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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29500171232

    儒家政治思想是“仁政”、“王道”以及“禮制”,其理想是“大同”、“大一統”,其政治學主要闡述君臣關係、官民關係。孔子“君事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孟子“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荀子“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是儒家政治學的代表性主張。

    在現實政治的問題上,儒家要求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雙方都要承擔義務,從理論上說,被統治者有權利反抗不正常承擔義務的統治者。“仁政易行”則提倡分清“不能”與“不為”之間的區別,即“不去做”與“做不到”之間的差異。而其“無恆產,因無恆心”也體現了民本思想。

    在國際政治方面,儒家主張“華夷之辨”。華夷之辨在古代促進了中原先進文化的傳播,在近代則成為中國現代化的障礙。

    法家學說乃一種純功利主義的思想體系,內容核心主要是針對君主如何加強統治。這個學派否定了世襲貴族天然傳承的等級制度,認為“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史記•商君列傳》)他們在政治實踐中,獎勵耕戰,譭棄詩書,徹底與傳統文化決裂,主張以法治國。如有所謂的“法”、“術”、“勢”:法即是法制,以嚴刑峻法管治國家,有功者重賞,有過者則重罰;術即是權術,國君要懂得如何利用政治手段,對付政敵,以保持權位;勢即是權威,國君要保持自己的權威,才能駕馭臣下。

    戰國時韓非乃法家集大成者,他總結了法家各種學說,認為“法”、“術”、“勢”三者都是缺一不可,必須互相配合地運用。又在儒家荀子的理論上吸收,認為人是天性本惡,不但對普通人,就連親子間關係也是這種特質。

    道家思想與法家思想剛剛相反,道家主張順其自然,認為法律(法和法律有不同)(法好比物理,而法律則是人為)是對人類的束縛,要全部捨棄;法家則主張要用法律去懲治人,認為人類是頑劣,要用權威去治天下。

    道家雖然學派上有所區別,但就其主旨來說是相通的:以“道”為本,自然無為。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老子曾在他的著作中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強名之曰道。”(《老子》第25章)。老子提出“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統治宇宙中一切運動的法則。這一觀點被後來所有道家所有流派支援,成為道家最基礎的核心。在各派之間對“道”的理解存在一定差異,但在中國哲學史上,透過“道”的概念對世界萬物本源進行了第一次探討,開闢了中國討論形而上學的傳統。這是道家突出貢獻之一。

    “道” 與萬物的關係,就靜態而言,“道”是一切人、物共同存在的最終保證,是最高的價值,是終極性的價值根源。就動態而言,道是秩序的凝構及其動力,是“造化”或“造化力”,是使萬物得以相生、相續、轉化、發展的實現性原理。道家認為,天地萬物雖然形態各異,但它們在本源上是相同的,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因此,人們應充分認識並尊重自然界的規律,讓宇宙萬物“自足其性”。個人與社會也是共生互存關係,修道不僅要“度己”,而且要“度人”,以各種適宜的方式,圖世界共同的利益。

    “無為”被道家認為是“道”的重要特徵之一。它不是指不作為,而是指不經過深思熟慮,無目的地行為。“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舜帝不是無為而治的嗎?他做了什麼?只是使本人保持尊貴,令人恭敬地面對南方而已。)道家認識到任何有目的的行為都可能使行為本身產生偏差。“六親不和有孝慈。”(當我們提倡孝順、和睦的時候,家庭中的成員本身已經不坦誠、不和睦了,不然是不需要這些的。)表述類似觀點的語句在道家的作品中隨處可見。根據處理問題不同,“無為”的態度既可用於政治,也可以用於修身。道家各派在堅持“無為”本質的前提中,通常給予了“無為”更豐富的內涵。

    道家視生命價值重於外物,主要是指功名利祿。老子強調統治者必須重身(此身該作“體”),不迷名、貨。其後各個學派都提出輕(不迷)物重身的觀點。而莊子,列子將“內聖”的觀點發揮到一個新的高度。

    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他們的著述都圍繞宗旨來闡明道理,宗旨依次下來是:仁禮、無為、重刑、因果(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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