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
正月初一為歲之首,老幼整肅衣冠,擇吉時開門,鳴放爆竹、焚香、燃松明燈,祀祖。謁拜社廟,謂曰“拜佛年”,出門迎喜神。倫理人家,早聚堂前,以輩份次序拜年。
初二、初三,分別向各親友賀年,或饋贈賀年片。客至必留,茶、酒、糕點款待殷勤。
初五,俗稱“小駕”,又叫“破五”,家家開始擺“正月酒”,親戚、鄰里相邀,以增睦誼。出門走謁親友,謂“拜年”。送禮,舊時城鎮居民以糕點為佳;鄉村居民則以糖霜(白糖)桔餅為上乘。
現時,多時興盒式包裝的禮品或高檔酒類。新婚女婿謁拜岳家,族鄰相邀聚飲,謂“請新客”。初七,為“人日”,舊時俗有於是日觀天氣,以卜吉祥,謂曰:“其日清明,則所生之物育,陰則災”。初八,為“穀日”,是日農戶多不煮飯,吃熟食,以示對“穀神”恭敬。
十五日,俗稱“大駕”,意即新年活動結束,開大駕後,凡事如平常,無過“節”之拘謹。
元宵
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和“燈節”。遂俗一般於十三日舉燈,至十六日結束。惟十五日為正燈日,是燈節的高潮。每至燈節,各自集資制扎燈綵。燈,名目繁多,有龍燈、花燈、花鼓燈、馬燈、獅子燈等等。屆時,萬人空巷,燈隊雲集,燈張樂作,火樹銀花,光彩照人。千門萬戶,鳴放鞭炮,焰花迎之。城隍廟每年由城鎮東、南、小南、西、北各隅輪流司值祭祀,全城居民各獻燈綵懸之,殿內密無空隙。各燈隊必至廟內敬神奏舞。
是時,燈燭齊燃,飛光流彩,相交輝映,令人如醉如狂。杭州“天虛我生”先生即席吟賦以志盛事,詩云:“百隊洋燈侍宴回,銀花火樹一齊開;瑤階召取金龍舞,萬朵紅雲上殿來。”鄉村龍燈、獅子燈、花燈過村串戶,爭奇鬥豔,鼓樂喧闐,聲震山谷,徹夜不絕。十六日始散。謝燈後,有未育婦女搶其“龍珠”而去,謂可以兆子嗣。
清明
公曆4月5日為清明節,又稱寒食節。是日前後三天,家家戶戶祭掃墳塋,追念先人。門上插楊柳,杜鵑花,以示招魂。做“青餜”食之。舊時,宗祠聚族祭祖,五十年代後,此風已革除。現時,每當清明節到來,機關、學校、人民團體組織群眾祭掃烈士墓,謁紀念碑亭,獻花圈,以追悼忠魂,寄託哀思。利用清明節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已垂為制度。
端午
五月初五日為端陽節,是民間的一個重要節日。家家戶戶插菖蒲、艾條於門旁(也有的加懸葛龍繩),以禳不祥。此乃古者艾虎蒲劍之遺風,俗有“艾旗招百福,蒲劍斬千邪”之諺。飲雄黃酒,謂驅邪氣。兒童系彩縷,佩香囊,謂可避鬼、兵。商店繪製五毒圖(即蜈蚣、蠍子、壁虎、蜘蛛和蛇)售之,縣人爭相購買,貼上之中門,以避祟惡。山民採草藥儲以備用。戲院上演“白蛇傳”。包裹粽子,親友互饋。未婚女婿攜禮拜岳丈家,謂“送大端午”。中午膳食豐盛,城鎮居民多食薄(卷)餅。鄉村居民多拾田螺炒食,謂端午食田螺可明目。
中元
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俗稱“鬼節”。是日,夜闌人靜之時,有化紙於道者,到三叉路口祭奠孤魂野鬼,讓一些無祭亡魂得到道義上的藉慰。化紙於道者念:“平等平分,強者不可獨得,弱者不可全無”。舊時,宗祠做餡口,祭奠亡魂。寺廟設盂蘭盤會,做道場、燃燈唪經,以度孤魂。“盂蘭會”於民國18年(1929)奉令革除。宗祠中元祭祀於五十年代始泯。化紙於道尚有餘風,操者於今漸少。
中秋
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又稱“人節”,是民間傳統節日之一。古代帝王有春祭日,秋祭月的禮制。遂俗時逢中秋,市供各式月餅,親朋爭購互饋。夜月圓時,兒童陳瓜果、月餅於月下,謂“供月”。問有集親友夜飲,謂“賞月”。是夜,明月高懸,皎輝灑地,聚家賞月,寓意團圓,故又稱之“團圓節”。
重陽
九月初九日,俗稱“重九”。每當節至,家家蒸制“重陽糕”食之。間有登高勝會,避災消禍者。時值九月,菊黃蟹肥,鄉人多設誘餌於溪,捕蟹醃食。至今,重陽節登高賞菊之風盛行。
下元
十月初一為下元節。舊時,各村社設“清吉醮”,禳災祈福。抬城隍菩薩至北門孤魂壇,祭祀孤魂厲鬼,以避作祟,此舉於1949年廢止。
冬至
俗稱“冬節”,《[康熙]遂昌縣誌》載,屆時“官行賀禮,民祀祖先”。民國時於是日互饋紅貼祝賀風行。故有“冬至如大年”之說。屆時,東、西、北鄉,家家祭掃墳塋,勝似清明;南鄉無此俗。各宗祠設祭祀祖,闔族聚飲,以睦族誼。間有宗祠分胙肉,每男丁一份,謂稱“丁肉”;花甲老人分享“壽肉”,以示敬老。五十年代始,宗族活動停止,聚族祀祖之風已革除,上墳祭掃仍沿舊俗。
小除
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稱“小年”,意為“辭舊迎新”活動已開始。此日前,家家戶戶擇日撣塵,灑掃庭除。是日,民間祭灶神,於灶前陳設供品祀之,同時焚之舊灶畫及千張、元寶,謂曰:“送灶神上天”,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回宮降吉祥”,並於除夕接回,重新貼上“司命灶君”以資供奉。祭灶神由男人主持,諺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二十五日,懸掛祖宗畫像於中堂,終日焚香祀之,謂“迎接祖宗過年”,於正月初五日結束。也有在除夕掛“祖圖”祀祖者。
除夕
十二月三十日(小月為二十九日)為歲除,源於先秦,是歲末驅逐疫厲之鬼,來年無病無災之意。是日,白天更換春聯,貼年畫,掛彩燈,是以千門萬戶,煥然一新。晚上陳設供奉,祭祀祖先,闔家團聚,吃年(夜)飯。長輩給晚輩分“壓歲錢”。午夜插香,鳴鞭炮送舊,俗稱“封門”。是夜俗有:圍爐而坐,達旦不寐,以待天明,謂曰“守歲”;灶前旺火,謂曰“財丁旺”;廳堂燈燭輝煌,通宵達旦,謂是“照耗”;年飯上插松柏,置放柿、桔,謂曰“百事慶吉有餘”。
是夜謁親友,謂“辭歲”,各相與贈送,謂“饋歲”,酒食相邀,謂“別歲”。舊時,亦有於是夜提燈籠結清來往帳款者,故有欠債者終夜不歸,俗稱“躲賬”。相傳古時,有兒童於除夕夜到附近竹山去搖毛竹,邊搖邊唱:“搖搖毛竹公、搖搖毛竹婆,我跟你一樣高,你跟我一樣粗。”以示與毛竹一樣節節長高,茁壯成長之意。至今,搖毛竹之俗亦鮮見,“毛竹歌”尚在民間流傳。
年節
正月初一為歲之首,老幼整肅衣冠,擇吉時開門,鳴放爆竹、焚香、燃松明燈,祀祖。謁拜社廟,謂曰“拜佛年”,出門迎喜神。倫理人家,早聚堂前,以輩份次序拜年。
初二、初三,分別向各親友賀年,或饋贈賀年片。客至必留,茶、酒、糕點款待殷勤。
初五,俗稱“小駕”,又叫“破五”,家家開始擺“正月酒”,親戚、鄰里相邀,以增睦誼。出門走謁親友,謂“拜年”。送禮,舊時城鎮居民以糕點為佳;鄉村居民則以糖霜(白糖)桔餅為上乘。
現時,多時興盒式包裝的禮品或高檔酒類。新婚女婿謁拜岳家,族鄰相邀聚飲,謂“請新客”。初七,為“人日”,舊時俗有於是日觀天氣,以卜吉祥,謂曰:“其日清明,則所生之物育,陰則災”。初八,為“穀日”,是日農戶多不煮飯,吃熟食,以示對“穀神”恭敬。
十五日,俗稱“大駕”,意即新年活動結束,開大駕後,凡事如平常,無過“節”之拘謹。
元宵
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和“燈節”。遂俗一般於十三日舉燈,至十六日結束。惟十五日為正燈日,是燈節的高潮。每至燈節,各自集資制扎燈綵。燈,名目繁多,有龍燈、花燈、花鼓燈、馬燈、獅子燈等等。屆時,萬人空巷,燈隊雲集,燈張樂作,火樹銀花,光彩照人。千門萬戶,鳴放鞭炮,焰花迎之。城隍廟每年由城鎮東、南、小南、西、北各隅輪流司值祭祀,全城居民各獻燈綵懸之,殿內密無空隙。各燈隊必至廟內敬神奏舞。
是時,燈燭齊燃,飛光流彩,相交輝映,令人如醉如狂。杭州“天虛我生”先生即席吟賦以志盛事,詩云:“百隊洋燈侍宴回,銀花火樹一齊開;瑤階召取金龍舞,萬朵紅雲上殿來。”鄉村龍燈、獅子燈、花燈過村串戶,爭奇鬥豔,鼓樂喧闐,聲震山谷,徹夜不絕。十六日始散。謝燈後,有未育婦女搶其“龍珠”而去,謂可以兆子嗣。
清明
公曆4月5日為清明節,又稱寒食節。是日前後三天,家家戶戶祭掃墳塋,追念先人。門上插楊柳,杜鵑花,以示招魂。做“青餜”食之。舊時,宗祠聚族祭祖,五十年代後,此風已革除。現時,每當清明節到來,機關、學校、人民團體組織群眾祭掃烈士墓,謁紀念碑亭,獻花圈,以追悼忠魂,寄託哀思。利用清明節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已垂為制度。
端午
五月初五日為端陽節,是民間的一個重要節日。家家戶戶插菖蒲、艾條於門旁(也有的加懸葛龍繩),以禳不祥。此乃古者艾虎蒲劍之遺風,俗有“艾旗招百福,蒲劍斬千邪”之諺。飲雄黃酒,謂驅邪氣。兒童系彩縷,佩香囊,謂可避鬼、兵。商店繪製五毒圖(即蜈蚣、蠍子、壁虎、蜘蛛和蛇)售之,縣人爭相購買,貼上之中門,以避祟惡。山民採草藥儲以備用。戲院上演“白蛇傳”。包裹粽子,親友互饋。未婚女婿攜禮拜岳丈家,謂“送大端午”。中午膳食豐盛,城鎮居民多食薄(卷)餅。鄉村居民多拾田螺炒食,謂端午食田螺可明目。
中元
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俗稱“鬼節”。是日,夜闌人靜之時,有化紙於道者,到三叉路口祭奠孤魂野鬼,讓一些無祭亡魂得到道義上的藉慰。化紙於道者念:“平等平分,強者不可獨得,弱者不可全無”。舊時,宗祠做餡口,祭奠亡魂。寺廟設盂蘭盤會,做道場、燃燈唪經,以度孤魂。“盂蘭會”於民國18年(1929)奉令革除。宗祠中元祭祀於五十年代始泯。化紙於道尚有餘風,操者於今漸少。
中秋
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又稱“人節”,是民間傳統節日之一。古代帝王有春祭日,秋祭月的禮制。遂俗時逢中秋,市供各式月餅,親朋爭購互饋。夜月圓時,兒童陳瓜果、月餅於月下,謂“供月”。問有集親友夜飲,謂“賞月”。是夜,明月高懸,皎輝灑地,聚家賞月,寓意團圓,故又稱之“團圓節”。
重陽
九月初九日,俗稱“重九”。每當節至,家家蒸制“重陽糕”食之。間有登高勝會,避災消禍者。時值九月,菊黃蟹肥,鄉人多設誘餌於溪,捕蟹醃食。至今,重陽節登高賞菊之風盛行。
下元
十月初一為下元節。舊時,各村社設“清吉醮”,禳災祈福。抬城隍菩薩至北門孤魂壇,祭祀孤魂厲鬼,以避作祟,此舉於1949年廢止。
冬至
俗稱“冬節”,《[康熙]遂昌縣誌》載,屆時“官行賀禮,民祀祖先”。民國時於是日互饋紅貼祝賀風行。故有“冬至如大年”之說。屆時,東、西、北鄉,家家祭掃墳塋,勝似清明;南鄉無此俗。各宗祠設祭祀祖,闔族聚飲,以睦族誼。間有宗祠分胙肉,每男丁一份,謂稱“丁肉”;花甲老人分享“壽肉”,以示敬老。五十年代始,宗族活動停止,聚族祀祖之風已革除,上墳祭掃仍沿舊俗。
小除
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稱“小年”,意為“辭舊迎新”活動已開始。此日前,家家戶戶擇日撣塵,灑掃庭除。是日,民間祭灶神,於灶前陳設供品祀之,同時焚之舊灶畫及千張、元寶,謂曰:“送灶神上天”,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回宮降吉祥”,並於除夕接回,重新貼上“司命灶君”以資供奉。祭灶神由男人主持,諺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二十五日,懸掛祖宗畫像於中堂,終日焚香祀之,謂“迎接祖宗過年”,於正月初五日結束。也有在除夕掛“祖圖”祀祖者。
除夕
十二月三十日(小月為二十九日)為歲除,源於先秦,是歲末驅逐疫厲之鬼,來年無病無災之意。是日,白天更換春聯,貼年畫,掛彩燈,是以千門萬戶,煥然一新。晚上陳設供奉,祭祀祖先,闔家團聚,吃年(夜)飯。長輩給晚輩分“壓歲錢”。午夜插香,鳴鞭炮送舊,俗稱“封門”。是夜俗有:圍爐而坐,達旦不寐,以待天明,謂曰“守歲”;灶前旺火,謂曰“財丁旺”;廳堂燈燭輝煌,通宵達旦,謂是“照耗”;年飯上插松柏,置放柿、桔,謂曰“百事慶吉有餘”。
是夜謁親友,謂“辭歲”,各相與贈送,謂“饋歲”,酒食相邀,謂“別歲”。舊時,亦有於是夜提燈籠結清來往帳款者,故有欠債者終夜不歸,俗稱“躲賬”。相傳古時,有兒童於除夕夜到附近竹山去搖毛竹,邊搖邊唱:“搖搖毛竹公、搖搖毛竹婆,我跟你一樣高,你跟我一樣粗。”以示與毛竹一樣節節長高,茁壯成長之意。至今,搖毛竹之俗亦鮮見,“毛竹歌”尚在民間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