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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瓦爾登湖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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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83342062261
簡單的說,秦朝是法家治國,秦朝有非常嚴格的法律,並且被嚴格的執行著,殘酷無情,當民眾的教化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平的時候,很容易犯法,這也不行,那也不許,這樣,,就很容易引起社會的崩潰,而儒家思想加入了人情在裡面,執政者又都是從底層做起,非常瞭解百姓的疾苦,再加上社會的進步,宗教的傳入,就很容易被百姓接納,所以,我本人認為,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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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傑說文史
為了鞏固統治的需要,為了從思想文化上統一民眾,不讓其他各種不利於統治的思想存在,因為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出現了各種思想,所以形成了戰亂紛爭,諸侯割據的局面,而這與秦始皇的中央集權制思想相悖逆,所以就透過焚書坑儒,
秦始皇從公元前213年開始的焚燬五經、活埋儒士的事件。秦統一中國後為統治思想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由於當時奴隸主仍在意識形態領域為復辟舊制度製造輿論。秦始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百姓不得私藏的《詩》、《書》等儒家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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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昕奮鬥
為何單獨針對儒家?這有個前提是焚書事件,史稱“焚書坑儒”
為何焚書當時的歷史背景是,秦朝從秦孝公開始歷經商鞅的兩次變法實行依法治國到秦始皇嬴政時期實現大一統,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統一之後,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各國法制不一樣比如某件事在秦國律法是處以死刑,但是到其他六國就不一定是死刑,給當時的管理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同時以儒家為代表的百家對秦朝實行的郡縣制進行開課批判,認為秦朝應該效仿周朝實行分封制。而秦皇朝的統治者認為自己“功高三皇,德邁五帝”,自己皇朝的很多政策得創新,不用效仿古制。在法家代表人李斯的聯絡下,把《秦史》之外列國史書全部燒燬,除了國學院保留《詩》、《書》民間不得留存。焚書這一策略的實行,讓所有文化程度高思維靈敏的學者,無史可依,可以起到愚民的作用。
為何坑儒秦始皇統一後,一直致力於長生不老,於是召集了很多術士進行煉丹,其中有一術士個叫盧生,燕華人,是坑儒產生的直接原因。當時他戲弄始皇帝說:“最近有小鬼會找你麻煩,你得躲起來,不要輕易露面,不要告訴其他人你的行蹤,過段時間仙人們會自己帶著丹藥來找你”。秦朝當時實行的制度是“術士兩次言行不中,直接殺頭”。眼看自己的言行就要被戳穿,盧生就私下逃跑了。始皇帝大怒,對當時的術士進行了坑殺。在先秦時期,煉丹術士稱為“胥”與“儒”同音,這兩個詞在當時也是經常互用,所以這些被坑殺的“術士”也被稱為“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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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讀一世界
第一部分
眾所周知,秦在秦始皇以前利用商鞅進行變法,給秦的發展注入了強勁的活力,也就是說,秦乃是以法家思想變革社會,迅速強大起來的;秦始皇時,秦朝又“焚書坑儒”,在歷史上影響很深。
於是,這很容易給人造成這樣的印象:儒家學派和儒家思想在秦朝沒有活動的市場,其地位極端低下。
其實,情況並非如此。
秦朝時期,儒家思想一如戰國時期那樣地影響著社會。
秦朝以前,儒家學說由於自身的特點無力應付劇烈變化的複雜社會局面,而法家在數百年的大變亂、大動盪中倒顯示了積極進取的思想活力,但是,作為儒家代表人物的孔子,其影響卻越來越大。孔子生前雖曾遭到譏諷和圍攻,卻更多地受到人們的稱讚和尊重。戰國時期,他的影響繼續擴大,在孟、荀等人的宣揚下,不僅儒學成為“顯學”,而且孔子也成了“聖人”。孟子說:“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又說:“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儒家後學十分推崇孔子,其他各派也給孔子不少肯定,如屬於道家的《列子》在《力命》篇中說:“仲尼之望,不出諸侯之下。”屬於法家的《韓非子》在《內儲說下》篇中稱:“仲尼為政於魯,道不拾遺。”孔子受到人們的普遍尊重,乃是在社會活動中自然形成的結果。第二部分秦統一後,到底用什麼思想對國家進行統治,卻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在這歷史的大轉折時期,秦的統治者也試圖建構起與統一大帝國相適應的思想體系。然而,為了穩定形勢,使國家機器運轉,秦始皇將主要的精力投注到了官僚機構的建設上面,在利用法家學說建立專制統治的時候,在統治思想中也吸收了儒、墨、陰陽諸家的思想因素。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已有了固定的統治思想體系。事實上,很難說秦統治者已經認真思考過這一重大問題,因而秦的前期,在施政定製上仍然基本以法家思想為依據,也兼採了陰陽家等的思想。
秦設博士官,包括儒家在內的諸子百家均可立為博士,這表明秦始皇雖然不一定重視儒家學說,但至少開始時並不排斥儒家。所以秦始皇說自己“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並“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
這些“文學方術士”和“博士”中,有不少就是儒生。終秦之世,儒生在歷史舞臺上的活動史不絕書。如始皇二十八年“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公子扶蘇稱“諸生皆誦法孔子”;秦二世“召博士、諸儒生問”,博士諸儒生30餘人引《春秋公羊》之義以對;叔孫通降漢,“從者儒生弟子百餘人”。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也不意味著儒學的被消滅。
正因為儒學之盛影響到了秦的政治,才使得它遭到了這一厄運。同時,秦朝的“焚書”和“坑儒”,其直接目的是限制儒生,使其就範。
因為如果要消滅儒學,就應在焚書時只燒儒家的經典,而不是“百家語”;在禁止民間收藏《詩》《書》的同時,也不應允許秘府收藏、博士掌握。
而所謂的“坑儒”事件則是由方術士求仙藥不成引起,坑殺的460餘人不會全是儒生,而且其罪名是“為妖言以亂黔首”,並非針對儒家的思想主張。
所以,明人焦竑在《焦氏筆乘》中談到:“秦時未嘗不用儒生與經學也。”
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也認為,如果以“坑儒”為盡坑儒生,乃“非其誠而又增之”,“以坑儒為絕儒術者,亦妄言也”。
第三部分當然,焚書坑儒既然是秦始皇執行法家集權政治的必然結果,那麼儒家等各派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遭到禁錮是肯定的。
作為新的空前統一的封建帝國的創造者,秦始皇沒有經驗可以借鑑,在統治思想方面他要利用各家各派中自認為合理的東西。
司馬談《論六家要指》中說:“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這種看法再適宜於秦不過了。
秦統治者對儒家的倫理思想特別器重。《呂氏春秋》是一部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著作,這在其倫理主張方面表現尤為突出。呂不韋為秦相時,儒家思想佔有重要地位。
即使在呂不韋集團下臺後,孔子的倫理思想,尤其是君臣、父子、夫婦之道,始終未廢。孔子的忠、孝、節、義思想在秦代佔據著統治地位。
不過,“焚”“坑”事件之後,許多學派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而儒家尤甚,他們失去了原來在政治舞臺上的地位。《太平御覽》卷八六引《異苑》曰:“始皇既坑儒焚典,乃發孔子墓,欲取諸經傳。”
孔子在當時的地位明顯下降,儒生的境況也急轉直下,他們不敢再公開傳道授學。這種文化高壓政策,激起了人們的極大怨憤。
當陳勝起而反秦時,“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之”,孔子的九世孫孔鮒甚至做了他的“博士”,儒生們加入到反秦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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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時期推崇法家,提倡以法治國,宰相李斯制定連坐法及其他嚴格的法律條文。而當時的儒家推崇以人為本,觀念上有衝突。反正目的也是為了建立一個高度集權的中央制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