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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ovE1005XZ

    寫作背景:此詩首見於南宋初年《錦繡萬花谷》註明出唐詩,後依次見於《分門纂類唐宋時賢千家詩選》、明託名謝枋得《千家詩》、清康熙《御選唐詩》。《江南通志》載:杜牧任池州刺史時,曾到過杏花村飲酒,詩中杏花村指此。附近有杜湖、東南湖等勝景。

    這一天正是清明佳節。人小杜,在行路中間,可巧遇上了雨。清明,雖然是柳綠花紅、春光明媚的時節,可也是氣候容易發生變化的期間,常常趕上“鬧天氣”。遠在梁代,就有人記載過:在清明前兩天的寒食節,往往有“疾風甚雨”。若是正趕在清明這天下雨,還有個專名叫作“潑火雨”。詩人杜牧遇上的,正是這樣一個日子。

    詩人用“紛紛”兩個字來形容那天的“潑火雨”,真是好極了。怎見得呢?“紛紛”,若是形容下雪,那該是大雪,所謂“紛紛揚揚,降下好一場大雪來”。但是臨到雨,情況卻正相反,那種叫人感到“紛紛”的,絕不是大雨,而是細雨。這細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細雨紛紛,是那種“天街小雨潤如酥”樣的雨,它不同於夏天的如傾如注的暴雨,也和那種淅淅瀝瀝的秋雨絕不是一個味道。這“雨紛紛”,正抓住了清明“潑火雨”的精神,傳達了那種“做冷欺花,將煙困柳”的悽迷而又美麗的境界。

    這“紛紛”在此自然毫無疑問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還有一層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實際上還在形容著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慾斷魂”。“行人”,是出門在外的行旅之人,“行人”不等於“遊人”,不是那些遊春逛景的人。那麼什麼是“斷魂”呢?“魂”就是“三魂七魄”的靈魂嗎?不是的。在詩歌裡,“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緒方面的事情。“斷魂”,是極力形容那一種十分強烈、可是又並非明白表現在外面的很深隱的感情,比方相愛相思、惆悵失意、暗愁深恨等等。當詩人有這類情緒的時候,就常常愛用“斷魂”這一詞語來表達他的心境。

    清明這個節日,在古人感覺起來,和我們今天對它的觀念不是完全一樣的。在當時,清明節是個色彩情調都很濃郁的大節日,本該是家人團聚,或遊玩觀賞,或上墳掃墓,是主要的禮節風俗。除了那些貪花戀酒的公子王孫等人之外,有些頭腦的,特別是感情豐富的詩人,他們心頭的滋味是相當複雜的。倘若再趕上孤身行路,觸景傷懷,那就更容易惹動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趕上細雨紛紛,春衫盡溼,這給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層愁緒。這樣來體會,才能理解為什麼詩人在這當口兒要寫“斷魂”兩個字;否則,下了一點小雨,就值得“斷魂”,那不太沒來由了嗎?

    這樣,我們就又可回到“紛紛”二字上來了。本來,佳節行路之人,已經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絲風片之中,紛紛灑灑,冒雨趲[zǎn]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悽迷紛亂了。所以說,紛紛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緒;甚至不妨說,形容春雨,也就是為了形容情緒。這正是中國古典詩歌裡寓情於景、情景交融的一種絕藝,一種勝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問題也發生了。怎麼辦呢?須得尋求一個解決的途徑。行人在這時不禁想到:往哪裡找個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尋到一個小酒店,一來歇歇腳,避避雨;二來小飲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溼的衣服;最要緊的是,藉此也就能散散心頭的愁緒。於是,向人問路了。

    是向誰問路的呢?詩人在第三句裡並沒有告訴我們,妙莫妙於第四句:“牧童遙指杏花村”。在語法上講,“牧童”是這一句的主語,可它實在又是上句“借問”的賓詞——它補足了上句賓主問答的雙方。牧童答話了嗎?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動”為答覆,比答話還要鮮明有力。我們看《小放牛》這齣戲,當有人向牧童哥問路時,他將手一指,說:“您順著我的手兒瞧!”是連答話帶行動——也就是連“音樂”帶“畫面”,兩者同時都使觀者獲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詩人手法卻更簡捷,更高超:他只將“畫面”給予讀者,而省去了“音樂”。不,不如說是包括了“音樂”,讀者欣賞了那一指路的優美“畫面”,同時也就隱隱聽到了答話的“音樂”。

    “遙”,字面意義是遠。但我們讀詩的人,切不可處處拘守字面意義,認為杏花村一定離這裡還有十分遙遠的路程。這一指,已經使我們如同看到,隱約紅杏梢頭,分明挑出一個酒帘——“酒望子”來了。若真的距離遙遠,就難以發生藝術聯絡,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無盡的興味:妙就妙在不遠不近之間。《紅樓夢》裡大觀園中有一處景子題作“杏簾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這裡體會脫化而來,正好為杜郎此句作註腳。《小放牛》裡的牧童也說,“我這裡,用手兒一指,……前面的高坡,有幾戶人家,那楊柳樹上掛著一個大招牌”,然後他叫女客人“你要吃好酒就在杏花村”,也是從這裡脫化出來的。“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這隻需要說明指往這個美麗的杏花深處的村莊就夠了,不言而喻,那裡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不但如此。在實際生活中,問路只是手段,目的是得真的奔到了酒店,而且喝到了酒,才算一回事。在詩裡就不必然了,它恰恰只寫到“遙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費一句話。剩下的,行人怎樣地聞訊而喜,怎樣地加把勁兒趲上前去,怎樣地興奮地找著了酒店,怎樣地欣慰地獲得了避雨、消愁兩方面的滿足和快意……,這些詩人就能“不管”了。他把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與讀者的想象,由讀者自去尋求領會。他只將讀者引入一個詩的境界,他可並不負責導遊全景;另一面,他卻為讀者開展了一處遠比詩篇語文字句所顯示的更為廣闊得多的想象餘地。這就是藝術的“有餘不盡”。

    這才是詩人和我們讀者的共同享受,這才是藝術,這也是中國古典詩歌所特別擅場的地方。古人曾說過,好的詩,能夠“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含不盡之意,在於言外”。拿這首《清明》絕句來說,在一定意義上,也是當之無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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