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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說心理話

    感謝邀請,無論是遺傳還是後天,對人格特質的影響是不同的,人格特質當中包含氣質和性格,針對這兩點,遺傳因素對於氣質型別有很強的決定因素,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的神經結構型別,例如內向或者外向。但是性格不同,它是我們思維、行為、態度等方面的綜合體現,所以,單就性格來說,它受到的後天影響以及塑造因素更多。下面我來說一下原因和性格形成的一些基本過程。

    在搞清楚了何為性格,何為氣質之後,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討論了,我們來看性格的幾個關鍵要素:情緒、思維、行為、態度,這些詞彙不僅僅關乎於個體發展,同時也具備了一些社會共通的要求,例如:意志力、情緒穩定、孝順、有理想、行動力強等等。所謂遺傳因素,是一種生物性的影響,不取決於我們的選擇,也很難訓練達到逆轉。

    但是性格的定義就是習慣化的心理特徵,這個習慣化就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所接受到的各類資訊的綜合體現,例如:成長環境、家庭教育以及其它經歷,這些要素共同影響著一個人的性格形成。雖然在童年時期我們一樣缺乏自我選擇的權利,但是在成年之後,這些性格因素我們可以利用方法進行塑造以形成更好的性格優勢。

    例如:多年之後的同學聚會,一個人其一生的氣質特徵很難改變,我們兒時的夥伴,可能不愛說話的或者愛說話的都體現了一個人的氣質是內向還是外向,我們會發現,他們幾乎在這方面都沒有改變。但是,在聊天過程中,我們會發現我們之間的想法、價值觀以及行為出現了一些差別。所以,很多人會有感慨,看起來還是原來的他們,但是卻完全不一樣了。

    這個例子就是氣質和性格不同的體現。

  • 2 # 正宗筋斗雲

    個人認為是環境的作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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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承認,認得性格有天生的一部分影響,但是環境對性格的徹底性改變確實我們實實在在能看到的!一個孩子剛出生其實是一張白紙,雖然有自己潛在的發展方向(遺傳決定的),但是外界的環境可以完全的改變這種潛在發展方向,甚至使其反方向發展!!大家自己也會深有體會,平時有些人不愛玩遊戲,但是幾個孩子在一起,大家都玩,他很容易就會也去玩! 也有人說,也有孩子自控好,不會被別人帶著玩遊戲,這樣是不是基因影響更大的呢, 其實不然,這是因為環境告訴他不玩去學習對以後更好,他是受了更大的環境(社會生存環境)影響,大環境是社會需要他們學習自己養活自己,小環境是玩遊戲,他們選擇大環境而已! 這個時候只能說明環境還不夠強烈, 如果周圍環境更偏向玩遊戲好,舉一個極端例子,社會會給玩遊戲的孩子免費吃穿住還有一月一萬元,你會發現這個孩子本性不玩,但是最後去玩,甚至會上癮!!!

    因此說,環境可以輕而易舉很徹底影響一個人,人的反應開始時候是本性(基因),但是與環境相矛盾的話,收到一定挫折,時間長了,這個人的性格會發生鉅變!!這就是許多人在經歷一些事情性格大變的原因,但是如果環境和他的本性是不衝突的時候,就不會這樣改變!!!!

  • 3 # 蔡明威1994

    感覺主要還是看個人,我爸爛賭,我媽每年都會因為這事情和我爸鬧,所以我都是在這樣的環境長大的,但是我很討厭賭博,所以感覺這不關基因的事情也和環境沒啥關係

  • 4 # 佳潤愛閱讀

    因為分析有點長,我直接先說結論。有時間有興趣的,再看後邊。

    性格是先天遺傳和後天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

    第一,幾乎所有被研究的心理特徵都顯示出一定程度的基因影響。這種影響的程度視不同心理過程或功能而有所差異。研究發現,諸如一般智力、空間能力、認字和失語等認知能力,更多地受到遺傳影響。而像外向人格和神經質等人格因素則相對較少地受遺傳影響。"

    第二,在所有基因發揮作用的案例中,他們只能部分地解釋個體差異而不能夠解釋全部。就連在一般智力或精神分裂這樣的領域,環境的作用也是很顯著的。因此問題在於先天和後天,而不是先天或後天。兩種影響不是對立的或者各自發生作用。相反,兩者幾乎不可避免地發生互動並共同發生。

    人類的行為至今為止都被認為是一個先天或後天的問題。我們究竟是遺傳的產物,即從出生開始就按照某種從上輩得來的計劃而發生行為呢,還是由我們出生後的經驗,尤其是早年經驗所塑造的?至今為止的學術解釋在側重點上已經出現了多次的風潮:在20 世紀初遺傳主義在心理學理論中佔上風;而自從上世紀20 年代開始,環境主義則成為流行的理念,它認為兒童發展是主要甚至僅僅受父母的行為和態度所決定的。有足夠的材料表明“有其父(母)必有其子(女)”。慣於懲罰的家長通常會有有暴力傾向的子女,抑鬱的母親通常會有抑鬱的女兒,而敏感的培養方式往往會導致具有安全感的子女人格。但是人們往往忽視了一點,即父母不僅提供了兒童成長的環境,也提供了他們的基因。然而人們往往會各執一詞,認為要麼是先天要麼是後天,非此即彼。直到近年來我們才從猜測和假設中擺脫出來並進入有根有據的研究。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行為遺傳學的誕生。行為遺傳學的目的就是探索基因和環境因素以及兩者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影響。但是應當強調的是,行為遺傳學只能解釋個體間的差異,例如為什麼一個人會比另一個人更聰明或者更善於交際,或者更可能精神分裂。它無法解釋人類的智力本身,即究竟在多大程式上智力是遺傳的還是環境的,它也不能解釋一個人的智力究竟是得自遺傳還是來自環境。行為遺傳學的關注焦點僅僅是個體差異和個體獨一無二的原因。行為遺傳學的兩種主要研究方法是雙生子研究和領養研究:雙生子研究即對同卵雙胞胎和異卵雙胞胎的比較。前者是從同一個受精卵發育而來,因此擁有同樣的基因。異卵雙胞胎則由兩個不同的受精卵發育而來,因此在基因的相似性上,與普通的兄弟組妹並無二致,通常他們有大約50%的相同基因。同卵雙胞胎和異卵雙胞胎就像一個天然的實驗:兩者在基因的相關性上存在不同,但兩者又從受孕之時起具有同樣的環境、同樣的子宮、同樣的生產過程、同樣的家庭。如果心理特徵是遺傳產生的,那麼同卵雙胞胎的相似性應該大於異卵雙胞胎;但是如果遺傳毫無影響,那麼同卵雙胞胎之間的相似性不會多於異卵雙胞胎。如果可以研究從出生之後就被分開並在不同家庭中成長的同卵和異卵雙胞胎,那麼基因和環境因素分別扮演的角色將可以被分得更清楚。即使分開的同卵雙胞胎,他們在心理特徵上的相似性,也比在同一個家庭中成長的異卵雙胞胎更強,由此可見,遺傳的重要性十分。

    領養研究利用另一種天然實驗來梳理出遺傳和環境各自的作用。它涉及到對兒童與養父母和兒童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比較。如果出生後不久就被領養的兒童與養父母的相似性多於與親生父母的相似性,那麼環境因素可能是他們成長的主要影響因素;但如果子女與親生父母的相似性大於與養父母的相似性,那麼儘管他們彼此幾乎毫無接觸,基因的作用也被凸顯出來。當這種方法被用於研究外向型人格和神經質這兩種人格特徵時,子女與親生父母的較強的相似性相當明顯。儘管兩種心理特徵的基因影響的強度有所差異,領養研究所提供的證據再確認了親子之間的相似性,儘管在過去通常被認為是社會化的產物,其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遺傳的作用。

    這兩種研究方法的成果揭示了兩個重要結論。第一,幾乎所有被研究的心理特徵都顯示出一定程度的基因影響。這種影響的程度視不同心理過程或功能而有所差異。研究發現,諸如一般智力、空間能力、認字和失語等認知能力,更多地受到遺傳影響。而像外向人格和神經質等人格因素則相對較少地受遺傳影響。

    第二,在所有基因發揮作用的案例中,他們只能部分地解釋個體差異而不能夠解釋全部。就連在一般智力或精神分裂這樣的領域,環境的作用也是很顯著的。因此問題在於先天和後天,而不是先天或後天。兩種影響不是對立的或者各自發生作用。相反,兩者幾乎不可避免地發生互動並共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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