬甲線,你要健康飲食,運動至少一年以上,每週3-4次運動超過40分鐘。
為了有積蓄,你需要把你的工資10%-50%存下來以未雨綢繆,以免突然被辭職或人事變動。
所以自律其實不僅是為了當下,更是為了將來的自己得益。
這就好像一個蓄水池,自律的人一邊減少流出的水量,一邊加大流入的水量。最終有了滿滿的一缸水,而不自律的人,考慮當下的爽感,每一次的流入都立即流出,最後空空如也。
2,明明很累,為什麼還要自律?首先來解釋這個累的感覺。
小孩子初成長時,拿筷子吃飯感覺很累。
但對於成年人來說,拿筷子吃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所以,累表面你正在不斷練習新事物時的感覺。
這在發展心理學裡,稱之為“最近發展區”。
如果一個人不感覺到累,只說明他所處所做的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沒有進步。
那如何讓特別累的事情慢慢的不累呢?
如果你是第一天早起,以前8點起,現在4點半起,你會感覺痛不欲生。
但如果你改成7點半,也許只是有點不適。
逐步的,再從7點半提前到6點半。
成功後,再從6點半提前到5點半,再依次提前到4點半。
這一步一步小小的不適走過來就分解了看似巨大自律的痛苦。
培養運動和看書的習慣也是如此,
哪怕從每天5分鐘開始,每天不斷累積,一年下來也會有巨大改變。
今年是我堅持運動的第三年,年讀100+本書的第四年。
我並不感到累,而是覺得很有收穫。
因為我從運動和書中學會了更多的方法來應對這個人生,
如果我沒有學習,恐怕更覺得人生寸步難行。
(10月份的運動情況)
(11月我的照片)
(我的閱讀情況)
其實自律並不那麼難,不要害怕你想要做的事情,將它一點點分解,慢慢行動。
所謂萬事只怕停不怕慢。加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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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學習一下弗洛伊德的人格構成理論。
按照弗氏的說法,一個人的人格構成,分成“本我、自我、超我”三個部分。
其中,“本我”是人與生俱來的本性,是人的“動物性”,說難聽點,也可以稱為“獸性”,他代表人格中的“慾望”。
“自我”則負責協調人與外在壞境的關係,是一種對外界的溝通與反饋,代表了人的“理性”。
而“超我”是站在“本我”的反面,對自我進行監督,代表了人格中最高層次的理想,是人格中的“道德”部分。
這“三位一體”的構成,形成了我們完整的人格。
其中,“自我”是人格的執行者,而“本我”與“超我”則隱藏在人格深處,並且兩者永久對立。“自我”需要協調“本我”,“超我”的矛盾,還要面對外界的壓力。
我們打個簡單的比喻,不要求準確,只是為了方便理解。
“自我”是一個騎手,而他騎著的馬,就是“本我”,負責提供動力,他要去的方向,就是“超我”。
但我們可能發現,如果“自我”放鬆韁繩,馬總是傾向於不受控制,它總要到它愛去的地方。而因為“超我”(目標)的監督,“自我”必須不斷對馬的方向進行糾正,鞭策它前進,但還要顧及馬的體力,不能讓它累餓而死。
不錯,人格中最重要的部分“自我”,就是一個這樣苦逼的騎手。
而人心智的成長,就是從“本我”,到“自我”,“超我”不斷凸顯的過程。
在人的嬰幼兒時期,“本我”佔絕對主導的位置,其意識完全遵從慾望,餓了就要吃,渴了就要喝,有情緒就要宣洩,完全不顧周圍的環境。
而隨著自我意識的逐漸成長,兒童開始注意到外界環境對自己行為的反饋,而具有初步控制“本我”的能力。比如,不能隨便排洩,否則可能給自己製造麻煩。
隨著“自我”的成長,人開始進一步認識到外界的禁忌與規範,對“本我”的行為進一步控制,而隨著對社會理解的加深,“超我”開始發揮力量。
比如,青年男子見到漂亮的女子很容易本能的產生性衝動,但通常不會立即採取侵犯行為,因為理智告訴他這種行為會受到社會規範的嚴厲懲罰。而內心的道德會告訴他,這種行為會對他人產生傷害,這種行為是可恥的。
可以說,每個男人都有對女性“性侵犯”的原始慾望,這是深植於基因的東西,也是一種進化的優勢,沒有這種慾望的男人會被人類漫長的進化歷史無情淘汰,不能留下後代。
但在現代社會,真正實施性侵犯的只是極少數人,本性被理智與道德深深壓制了。但本性的力量又是如此強大,隨時準備在薄弱的地方尋找突破口。
我們應該瞭解,人格中“超我”的部分,是社會化要求與人自私的本性鬥爭的結果。社會總是要求人要具有“利他”性,並以“名譽”作為獎勵,而這種獎勵,往往又會反過來使“本我”得到實惠。
這就會形成一個有趣的策略,既然社會傾向於要求人們做“聖人”,那麼“本我”有可能以“超我”的面目喬裝打扮,在強大的智力的掩護下矇蔽社會。
這就是“動機”的難以測量,所以有些人可以做到欺世盜名。不過,即使智力多麼卓絕,也總很難在所有行動中不露一點蛛絲馬跡。
所以,林肯這樣說:
你可以在所有時間裡欺騙一部分人,也可以在一段時間裡欺騙所有人,但是你不可能在所有時間裡欺騙所有的人。而欺世的人,一旦被揭穿,就會形成人格的崩塌。
那麼,回到人為何要自律的問題。因為我們人性中有天生不受控制的慾望,而不受控制的慾望和這個社會是不相容的。如果我們因為這種慾望傷害了別人,傷害了社會,那麼,遲早會受到相應的懲戒。
如果你希望有所作為,而連自己的天性都無法駕馭,你又怎麼有駕馭更復雜事物的能力?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一個有自律能力的人,才有真正的力量,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最後,以《菜根譚》的一段話做為結束。
“勢利紛華,不近者為潔,近之而不染者尤潔;智械機巧,不知者為高,知之而不用者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