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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福有約

    夫妻離婚無非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分割。

    顯然,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爭議,由於孩子不是男方所生,孩子的扶養權就歸女方所有,這是沒有爭議的,從個人情感上是這樣,從法律角度來說也是這樣,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爭奪的意義。

    如果以前男方就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這就說明男方認可了孩子,認同了女方的行為。孩子不是婚姻走向破裂的根源。那就按照正常離婚分割財產,男女對半,如果在知道孩子不是親生後才離婚的,顯然,女方隱瞞了出軌的事實,不僅道德上受到譴責,並且法律上來說,她有明顯過錯,男方可以多分割財產,也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這幾年孩子的扶養費。

    但從人類情感上說,如今離婚了,女方又帶著一個孩子,生活肯定也不容易,男方大可大度一點,不必斤斤計較,畢竟夫妻一場嘛。而男方獨生一人,雖受到傷害,但過一段時間,傷疤也就好了,獨身一人,找人結婚也容易 ,所以可以放下心裡的怨恨,考慮考慮原諒女方,讓她和孩子離婚後也有生存的物質基礎。

    孩子不是男方所生,離婚就看男方怎麼想,除了孩子撫養權不要爭取外,男方怎麼想就怎麼辦。

  • 2 # 愛唱歌的兔小貝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不想離,還是問離婚該怎麼分割財產之類。

    第一,孩子不是男方的,說明你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出軌了,對婚姻不忠,還,把出軌的孩子生了下來,這樣一定綠帽子,隨便哪個有點骨氣的男人也是接受不了的吧。

    就算他因為現在彩禮高昂,娶媳婦兒成本太高,而不敢離婚,你們之間也有了隔閡,既然不離婚,就要每天面對不是自己的孩子,每時每刻提醒他你的不忠,這樣的婚姻,就算繼續下去,也不過是折磨。

    其二,如果你的意思是離婚你想怎麼分財產,那這個我覺得就很沒道德了,不過馬蓉再次重新整理了人們的認知底線,自己背夫偷漢,被揭穿了,還明目張膽的索要財產,真是聞所未聞,隨著馬蓉的崛起,有太多“馬蓉”不甘寂寞了,紛紛效仿,整個社會的風氣都被帶壞了。

    所以我覺得你要是還有點臉面的話,還是淨身出戶吧。

  • 3 # 東哥133938125

    孩子如果不是男方所生,那麼男方就沒有撫養義務,並且可以向女方索要精神損失費。如果你是軍人,那就更厲害了,孩子的親生父親會因此而坐牢。

  • 4 # 包容88888888

    我簡單一點回答。

    如果不是試管嬰兒,又不是雙方同意收養的 那孩子又不是男方所生,離婚了,你就帶著孩子走吧,別在給自己找沒趣。

    接下來就是用一個女人的善良和母性,把這個孩子撫養成人。 真的過不下去的時候,找他的親生父親,他有義務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

  • 5 # 潘律師說家事

    這個問題居然來問啊!怎麼辦?趕緊的,麻溜的,帶著孩子滾啊!不要一分錢撫養費!

    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我粗暴地猜測一下:這個孩子是女方與親夫之外的人偷情所獲,男方一直矇在鼓裡,以為孩子是己出,現在兩口子要掰了,女人左右難為:怎麼辦?

    設身處地一下,是挺難的。說吧?不敢,騙了這麼久,天知道一旦坦白交代會不會萬劫不復,出人命的可能都不是沒有;不說吧?男方對這孩子是真好,真以為是親生的,真拿隔壁老王是孩子他大爺,不時地吆喝過來喝上一盅。這要離婚了,孩子撫養權可以爭,但是撫養費能不要嗎?不要,為什麼?你足夠強大?N萬小富婆?如果不是,男人會不會起疑心?是不是有人幫你養孩子? 還有,這個冒牌爹天然地享有探視權,你卻一千萬個不情願;還有,這倒黴的爹在戶口本上、在履歷上,永遠永遠都是這孩子的父親,這孩子永遠永遠都是他法定意義上親生的孩子,他現在要撫養照顧這個孩子,老了可以要求孩子贍養,這爺兒兩個,扯不斷,理還亂,怎麼辦?

    難!作下了吧?

    坑蒙拐騙的路,越走越難,總會有走不下去的那一天。所以,快刀斬亂麻,早收手,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題主的問題,已經看出了不情願,不甘願讓孩子繼續認這個假的爹,又不知道怎樣面對,怎樣處理,那麼如果你是一個敢做能當的人:首先,離婚,帶著孩子離開他,避免發生衝突和傷害;第二,不要讓他再拿撫養費;第三,找合適的時機,跟他說清楚,或者透過法院,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爺兒倆撇清關係,互相在履歷表上刪除,各過各的日子。

    如果以上你做不到,那麼你就讓現狀繼續,讓時間說話吧,時間會為你解決一切問題,不過,很難恰巧就是你想要的方式。

  • 6 # 陳景軍律師

    孩子非男方所生,可能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夫妻收養。第二種再婚女方帶來,並形成繼父子關係。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夫妻離婚時,應該按照婚生子女對待,即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各種條件和孩子的年齡,確定撫養權。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一般隨女方撫養。

  • 7 # 黃金時代當家

    實事求是。

    小孩不是男方的種,離婚後,男方還當不當小孩的父親?由男方自定。

    想繼續當繼父的,男方先繼續支付小孩生活費,將來找到生父再還款;找不到生父了,前夫可轉正為養父。

    離婚男不願當繼父了,女方也不能再收男方給小孩的生活費。

    離婚後,女方另嫁的後夫,也是小孩的繼父;夫妻倆把小孩養大成人,繼父轉養父了。

  • 8 # 一號儍子

    那麼,你的孩子都不會有人接受,你越嫁的次數多,孩子就成三姓家奴了!我鄰村,有一高中生隨母改嫁了,結果人家嫌棄,又會去跟著爺奶,爺奶死後,這孩子變成了現代的傻人,連戶口也沒有,又得不道政府補貼照顧,你說慘不慘,還是不改嫁對孩子有利!

  • 9 # 李木子洋

    給你講一個現實中的例子吧。

    2010年的時候我朋友的一個哥們,他結婚有一年多一直沒有孩子,不知道是男方的問題還是女方的問題。一直都不好意思去查,大概過了二三個月吧女方懷孕了。一家人別提那個高興了,家裡的家務活地裡的農活都不讓她沾手。隔三差五的去菜市場買魚買排骨的,好吃的好喝的侍候著。

    一轉眼,到臨產的日子了。一家人很匆忙的趕到了市中心醫院待產。晚上做了順產是個男孩,男方的父母高興的挨個給家裡親戚打電話報個喜。第二天,家裡的親戚都來到醫院看望,來到醫院的親戚呢都會去看孩子,都議論孩子長的像男方還是女孩。不知道誰說的,這孩子長的一點都不像這小兩口。男方長的濃眉大眼的還白淨,這孩子長的小眼睛,面板還挺黑。

    後來,親戚走後,男方的母親心裡感覺不是滋味越看越不對,一點都不像自己兒子和兒媳婦也不像。她偷偷的把兒子拉出去說要做個親子鑑定。男方不願意去,在母親的再三開導下男方去做個親子鑑定。下午結果出來男方黑著臉走到了女方的病床前一巴掌打了過去,甩了單子直接就拉著母親有了。

    最後事情鬧的挺厲害,離婚女方還不願意,說自己一時糊塗求男方的原諒。這件事情全村人都知道男方被綠了,怎麼可能原諒了她。村裡背後裡都在傳,最後男方家人受不了街坊鄰居的議論把老家房子賣了,去區裡買了套房子。最後還是離婚了。

  • 10 # 東言頻道

    我覺得這個問題太幽默,這個女士有點太不要臉了,更加覺得這個男人太無辜,欺負老實人是有罪的,這個男士頭頂綠色,養活別人家孩子當做自己孩子,冤枉死了。

    看這個女士提問的意思,孩子不是男方的,她該怎麼辦?教你兩招,讓你的不要臉行為登峰造極。

    第一,離婚後孩子讓男方撫養,這樣你的利益是最大化的。

    第二,離婚後孩子你自己撫養,讓男方給你出撫養費。

    因為男方並不知道孩子不是他的,所以這兩點可以實現,只是你不怕被雷劈就好。

    建議你,離婚吧,淨身出戶,跟男方坦白事實,交代問題,求得原諒,放男方一條生路,也別讓男方惦記這個孩子了,孩子跟男方沒一毛關係,這也算是你最大的善良了,如果現在還藏著掖著瞞著,小心會遭報應的。

    離婚吧,帶孩子離開吧,去找孩子的親爸爸的,如果,你知道孩子的親爸爸是誰,或者這個親爸爸能夠要你們娘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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