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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37226028394

    共和制是“國體”,只要承認權力來自人民,官員有任期的都算是共和制。

    美法的不同點如下:

    1、政體不同。

    美國採用的政體是“總統制”,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理(國務卿)是給總統打工的。總統對人民負責,不必對議會負責。政府對總統個人負責,政府的調動提拔任免權都歸屬總統而不是議會。

    法國實行半總統制,先由全民選舉出總統,總統提名議會多數黨的人擔任總理,總理對議會負責以限制總統權力。內閣由總理組織。

    2、總統與議會的權力關係不同。

    美國總統權力非常大。可以否定議會的法案,可以任免各部部長,可以罷免總理(國務卿),不會因為不信任而被彈劾。

    法國總統如果與總理是同一政黨的,則總統會成為權力核心。如果總統與總理不為同一政黨,則總統主持國防與外交,總理主持內政。總理向總統提名與撤職各部官員。總統主持部長會議,可以任命榮譽職位、海外殖民地總督與軍方將官。議會不信任可以解散內閣。

    3、政黨不同。

    美國實行的是“兩黨制”,每年7月左右兩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選出自己的總統候選人,人民從這兩人中選出總統。

    法國實行的是“多黨制”,每個黨都能提名候選人,也可以毛遂自薦,但都要交2000法郎的選舉押金。

    4、選舉模式不同。

    美國以州為單位,每個州按比例選出代表,然後這些代表投票從兩黨候選人中選舉出總統。

    法國選舉則是全民公決先進行第一輪選舉,如無人得票過半,則得票最高的兩人能進入第二輪選舉。第二輪得票高的當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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