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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醫院和病人之間的醫療糾紛會長期存在這個是不可轉移的客觀規律。首先我們要降低發生矛盾的機率就要醫生和病人家屬保持經常溝通,病人家屬提出來的一些列問題你們醫生要如實回答問題不能夠說半句後半句留一手,只有這樣病人家屬不會產生後面的種種猜疑,猜疑越多會給病人家屬帶來心裡上的疼痛矛盾會全面暴發醫鬧歐打醫生和護士,然而,有些病人家屬醫療無知識病人在醫院過死了其實是自己有各種慢性病造成併發症死亡到了最後歸罪醫生和護士。因而醫院要經常學習提高醫生的道德素養教育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使醫生自始自終保持為病人服務為第一其它為輔好作風好思想。病人家屬要聽從醫生的指導既來之則安之,一切聽從醫生給病人看病治療不要胡思亂想或懷疑。兩者不可分會減少矛盾發生率。解決醫療糾紛病人不同意醫生看病的結論病人死亡或出資過多先向醫院糾紛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做好取證工作向區醫療糾紛部門反映協商解決,再不能夠解決向當地區法院起訴解決做好取證工作。

  • 2 # 梁波律師醫療訴訟團隊

    建議您封存並影印病歷,透過分析病歷來確認醫院的過錯,並分析醫院責任大小,醫院需要承擔因過錯帶來的損害賠償責任。

  • 3 # 藝聖

    患者就醫發生糾紛後,不應“病急亂投醫”,更不應慌了陣腳,收集、保管好證據。因為醫療糾紛最為關鍵的是病歷,所有的診療行為都在病歷中有所記載,只有對病歷記錄進行了固定,在將來把病歷資料交給專業醫療律師閱看的時候,才能最真實的反映最初的診療行為,沒有任何修改和掩飾,以便直觀、快速的發現診療中的問題,在鑑定聽證、開庭審理時,對鑑定人和法官產生直接的影響,使勝訴的天平傾向患者一方。

  • 4 # 方圓視界看歷史

    一旦患者和醫生或醫院發生了醫療糾紛,千萬要冷靜處理,不要吵不要鬧,也不要打架,因為現在醫鬧涉及到違法,輕則可能拘留,嚴重的話可能要吃官司判刑,所以一定要冷靜處理在此我可以給你提幾點建議。

    1.做好溝通工作,醫院也不希望患者在醫院出事,所以既然已經發生了糾紛,醫院患者之間做好溝通,把矛盾消除了,想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這是最好的處理結果。

    2.調解,如果患者和醫生醫院無法達成和解,患者可以直接找到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調解,上級主管部門視情況可以進行調節。

    3.司法鑑定,患者與醫院發生醫療糾紛之後,患者應首先儲存第一證據申請進行司法鑑定,為後續處理事故自己能佔有主動權做好準備。

    4.當協調和溝通全部失效的時候,最後患者還可以進行法律訴訟,相信法律會給彼此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 5 # 陳恭5

    一、首先醫患雙方要樹立以維護健康與生命為中心的大局意識:

    病人因病生煩,或家屬在診療與陪伴親人的過程與醫護人員間遇到一些互不理解、不順眼,不順耳、不順心的事,應意識到它比維護病人的身心健康,救治親人的生命與生存的權利,都是無足輕重的小事,不必當回事而傷害感情……。

    二、要以療效為中心,醫患間都是以提高療效、爭取早日康復為崇旨。儘量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花較合理的費用能治好病為前提,加強彼此間資訊溝通,作為醫方儘量耐心、細心、熱心地向病人作病情解釋、儘可能詳細交代可預見的預後乃至治療費用的估算;作為病人儘量尊重醫生、配合治療,不要為醫生開的某種藥、某項檢查存有疑慮,甚至“一百個為什麼”?只有彼此信任,方可力避不應有的誤會與矛盾的發生。

    三、適度學習對所患疾病的認知,建立思辮的思維。醫院不是“萬能保險公司”,醫學有107個不同的專業及其亞專業,其資訊量之大、專業特性之強,諸多疾病存在不可預測性,都屬幹未知的領域。因此要求醫生要刻苦鑽研醫學知識、儘可能掌握救死扶傷的技能;患者與家屬要克服被抬進醫院,保證都能自已走回來的心理……。對萬一出現不測,應有心理準備。

    四、在醫患雙方都要學會換位思考,醫生要盡力做到“假如病人是我媽”,體現對病人似親人的服務溫度;病人要把醫生要有感恩之心,假設“醫生是我的兒女“,對他們辛勤付出有熱度;透過換位思考,增進理解、化解可能引發糾紛的苗頭。

    五、萬一確實發生磨擦與糾紛,只能動口、不宜動手,不允許肆意擴大事態。當雙方糾紛難以自行解決時,可提請公安、司法介入調解。既使疑似“醫療責任事故,可要求醫院封存醫療文書,影印患者病歷、檢查、手術記錄等資料,向當地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提交個人訴求與尋求公正解決的觀點。

    六、既使是醫療糾紛,在患方未取得醫療事故鑑定意見,並被證實醫院有過錯的前提條件下,也不可以力圖釆用“鬧醫”的手段,獲得賠償的主張。

  • 6 # 內科醫生58

    遇到醫療糾紛,是一個不愉快的,又迴避不了的一個問題,遇到醫療糾紛時。雖然心裡很氣憤,但是理清思路,分清是服務態度引起的醫療糾紛還是醫療技術及病情判斷失誤引起的醫療糾紛。兩者的處理方式是不相同的,如果單純是因為服務態度引起的醫療糾紛,那麼可以反映醫院的主管辦公室,如果病患者沒有賠償的要求,只要個說法,哪醫院會給家屬一個比較滿意的答覆,但是,如果是出現是醫療技術性的緣故,或者是病情判斷的延誤引起的醫療糾紛,第一,不用慌張,保留你應有的證據,立即封存病史。從三個方面處理問題,第一,與醫院協商。第二,申請醫調委介入,第三,起訴。一般來說,以協商為主。醫院一般來說發生了醫療事故,醫院也要進行各層次的討論,分析查詢原因。首先醫院要承認自己的過失,然後和家屬一起,開誠佈公的交換溝通,一般來說如果產生醫療糾紛後果不是很嚴重這個方案可以考慮。如果溝通不了,可以請求醫調委的介入,作為第三方來進行協調解決,但是前提雙方的期望值都不能相差的太遠。第三,至於最後到法律解決,本人不是很主張,因為法律解決,步驟繁瑣,需要有醫學的鑑定,時間過程長。然後目前法律可能在某些方面也需要不斷完善,往往根據目前法律的條款的賠償可能與家屬的心理期望值相差還是很遠,所以如果可能的話,個人的主張是以與醫院溝通為主,如果確實醫院存在著很大的問題,但又不肯承認錯誤,而且態度強硬,可以透過媒體的途徑,醫院不得不在過錯方面得以承認,承認的基礎上再談賠償的問題,這也就是比較好,以上所有的一切關鍵是必須保持頭腦冷靜,有理有節,有證有據。請教一個精通醫學的人士及一位律師為你出主意,切不可進行醫鬧,一旦發生醫鬧,你將會承擔全部的過錯。

  • 7 # 喜歡喝加冰的可樂

    主要是看什麼糾紛,1.一般服務性質型別的。2。醫療型別的。如果是一般的,可以找他們的科室主任,或者醫院的相關負責人,比如醫務科反饋,當然這些只是非常普通糾紛。如果是第二種涉及醫療類的就比較麻煩,這個也分多種情況,造成不可挽回結果的,未造成不可挽回結果的。根據不同的結果找相關的部門或者領導來解決,比如說當地的衛生局,如果處理達不到應有處理結果也可以走司法程式。一般重大的醫療糾紛處理起來非常的麻煩,一般時間也很長還有相關的鑑定。

    以發生的醫療糾紛,第一,一定要保留好相關的檢查結果,病歷,診斷書,住院記錄,消費憑證。

    第二,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在上級醫院的檢查結果,注意一定要是上級醫院的!!如果是下一個等級醫院的一般是不作為參考的,權威性質不夠,也就是什麼在縣級醫院檢查到市級醫院後還要做相關的檢查,原因是下級醫院裝置技術上的不對等。

    第三,如果需要鑑定的,一定要找有相關資質的並有一定權威性的司法機構。要不然錢花了還有很多扯皮的事。

    第四醫療糾紛時間比較長做好心裡打算,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找有經驗的相關律師諮詢,或者請律師。

    糾紛期間注意各種證據的收集,除醫療外的,還有通話錄音、圖片、影片等,這也是可以做為證據或者分析依據。

  • 8 # 四川律師張軍

    第一步:影印封存病歷。第二步,拿著影印的病歷找專家分析。第三步:確定醫院有過錯的,可以找醫院談判、或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在衛生行政部門的主持下調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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