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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寶_君

    初中設計的非常好,結果呢?把一個結果託負給一個受利益方而且是多年以後的事,不靠普。因為雙方都是受益人,糾分肯定多,保險條款的詞語同我們正常理解的詞彙不同它有多種解釋,象意外事故這四個字,普通理解除自身疾病以外造成的事故都認為是意外事故。保險解釋為外來因素造成的傷害,而高空墜落就不是意外事故,所以我不看好保險公司的以房養老。應由政府管理的養老院負責老人們的養老。

  • 2 # 掌上保

    我個人認為,沒有多少人會去購買。

    我們的都知道,現在的房價上升的很快,全國各地都是一樣,如果只是單純的提供這種以房養老的業務,而沒有合理的保障依據,他們就不會去購買,因為風險太大。

    從另一個方面我們也可以分析,能夠推出以房養老的業務,足以說明這項業務的價格不菲,所以這並不適用於大眾。

  • 3 # 海豚保險小秘書

    中國養老金共由三大支柱組成,第一支柱是政府養老金,包括城鄉區民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指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則是個人養老金。小海豚無意從收益率角度去估算以房養老保險對於理財的意義。

    根據螞蟻財富和富達國際釋出的《2018中國養老前景調查報告》,不少年輕人期待政府養老金成為養老主要支撐來源,但卻對養老金知之甚少,在調查樣本中,有超過97%的年輕人對養老金瞭解很少或者完全不瞭解。民眾如果單純依靠政府養老金作為養老支撐來源存在一定的風險,在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進行適當的養老金配置才能為養老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質保障,而以房養老保險則屬於第三支柱範疇的個人養老金。

    單從該保險的社會價值看,至少為我們多提供了一種獲得養老金的途徑。須知,每個人的養老問題均有其特殊性,以房養老保險或許就能很好解決部分老人的養老問題,讓我們對新事物多些包容,靜觀其發展。

    既然“投資養老”越來越盛行,今後會出現更多的解決方案,也勢必出現更多詐騙方式,我們誰都難以保證我們不會掉進坑裡。目前以“以房養老”就已經有騙局出現。

    由於以房養老保險的適用物件特指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接受新事物上存在時間差,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該點,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實質上系以房屋為抵押的民間借貸,給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騙局模式:在被曝光的騙局裡,老人接受所謂“理財人員”的幫助,將房產抵押以獲得借款,然後將該筆借款交給理財人員以獲得高額利息。理財人員承諾期間不需向貸款方支付借款利息,老人甚至在上述人員引導下在公證處辦理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抵押權文書、房屋處置委託書等檔案。老人最後發現不僅無法收到約定的利息,而且房屋也被過戶至別人名下。

    其實,老年人如果想要真正參與“以房養老”只需要把握以下幾點即可:

    1.真正的以房養老是一種養老保險,只有保險公司才有資質進行“以房養老”業務;

    2.截止本文釋出日,國內僅有幸福人壽和華人壽的“以房養老”產品得到保監會的批准,幸福人壽產品名稱為“幸福房來寶”,華人壽產品名稱為“人保壽險安居樂”。

    3.除上述兩家保險公司的兩款產品外,其他任何打著“以房養老”旗號的理財、保險產品,均不是真正的以房養老,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個騙局。

    以後各位在涉及房產等重大財產投資處置時,千萬要提前查清楚相關資訊,千萬不能掉以輕心。也記得多叮囑一下身邊的老人,在進行相關的投資決策之前,一定要問過家裡的年輕人再說

  • 4 # 小偉談保

    我的觀點是短期不看好,中長期也不看好。因為它在中國是新事物,缺乏經驗,而且華人口眾多,區域發展不平衡,保險觀念意識薄弱。目前國家給的政策還不是很完善。下面我大概分析自己的看法。

    “以房養老”是國家大力支援保險公司開展的業務之一,從剛開始在大城市試點,到一些省市試點,到去年8月份全面展開。隨著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國家急需一些養老補充,緩解今後的養老壓力,是一件好事情。

    本來保險在華人的心目中就不是那麼深入人心,加上上個月CCTV13新聞30分播出有不法分子假冒“以房養老”老人落入陷阱。說明這方面在監管還有很多不完善地方,讓人鑽空子。老人受騙後,當人家看到這些新聞時,很多人心裡有很多顧慮。

    如果是房子以後快速下跌,保險公司每個月發給老人養老金是固定或者逐年增長的,可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不一定能跑贏它們。而且涉及到房地產、銀行、保險,經濟等等,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在沒有完善的機制,保險公司也不敢冒進。所以房屋主人跟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算盤,這也是“以房養老”兩頭遇冷的原因。

  • 5 # 老炮說財經

    “以房養老”在中國算是比較新鮮的東西,是中國為了緩解養老壓力提出的一項政策,早在2014年到2016年在北京、廣州、武漢、上海進行了試點,但是效果不是很好。2018年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明確表示將進一步發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下簡稱“以房養老”),將以房養老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至於效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個人對於現在推行“以房養老”政策持不樂觀態度,如下幾點原因:

    第一、固有的思想難以在短期內改變

    人們對於買房置地的追求還是非常旺盛的,尤其是在老年之後,覺得自己的房子就應該留給自己孩子,不應該自己反向貸款用以自己的養老補充。而且對於給後輩兒孫留下的也許只有這所房子了,所以不願意將房子抵押出去,即使抵押出去也心有不甘。

    “以房養老”是將現有的住房反向抵押,透過貸款的方式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而現在我們有大量的房子產權不明晰,未來是否可以用作抵押貸款都是一個未知數。所以人們對於這個事情不是很感冒。還有就是我們一直對於“契約”比較看輕,對於未來養老機構能否兌現養老金持懷疑態度,所以觀望的人必然成為大多數。

    第二、房價的波動

    現在我們一直在限購,一直在去庫存,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房價仍然出現不同程度的增長,而且現在政策干預的效果越來與不明顯。房價一直是以一種幾乎是平穩增長的趨勢在向上發展。所以老百姓就在想,如果未來養老需要,可以將房子賣掉,用買房子的錢用來養老也不遲。主要是對未來房價持樂觀態度。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也要考慮未來房子的價格問題,如果說未來房價出現滑落,出現的房價差由誰來承擔。還有就是如果投保量上來之後,金融機構手裡面就會有大量的存量房屋,那這些房子將如何處置,產權問題,法律問題等等一些列的政策管控措施又將如何梳理清楚。

    第三、法律以及相關配套的政策沒有深入人心

    現在我們看到的關於“以房養老”的全部政策只有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一個通知,而其他的配套政策沒有整合。老百姓對於一個陌生的政策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法律的建設也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觀望的人數會佔大多數。

    現在國家在大力的推進養老事業,不斷完善的養老體系,也在觸動著老百姓的神經,大家都在期望著透過國家政策的不斷完善,實現比較靠譜的養老生活。但是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而且是提前步入老年社會,迅速增加的老年團體在不斷的考驗著養老政策。

    法律法規的滯後性和養老的市場化不匹配,有很多的養老產品是沒有太多的法律保障的,這也是老百姓對於“以房養老”這個新型養老政策的擔憂。到底是誰才能保證我們的老年生活。

    還有房地產業迅速擴張之後的遺留問題,現在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沒有房本的房子,這些房子即使想用來抵押養老也不能夠,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機構願意接受一套沒有手續的房子,因為後期會有大量的問題出現,這個不是靠一個部門或者一個機構能夠解決的。

    政策是好政策,但是在讓老百姓接受這個需要一個過程。希望透過“以房養老”政策,緩解養老壓力,實現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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