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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y阿密

    歸化入籍美國,是指在出生國籍以外自願、主動取得美國國籍的行為,儘管持有綠卡可以無限期地在美國居住,但是,它並不能保證持有人在美國享有與公民一樣的權利。

    美國公民的優越性如下:

    1. 公民選舉、就業資格、營業執照領取資格、州或聯邦政府的補助金等

    2. 可以為父母、已婚子女或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一家人可以早日團聚

    3. 可以避免移民官或警察為查驗合法居留身份的煩惱

    4. 持美國護照到其它國家旅遊也較為方便,因為美國與許多國家都有互免簽證的協議

    凡是年齡滿18歲、並已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GREEN CARD)資格五年以上(少數特殊情況除外),並達到規定的居住條件的人士,可經過美國移民局和聯邦法院申請成為美國公民。May在這裡為大家講解的是綠卡持有人即美國永久居民在美國居住滿五年歸化入籍的情況。

    【美國歸化入籍-基本條件】

    1. 年滿18歲

    2. 持綠卡在美國連續居住滿五年

    3. 連續居住五年中實際居住至少2年半

    4. 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1年

    5. 在提出申請所在的州住滿3個月

    6. 品行良好,忠於美國憲法

    7. 讀、說、寫基礎英語能力

    8.瞭解美國的歷史和政府

    【美國歸化入籍-申請流程】

    1. 前期準備:登陸移民局官網http://www.uscis.gov,提前查詢入籍事宜,閱讀入籍指南,準備N-400表。

    2. 提交申請:提交 N-400 表、證明檔案(如綠卡,在美居住時間證明等)、兩張照片、一張 725 美元的申請費用支票(其中包括 640美元的申請費以及 85 美元的指模採集費,75週歲以上老人可免交指模採集費。不能使用現金,申請費不定期更改,辦理時以移民局最新官方收費為準。)

    3.收到I-797收件通知

    4.採集指模:收到指模通知後,親自前往美國移民局(USCIS)指定的申請支援中心(ASC),接受指紋採集

    5.背景調查

    6.入籍面試:收到面試通知後,攜帶ID,永久綠卡等所需證件材料,接受 USCIS 面試。面試中,需誠實回答簽證官問題,並參加英語識字能力以及美國公民意識考試。

    7.面談透過,收到N-445入籍宣誓通知

    8.參加入籍宣誓:USCIS 確定您有資格入籍後,參加法庭或 USCIS 儀式,進行正式的入籍宣誓,以及頒發入籍證。

    9.獲得公民歸化證,換新護照

    注:所有檔案材料自己要保留備份

    【美國歸化入籍-申請材料】

    N-400申請表、申請信、綠卡影印件、護照影印件、駕駛執照影印件、社會安全卡影印件、回美證影印件、對配偶或子女的經濟支援證明、夫妻婚史證明、在美國連續居住五年的證明如美國房產證明、水電單、電話單、信用卡對賬單、抵押貸款對賬單、最近三年的報稅單和W-2表等。

    【美國歸化入籍-注意事項】

    1、關於歸化入籍面談

    歸化入籍面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1).移民官針對N-400表上的問題,逐一進行提問;

    (2).移民官提問美國曆史及政府方面的知識;

    (3).移民官念出一個或幾個短句,讓面談者聽寫。

    對於信心不是很足或對測試程式不是很瞭解的面談者來說,可請律師陪同進行面談,以更好地透過入籍測試。

    注:對於申請時65歲或以上,在美國居住至少20年的申請人,可選擇自己的祖國語言進行25道題的公民知識的測試。

    2、關於“品行良好”

    美國的《移民和國籍法》(INA)中並沒有對“好的品行”給予定義,而是列舉了一些不良品行:

    (1).習慣性酗酒;

    (2).協助他人偷渡;

    (3).以非法賭博作為主要的謀生手段;

    (4).曾因賭博而犯罪兩次以上;

    (5).曾為謀取移民法的利益而作偽證;

    (6).曾犯有違反管制物品使用條款罪;

    (7).曾因違法被拘留180天以上;

    (8).曾有婚外情並導致他人婚姻關係破裂;

    (9).曾故意拒付子女的撫養費;

    (10).犯有重罪;

    (11).其他不良品行。

    3、關於“連續居住滿五年”

    到提交申請時為止,申請人必須已經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國連續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至少五年。

    以下是美國移民法中對連續居住時間的一些重要規定:

    (1). 如果申請人離開美國的時間一次不超過六個月,那麼歸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連續居住時間不會被中斷。

    (2). 如果申請人離開美國的時間一次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內,那麼歸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連續居住時間可能會被中斷,除非申請人能作出合理的解釋。

    (3). 如果申請人離開美國的時間一次達到或超過一年,那麼歸化入籍所要求的五年連續居住時間將會被中斷。在美國連續居住的五年時間需要從此次回美之日起重新計算。

    4、關於“實際居住至少兩年半”

    在美國連續居住的五年間,申請人在美國實際居住(Physical Presence) 的時間至少要滿兩年半(30個月)。這並不是要求申請人一次性在美國實際居住至少兩年半時間,而是隻要他/她五年中在美國實際居住的所有時間累計達兩年半即可。

    申請人必須說明五年中每次離境和入境美國的確切時間。對於那些由於商務的緣故必須經常離開美國的申請人來說,要符合這一條件相當困難。在一些案件中,測試官會逐天精確計算申請人在美國實際居住的天數。

    5、關於永不具備歸化入籍資格的綠卡持有人

    (1).贊成推翻美國政府或身為反美國政府組織成員

    (2).曾經是(敏感詞被遮蔽)員或與(敏感詞被遮蔽)相關組織的成員(除非申請人已經脫離這些組織達到一定年限或滿足其他要求)

    (3).戰爭期間犯逃兵罪或躲避徵兵(除非該綠卡持有人被無條件赦免或特赦)

    (4).根據美國和其他國家簽訂的條約,要求豁免服兵役(除非該綠卡持有人曾經在協約國服過兵役)

    (5).被判決驅逐出境(除非該綠卡持有人已經在一定條件下服兵役)

    6、怎樣才能被豁免參加英語考試?

    (1).提交歸化入籍申請時,申請人年齡已超過50歲,並且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後在美國已經居住至少20年;

    (2).提交歸化入籍申請時,申請人年齡已超過55歲,並且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後在美國已經居住至少15年。

    7、特殊情況應對

    1. 您可以在符合連續居住要求之前最多 90 天提交 N-400 表。

    2. 年齡未滿 18 歲的兒童可以提交申請(N-600 表),申請入籍時,其父母必須已為美國公民,且需要提供和父母的關係證明。

    3. 如果您在申請時已經年滿 50 歲,且已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內居住總計至少 20 年時間,或者您在申請時已經年滿 55 歲,且已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內居住總計至少15 年時間,則您免於英語測試。

    4. 如果您在申請時已經年滿 65 歲,且已作為永久居民在美國境內居住總計至少 20 年時間,則您免於英語測試,並且可以接受簡化版本的公民意識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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