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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8月19日不穿安踏領獎服事件後第二天,8月20日,孫楊因男子800米自由泳決賽再次奪金,而又一次登上領獎臺。孫楊這次雖然穿上了安踏的領獎服,但現場照片顯示,孫楊用國旗貼紙將安踏的品牌標誌蓋住,同時他身披一面國旗登場,幾乎將領獎服全部蓋住,且全程未將國旗從身上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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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臺東大尾巴

    我看到了法律根本維護不了企業贊助商的合法權益,剩下的就是受害的噴個運動員,噴,解決不了經濟損失,也動搖不了官員們的吃喝玩樂,只不過把更多矛盾引向自己,當然了,更不能說你為國獲得金牌了你愛國了你就可以違反遊戲規則了,這是愚民的思想。

  • 2 # 弒神滅日

    首先如果是十年前甚至五年前爆出這個問題,肯定是全民申討孫楊,為什麼現在這麼多人覺得孫楊沒錯,因為這幾年太多奧運冠軍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事件被爆出,大家希望為國爭光的運動員能得到自己應有的待遇。所以根本還是獎勵政策沒有安排好,你吃肉總該給點湯吧,一邊是德一邊是情。

  • 3 # 肖邦73453943

    安踏和國家隊簽訂了合作協議,孫楊以國家隊隊員的身份參加比賽,應當履行國家隊與安踏簽訂的合同條款。個人認為這一條是可以蓋棺定論的。

    孫楊的行為是否出格,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但這件及其簡單的事卻一波三折,層層發酵。作為一個體育明星,孫楊有廣泛的群眾緣,事件發生後,媒體和觀眾有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大家也都不約而同等待國家隊給出處理意見。至此,這件事本該結束,契約精神再次被正名,一個行差踏錯的體育明星也將走回正路。

    也在此刻,安踏的公關成了“豬隊友”,一篇“檄文”把孫楊形容成道德淪喪,寡廉鮮恥,罔顧國家利益的“小人”。這篇文章戳痛了所有人的三叉神經,到這一刻,孫楊的“出格”被正義化了。

    商業就是商業,合同就是合同,字裡行間即規範了你也保護了我。所謂的契約精神,不是得理不饒人,不是窮追猛打、落井下石,而是買賣不成仁義在。

    安踏的“過激”行為,孫楊一系列行為被媒體過分解讀,幕後多方博弈未果,直至孫楊用國旗遮蓋商標。小小的一步走錯,孫楊經受的是大棒和皮鞭,搞體育的哪個沒有逞勇鬥狠的性子,越是逆境就越容易爆發。

    這件事,僅僅只有孫楊出格嗎?不是,安踏“出”了,個別媒體也“出”了。媒體忙著搏眼球、吸流量,安踏挖空心思地“扣帽子”、找存在感。受傷的,最後恐怕只留孫楊一人。

  • 4 # 手機使用者64148718763

    這個事要分輕重緩急,契約是一件事,比賽是另一件事。比賽的事無可厚非,為國爭光,安踏如果反對,就是與人民為敵。故意擾亂運動員情緒,以利對手爭勝,那就太無恥了。這個不該爭論。對契約的事,事關法律程式,違約或不違約,要等安踏起訴,是起訴體育總局,還是起訴孫楊,主動權在安踏。告與不告,安踏自己定。

    但是,即便安踏起訴了孫楊,也不等於孫楊就違法了。還要法庭審議,判決。判決孫楊違法,固然是安踏勝訴,孫楊負擔民事責任。如判安踏敗訴,安踏罪責就大了。引導輿論左右審判,干擾司法公正。證據都有網路水軍的文字記載。不論勝與不勝,安踏都有了先入為主,鼓動水軍,製造輿論,干擾司法公正的嫌疑。

    更讓人不恥的是,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合同糾紛,被安踏在中國游泳隊為國爭光的節骨眼上,進行道德綁架,大肆散佈不負責任的言論,甚至辱罵,羞辱支援孫楊者。這就應該引起國家的重視。一是國家名義,不是任由你有幾個臭錢就可以濫用的。二是你在製造社會混亂,危害社會穩定,混淆視聽,以商家利益,危害國家利益,。三是這件事國家要管,要抓。揪出幕後黑手,打擊網路水軍,穩定社會。

    此外,網路水軍的胡言亂語,破口大罵,只能證明安踏的粉絲素質,什麼樣的人,用什麼商品。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從中不難看到安踏的企業素質了。廣而告之,安踏真的做到了。

  • 5 # hill62aw

    只要拿到金牌做什麼都不為過,規矩是用來限制規矩人的,老子不守規矩所以異於常人,所以拿金牌,有問題嗎?有本事你們也來拿金牌呀,一群腦殘這點道理都不懂!

  • 6 # 雲淡風清198834200

    一點沒有出格!安踏其實就是商業廣告!就是買賣做大了!你頂多就為國家納稅多點吧!穿安踏不穿安踏!給孫楊愛不愛國沒有關係!孫楊好樣的為國爭光!

  • 7 # coolvillain

    有出格,作為一個成年運動員,只需要心裡清楚,可能要承擔經濟賠償,這就夠了。至於什麼契約精神,狗屁,運動員在運動場上,只需要去拿第一

  • 8 # 牧龍大叔影視剪輯

    個人覺得出格了,安踏和國家隊簽署代言協議是在頒獎服裝上,比賽中並沒有硬性規定運動員也要穿著,所以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可以去穿自己代言的品牌履約了

  • 9 # 明眼人00

    孫楊和孫赫其實是一類人,都是無視規則破壞規則的人。不同的是,一個是大人物一個是小人物。一個在國際舞臺上代表國家形象,公然展示自己的囂張。一個是在小範圍內代表自己耍小無賴。哪個危害更大一目瞭然。然而小人物違反規則,人人喊打;大人物違反規則,人人叫好。

    其實華人內心根本沒有尊重規則的意識,都渴望著成為破壞規則的人。拼命打壓那些沒有能力破壞規則又破壞了規則的人,只不過是小人物之間的互相傷害而已。又極度,羨慕那些有能力破壞規則又不受處罰的人。消滅一個小無賴,只能爽快一陣子。膜拜一個大流氓,只會造就無數小無賴。

  • 10 # 東方玻璃4

    安踏。作為贊助商與國家簽定的協議。代表國家統一服裝。是應該遵守。這一點不能否應,但安踏為品牌,為高利潤,還是百姓賣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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