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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姓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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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肝病醫生秦維
目前需要抗病毒的肝病有兩種:乙肝和丙肝。
我們先說比較簡單的丙肝。目前丙肝抗病毒的效果是比較好的,只要檢查出丙肝病毒,就可以開始進行抗病毒治療。
目前來看,大多數患者在服用丙肝抗病毒藥1療程或2療程後都能使丙肝病毒量轉陰。所以,對於丙肝患者來說,只要發現HCV-RNA呈陽性,隨時都可以開始抗病毒治療,並且越早越好,能有效減少丙肝病毒對肝細胞的傷害。
再來說乙肝。乙肝患者在抗病毒治療時比丙肝患者麻煩許多,因為乙肝病毒的特殊性,臨床上暫時還未出現能夠徹底清除乙肝病毒的藥物,而現有藥物也有非常多的侷限性,比如容易出現骨損傷、腎損傷等藥物副作用。
還有一點和丙肝病毒不同的是,乙肝患者HBV-DNA定量檢測為陽性時,也可能只是“乙肝攜帶者”不需要抗病毒治療。
下面我們來看下乙肝防治指南中,推薦接受抗病毒治療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HBV-DNA水平:
HBeAgy陽性患者,HBV-DNA≥20,000 IU/ml
HBeAgy陰性患者,HBV-DNA≥2,000 IU/ml
2. 轉氨酶(ALT)水平:
一般要求轉氨酶(ALT持續升高≥2倍正常值(持續3個月)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即使沒有達到以上條件醫生也會建議抗病毒治療的,比如有肝硬化,無論轉氨酶水平是否正常都建議抗病毒治療;年齡大於30以上,有肝癌/肝硬化家族史等。
總的來說,醫生會根據個人的身體情況進行綜合評判的,如果檢測出大三陽或小三陽,及時去醫院檢查,遵醫囑進行抗病毒最為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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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ili肝病大講堂
我們都知道,對於需要抗病毒治療的乙肝患者來說,最重要的有兩件事:一是定期檢查、二是按時服藥。許多乙肝患者會問醫生:我經過這段時間的抗病毒,到底藥效如何了?我離停藥還有多遠?
今天我們就來跟大家解釋一下,如何從定期檢查的結果中知道自己的抗病毒效果,瞭解自己的乙肝病情進展,並知道自己按時服藥的大概時間。
乙肝患者都要做什麼定期檢查?在乙肝抗病毒治療期間,在治療的第一年內,應每3~4個月檢測肝臟功能,之後每6個月檢測一次。治療第1年內,每3~4個月檢測HBV DNA,之後每6~12個月檢測1次;如果HBV DNA不可測,則每12個月檢測HBsAg定量,對於清除HBsAg的患者,應檢測anti-HBs。
乙肝抗病毒治療效果的相關概念病毒學應答
一般是指乙肝抗病毒治療過程中及療程結束後,血清HBV DNA水平下降到某一期望值。該期望值在不同文字中並不一致,目前比較廣為接受的概念,為“病毒學應答”。這個概念設定了時間限制及HBV DNA下降程度限制。
原發性治療失敗
即,病毒學無應答。口服抗病毒治療12周時HBV DNA下降<1 log10複製/ml,或24周時HBV DNA下降<2 log10複製/ml。
繼發性治療失敗
即,先有病毒學應答後又反彈。在持續抗病毒治療過程中獲得病毒學應答後,血清HBV DNA水平較最低點上升>1 log10複製/ml。且須經間隔1個月連續2次檢測證實。
所謂金銀銅牌金牌
理想的治療終點
透過抗病毒治療,患者的HBsAg轉陰了,並出現抗-HBs轉陽(保護性抗體出現)。這是目前最理想的抗病毒治療效果,即乙肝的臨床治癒,所以說這是得了“金牌”。然而,這個“金牌”太難得到,核苷類藥物(即口服抗病毒藥如恩替卡韋、替諾福韋等)服用一年獲得“金牌”者僅為1%~2%。注射長效干擾素一年可有10%左右獲取“金牌”。拿到金牌後,肝癌發生率降低到0.02%,與健康人的差距不大。
銀牌
滿意的治療終點
透過抗病毒治療,HBeAg陽性乙肝的HBeAg轉陰了,並出現抗-HBe的轉陽,也就是乙肝大三陽轉為小三陽。當然,HBV DNA也透過抗病毒治療轉陰或測不到。在這種情況下,乙肝患者的並且明顯好轉,因此戰友們形容這是獲得了“銀牌”。此時,肝癌發生率降低至0.06%,能在肝病醫生指導下長期安全停藥。
銅牌
有益的治療終點
HBeAg為陰性的乙肝患者,透過抗病毒治療達成HBV DNA轉陰或測不到。乙肝小三陽患者透過有效的抗病毒治療,大多數會達到這個有益的終點。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轉,但明顯遜於第一和第二終點,所以說是得到了“銅牌”。此時,肝癌的發生率是0.1%。至於是否停藥,仍需經過幾年的鞏固觀察後,才能在肝病醫生的指導下停止抗病毒治療。
回覆列表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主要根據HBV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臟嚴重程度來決定,同時結合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後決定是否需要啟動抗病毒治療。
動態的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有臨床意義。對HBeAg陽性患者,發現ALT水平升高後,建議觀察3—6個月,如未發生自發性HBeAg血清學轉換,才建議考慮抗病毒治療。
接受抗病毒治療的人群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HBVDNA水平:HBeAg陽性患者,HBVDNA≥20000IU/ml;HBeAg陰性患者,HBVDNA≥2000IU/ml。
(2)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續升高≥2×ULN(正常上限)超過3個月;如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應≤10×ULN(正常上限),血清膽紅素應<2×ULN
對持續HBV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1)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2級以上)或纖維化,特別是纖維化2級以上。
(2)ALT持續處於1倍正常上限至2倍正常上限之間,特別是年齡大於40歲者,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
(3)ALT持續正常(每三個月檢查一次,持續12個月),年齡大於30歲,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ALT和HBeAg情況如何,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開始治療前應排除合併其他病原體感染或藥物,酒精等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增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
上面內容參考《2016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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