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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不是個東西

    個人以為題主的問題表達的不夠準確。

    即便康熙彌留之際對雍正有所交待要善待兄弟臣民,雍正還是以冷血手腕對自己的兄弟大動干戈,甚至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弘時。這其中不能不說雍正不孝,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弘時威脅到了皇權。

    皇三子弘時康熙四十三年甲申二月十三日子時生,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刻,以年少放縱、行事不謹,削宗籍死,年二十四。雍正十三年十月,高宗即位,追覆宗籍。——《清皇室四譜》

    《清世宗實錄》中對於弘時沒有記載,甚至連名字都沒有出現過。

    縱觀弘時24歲短暫的一生,從被雍正不喜,到後來的站在了雍正的對立面,再到後來的被消去宗籍而死,是一個逐漸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從“年少放縱、行事不謹”的評價中可以看出,弘時絕對不是一個乖孩子,至少在雍正眼裡肯定不是

    在古代,孝在某種含義上要唯父言是從,只有聽自己老爹的話才能稱為孝子,而弘時顯然不是,這也是他不被雍正喜歡的原因。

    我們試著推斷一下雍正和弘時這種父子關係的形成過程。弘時生於弘時康熙四十三年,死於雍正五年,這一時期正好是九龍奪嫡時期,康熙兩廢太子,諸皇子明爭暗鬥,最後以雍正的勝出而暫時告一段落。但是殘酷的政治鬥爭並沒有結束,雍正繼位之後用血腥手段清楚異己,這一切弘時自然看在眼裡。“年少放縱、行事不謹”,必然是心直口快,說了不該說的話,引起了雍正的不滿,父子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

    雍正元年(1 7 2 3年)八月雍正就秘密建儲,將時年13歲的皇四子弘曆確定為儲君。當時雍正有四子,分別是19歲的弘時,13歲的弘曆和弘晝,以及剛剛3歲的福惠。按年齡來說,19歲的弘時最為合適,完全可以輔助雍正。但是,雍正偏偏沒有選擇已經成年的弘時。

    儘管建儲是十分秘密的,但是還是從雍正的一些言行中窺得天機:雍正元年十一月十三日是康熙去世一週年,,雍正並沒有親自去景陵祭奠,而是派了弘曆。弘曆以雍正的全權代表身份去祭奠康熙,在某種意義上就確認了他的儲君身份。此後的第二年,依舊是弘曆代表雍正去祭奠康熙。弘時已經從中看出了自己爭奪儲君根本沒有希望,無形當中加深了對雍正的怨念。

    因為繼承大同無望,從而走到了雍正的對立面

    《雍正王朝》中弘時與八叔允祀的關係要比和雍正好上不少。而歷史上的弘時很可能因為對父親的怨念,而站到了雍正的政敵的一邊,這讓雍正惱怒不已。允祀的勢力本來就不小,可以說連自己的親生兒子也站到了政敵的一方,嚴重的威脅到了雍正的皇權。即便之前又康熙的叮囑,也會被拋諸於腦後。

    於是,雍正對弘時進行了嚴懲,將弘時過繼給允祀,這也就是斷了父子之情。隨著雍正對允祀、允塘集團進行到了白熱化的階段,弘時的政治立場並又沒有改變,以至於他跟著八叔允祀遭到了撤去黃帶子、從玉碟除名的懲處。從上可以看出,雍正對弘時的懲處分為兩步:一是斷絕父子關係,二是取消皇族身份。這一處置,從根本上斷了弘時的帝王夢。後來,弘時被雍正指定給康熙的第十二子胤祹“約束養贍”。

    史書中並沒有關於弘時是如何死的相關記載,《清史稿》皇子世表中僅僅一句“弘時,世宗第三子,早死,無嗣。”列傳中也只是聊聊數筆而已“弘時,雍正五年以放縱不謹,削宗籍,無封。”

    個人認為,弘時被賜死的可能性不大,多半是鬱鬱而終。因為當時八爺黨盡除,弘時並沒有自己的勢力,不大可能威脅到弘曆。

    弘時是特定條件下皇室權力鬥爭中的一個悲劇人物。在雍正不斷剷除異己的過程中,打擊面過寬,甚至衝擊到了自己的家庭。這種情況肯定是康熙所不願意看到的,也是雍正不願意做的,但是生在帝王之家,父子親情都顯得那麼的薄涼。

  • 2 # 得芬

    公元1722年,康熙知道自己氣數已盡,他把所有皇子叫到身邊,但是隻跟雍正一個人說話。教育他怎樣治國,如何待人,最重要的是囑咐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不要急躁,待人不要太嚴厲,要寬和待人。康熙最大的擔心是雍正的脾氣,他還專門給了雍正一串佛珠。

    雍正並未能改掉這個毛病,生氣起來會做很多極端的事情。他把自己幾位兄弟的名字改了,殺了年羹堯,甚至殺了他的三皇子弘時。

    第二件事就是不要傷害自己的兄弟,雖然康熙並不看好八爺一黨,但是畢竟都是自己的親骨肉。

    而雍正在後期抄了八爺一黨三位王爺的家,還給他們其中二人改了極其侮辱性的名字,這比殺了他們還要殘忍,所以雍正還是傷害了他的兄弟。

    最後一件事是雍正唯一做到的,就是善待自己的臣民,治理好這個國家。我們都知道,雍正是一個勵精圖治的皇帝,他為了天下百姓,不惜得罪了當時的王權貴族,把利益分配到了百姓中,可以說是一個很努力的皇帝,他把大清朝治理的井井有條,他也是為康乾盛世做出貢獻巨大的一位皇帝。

    正史上關於弘時的死僅僅一帶而過,並沒有詳細記載。《雍正王朝》中,弘時為了爭奪皇位,竟對弘曆行刺,最終引得雍正皇帝的震怒,進而將其賜死。手足相殘,確實留不得,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了!

  • 3 # 愛冬的文

    回答這個問題還要從雍正說起。

    真是無巧不成書。作者寫此文的今天,正是雍正的忌日。284年前的10月8日,大清朝定都北京後第三位皇帝雍正駕崩。

    提起大清雍正皇帝,後世評價眾說紛紜,譭譽參半。是最具話題性的歷史人物之一。自帶光環,迷霧重重。登基之謎,離奇猝死等等。有關雍正殺死、囚禁兄弟,逼死自己的登基功臣的“惡行”,人們敘述的很多了,這裡就不再贅述。在此說說其中的“雍正殺子”。

    問題中提到的康熙囑託是《康熙遺詔》中寫道“太祖皇帝之子禮親王之子孫,現今俱各安全,朕身後爾等若能惕心保全,朕亦欣然安逝”。

    康熙選擇雍正繼承皇位,是深思熟慮的。這時的清朝吏治弊壞,貪腐成風,需要一位意志堅強,性格剛毅的鐵腕人物。但他也知道雍正性格刻薄冷酷,希望雍正能手下留情,儘量避免骨肉相殘的悲劇發生。但事與願違,雍正沒有饒恕那些與他爭奪皇位的兄弟們。

    那雍正真的殺了自己的兒子弘時嗎?答案是沒有。但進行了嚴厲懲戒。

    弘時,雍正第三子,乾隆的異母哥哥。弘時前面的兩個哥哥都未長大成人。他比乾隆大7歲。雍正登基時,弘時18歲。

    有關弘時事蹟的資料很少,不知道雍正和他的父子感情好壞。只是以現有資料進行推測。“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旨: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去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與允祹,令其約束養贍。欽此。”從這個聖旨內容,可以推測出以下幾點:

    一、雍正四年,弘時已經22歲了。有關資料他已成親。弘時現在是住在宮廷中。說明他和父親的關係不錯。但是現在還未分封建府,表明他的能力平平。

    二、“令為允禩之子”,說明弘時和允禩比較親近或言談所想同情允禩。或幹出更離奇的事情。使雍正極為惱怒,才發旨讓弘時去給自己最大的敵人當兒子。

    三、“交與允祹,令其約束養贍”,允祹是康熙十二子,在“九王奪嫡”時,不但自己對皇位沒想法,而且保持中立,兩不相幫。讓允祹約束養贍,是讓允祹影響約束弘時,打消弘時藉助允禩之力爭奪皇位的想法。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 列傳七》記載:弘時雍正五年以放縱不謹,削宗籍,無封。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時卒,年二十四歲。

    弘時死了,但沒有說明死因。此時雍正已經完成了對允禩集團的報復打擊,圈禁的圈禁,流放的流放,砍頭的砍頭。允禩集團徹底瓦解,煙消雲散。同時隆科多、年羹堯下獄。朝中形式大好。雍正沒有必要殺死弘時,應該是鬱鬱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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