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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午,廣東佛山一處路口,民警正在查車,未料竟遇一輛大貨車瘋狂逃竄。警察一路追趕,大貨車被逼到轉彎路口仍不肯停下,警察依法鳴槍示警。面對槍聲的震懾,大貨車依舊不理會,瘋狂倒車,還撞倒附近施工工地圍欄。最終,大貨車司機成功被警方控制。 警方通報稱,該肇事大貨車逃逸過程中,多次與路面車輛發生碰撞,造成1名女乘客輕微傷,13輛小汽車和1輛摩托車不同程度損壞。處置過程中,民警果斷鳴槍示警。肇事司機郭某(男,42歲,河南信陽人)被抓獲。 經初步審查,郭某系無證駕駛,目前事件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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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雲淡舷窗外

    瘋狂大貨車這回可攤上大事了,拒檢原本就已經是違法,衝卡更是錯上加錯,然後還慌不擇路連撞14車和工地圍欄,根本不理會6槍鳴槍示警,最後被抓獲也是罪有應得。

    原本只是無證駕駛這一項輕微違法行為,這司機非要自己給自己層層加碼,阻礙執行公務、尋釁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分明是自己把自己往絕路上逼。

    根據以往類似案例,像這種衝卡拒檢的,一般處罰都不算重,多數都是以阻礙執行公務行政拘留。只有出現了民警受傷等情形,才會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而象此次佛山這起案件,行為人還存在連撞14輛車的情形,任意毀損公私財物,應該也會以妨害公務罪和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之所以不以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是因為行為人並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目的是為了逃避檢查。而不以危險駕駛罪追究的原因是隻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

    應該來說,實務中對交通違法行為還是比較寬容的,像這種衝卡拒檢的,執勤民警是不能追趕阻截的,也許正因為如此,才給這名男子以錯誤的經驗指引出錯誤的結果。對於目前這個局面,我也沒啥看法,只要沒有人員傷亡就好,估計那14輛被撞的車也只能自認倒黴自己修車了,我覺得那個被抓的司機肯定是不會賠維修費的。要是出得起,他也就不會想著逃跑了。

  • 2 # 飛翔60385235

    闖卡拒檢,應該理解成主觀故意駕駛車輛衝撞檢查卡,而不是因為車輛失控造成衝撞事故,所以闖卡拒檢並造成嚴重後果,應屬嚴暴刑事犯罪,開車槍示警是對的,但槍開的多了些,危急時刻,鳴槍示警,警示和制止犯罪活動,也就一兩槍就可以了,多了就浪費子彈了,如起不到示警的作用了,就得進行進一步的制止行動了,或開槍打車胎,或制服犯罪分子,一支手槍裡也就裝六七顆子彈,要這樣示警下去,還用什麼來擊傷擊斃犯罪分子了?

  • 3 # 老倪DIY

    我覺得中國的道路檢查執法應該有一些必要的針對性預案。現在道路上的情況越來越複雜,社會的很多矛盾也很突出。很多意外的突發情況其實我們不是不能想到,而是缺少有效的反制預案。這一點在大洋彼岸的美國確實有很多值得我們去學習和借鑑的東西。

    只有對犯罪的進行時甚至是將來時能夠有效的壓制或防止才能有效的震懾這些犯罪。而現實中以犯罪分子實際造成的破壞來定罪,甚至僅僅是擾亂社會治安類處罰那麼對這種潛在危害社會極大的犯罪行為就是一種縱容,也會增加讓更多潛在危險人群效仿的作用。在我看來這種置其他人生命財產於不顧,仗著自己車輛質量大而惡意碰撞其他無辜小型車輛,在動機上就已經具備了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的動機了。

    民警應該果斷射擊貨車駕駛室,而不是鳴槍示警,應該第一時間有效的進行火力控制和壓制,這種情況犯罪嫌疑人即便被擊斃也應該得到法律上的支援。作為警察很多時候是無法判斷對方的動機或情況的,比如惡意報復社會,毒駕等等,遇到這類情況都應該第一時間以最有效的制止犯罪為第一優先選擇。

    在美國警察是被授予了足夠的權利來執法,在執法中也有明確的槍械使用規定,為什麼在美國很多人被警察攔停會好好配合,畢竟美國是個老百姓可以持槍的國家,火力上有可能是對等甚至比警察火力還有優勢的,所以在美國執法必須要有更為現實可行的執法流程和方案才能確保執法的有效性、嚴肅性和對警察及平民的保護。讓所有人都瞭解在面對警察執法時配合的重要性和不可觸碰的紅線。

  • 4 # 青年菌

    8月3日上午,廣東佛山一處路口,民警查車,一男子駕駛大貨車瘋狂闖卡拒檢,竟然連撞14輛車,警方連開6槍示警,依然不理會,瘋狂倒車撞倒施工圍欄,最終司機成功被警方控制。這種瘋狂行為,簡直可以稱的上是一起暴恐行為。

    大家請看下圖事件經過:

    在該事件中,有一名女乘客輕微傷,其它車輛不同程度受損,這種結果也算是比較慶幸的,沒有造成重大傷亡,案件也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調查發現,肇事司機郭某,屬於無證駕駛,而下面這些行為更使肇事司機難逃刑責,分別是暴力闖卡、拒檢、故意衝撞他人車輛、故意倒車撞毀圍欄、對其他車內人員生命安全帶來威脅、公然拒捕、對抗執法,光是這些罪名就已經夠他判幾年了,如再進行深入調查,可能闖卡原因中包含更大違法行為,期待儘快公佈調查結果。

    面對如此暴力行為,警方快速反應,對其鳴槍警告及圍捕,最終成功控制住事件繼續擴大,抓獲該肇事司機,避免了造成更大的損失。

  • 5 # 張松160500073

    如果是剎車失靈還有情可原,如果是故意的,那這樣的人太危險了,應該直接擊斃,以免以後會給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 6 # 知足常樂1284922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富裕了,買的車輛也就越來越多,城市的道路便好像變得越來越窄,越來越擁擠,給每個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門帶來了許多的管理上的難題。

    所以,為了更好的維護道路安全,規範交通秩序,城市交管部門經常會開展各種整治道路和車輛的專項行動。在這些整治的行動中,也經常會出現一些違法分子拒檢衝卡的現象。但是,發生像佛山這次無證罵駛大貨車瘋狂衝卡拒檢,造成一人受傷,十四輛車不同程度的受損,致使民警連開六槍的惡性交通肇事事故,還是罕見的。

    那麼,是什麼原因會造成這起惡性的交通事故呢?其根源當然是駕駛者的無證駕駛所造成的。

    雖然無證駕駛員河南人郭某已被警方抓獲並控制,案件也正在處理之中,我們還無法知道案情的真實始未。但我們可以想象一下,當時違法犯罪的當事人郭某的心理,來推斷一下這種惡性事件的起因:無證駕駛的河南人郭某駕駛著河南牌照的大貨車來到人生地不熟的佛山,像瞎貓一樣的在馬路上亂轉,正好闖進交警開展設卡查車的專項整治行動的路段,又處在前後有車不能動彈的境地,心裡正在發虛:因為他很清楚無證駕駛大貨車不但要被扣車,還要拘留15天,罰款200到2000,如果是開的別人的車,還要連累車主的車被暫扣,並吊銷駕駛證,罰款200到2000的處罰。可能正是對這種處罰的害怕,又加上看到有幾個交警朝他的車子圍了上來,才使他本來己發虛害怕恐懼的心裡變得更加極度的緊張,緊張得使他喪失了理智和人性,便做出了瘋狂衝卡拒檢的更大犯罪行動。

    而無證駕駛的河南郭某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他也應該為自己的無知和衝動付出代價,使自己原本較輕的處罰變成了重大的交通肇事罪,親手把自已送進了牢房。

    所以,我認為:開車是一個對自己和社會都會產生危險的高危職業,我們每個駕駛人都要認真的對待,更不要無證駕駛而成為馬路殺手,也要在有證駕駛中保持平和的心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始終把安全排在第一位,對別人,也是對自已。

    圖片摘自網路

  • 7 # 肖哥180461167

    這個司機膽大愚蠢,警察連開6槍示警還瘋狂逃竄,撞壞了很多車又是危險駕駛,天網恢恢你往那裡跑?開個大車敢在路上胡竄,這不是作死的節奏嗎?見過彪沒見過這麼彪滴!

    8月3日上午,在廣東佛山在一處路口,警察正在查車,忽然開來一倆大貨車停都沒停,就加大油門逃竄,警察趕忙追擊,追擊中警察再三警告該司機停車,但司機開車一路橫衝直撞,在開到一轉彎倒車時,警察連開6槍示警,該司機還是置之不理,最後被警察逼停上前制服,初步瞭解開車司機什麼證都沒有,肇事司機郭某男42歲,河南信陽人。目前事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劇瞭解該司機開大車逃竄中,有14輛小車和一輛摩托車不同程度的受損,有一名婦女受輕微傷。此人敢違抗警告,什麼證沒有就開車玩命胡竄,根據經驗推算這人絕不是什麼好鳥,見了警察就害怕逃跑的人非奸即盜!敢冒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至人傷亡的危險,警察鳴槍都不停止繼續逃跑,這說明此人絕沒有這麼簡單,非常懷疑此人來路不明。要不然就是個蠢到家的傻逼。開車司機很有可能是個逃犯幹過壞事,相信公安機關一定不會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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