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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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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曹老師xixi
“長崎事件”發生在清廷北洋水師的定遠艦和鎮遠艦服役後,艦隊基本成型的基礎上,奉命巡遊於1886年8月到達日本長崎進行友好訪問,而日本則認為是耀武揚威,從而在長崎發生的一次非官方衝突事件,最終以清廷全面獲勝,日本道歉賠款為結局告終。此次事件極大的刺激了日本全體國民,由此日本開始了十年瘋狂的海軍發展計劃,事件的過程也側面反映了清廷官員的懦弱和毫無遠見。
1884年,北洋艦隊主力艦定遠、鎮遠在德國竣工,於1885年到達中國開始服役,定遠、鎮遠當時被稱為亞洲第一鉅艦,世界排名第三。
1886年,六王爺奕訢奉旨巡閱北洋,隨後北洋艦隊提督丁汝昌、琅威理率“定遠”、“鎮遠”、“濟遠”、“威遠”、“超勇”、“揚威”6艘軍艦前往北韓操演,又前往海參崴助力吳大澄與俄談判,8月“定遠”、“鎮遠”、“濟遠”、“威遠”4艦到達日本檢修並開展訪問。
北洋艦隊定遠、鎮遠到達港口後,長崎港口擁滿了日本民眾,一睹亞洲鉅艦,然而他們更多的是懷著憤懣的情緒。
北洋水師水手上岸後,有購物的,有巡幸遊樂的,也有酗酒的,一副瞧不起日本人的態度,讓日本當地人極為反感,不久北洋水手與日本百姓爆發武力衝突,一些反華日本武士也趁機企圖擴大兩國矛盾,雙方多有傷亡,日本警察趕到後逮捕了北洋水手,對日本肇事人員採取包庇態度,北洋艦上水手問訊後,多達400人群起而攻,攻陷了長崎警察局,日本民間也不示弱,紛紛拿起武器,並控制不等長崎炮臺要與北洋艦隊決一死戰,定遠等四艦主炮也對準了長崎港口和市區,大戰一觸即發。
與1886年中法戰爭處理方式不同,此次清廷表現出了相當強硬的態度,北洋水師總教習琅威理甚至提出了對日斷交、武力解決的主張,一舉摧毀日本艦隊,但以李鴻章為首的妥協派則堅持以和為貴,命丁汝昌絕對不能下令開火。居然還主動承認錯誤,稱:
“爭殺肇自妓樓,約束之疏,萬無可辭”雖然如此,但日本政府得知後依然非常緊張,面對清廷的船堅炮利,只能做出妥協,乖乖放人,並公開道歉,並賠款52500元(約為35000兩)。
據記載北洋水兵有5人死亡、44人受傷;日本警察5人死亡,30人受傷,長崎百姓數十人傷亡,日本宣城無日本士兵參與。
事件雖然規模不大,但是影響非常大,在日本百姓看來,外國水兵喝醉了酒來本國滋事,最後竟然要本國賠款,是可忍孰不可忍,由此“中國威脅論”成了日本民間主流,“一定要打敗定遠”成為日本海軍的目標和口號,十年臥薪嚐膽一舉超越擊敗北洋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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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崎事件”,是發生在日本長崎華租界內,因為日本警察越權執法引發的一場軍警衝突。
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清政府在日本長崎是有租界的。1858年日本江戸幕府與美國、英國、法國、荷蘭、俄國簽訂《安政五國條約》,被迫允許開放長崎、橫濱、神戶、新潟、函館五處港口。1859年-1869年之間,這五處港口和東京、大阪陸續開埠,設立外國租界(日語中稱為外華人居留地)。
今天長崎依然有唐人街,不過已不在原處。一百多年來,唐人街的許多房子相繼毀於火災,於是華人就以海岸一帶為根據地,重建新家並命名為“新地”,成為今天長崎新地中華街
清政府也來摻合一腳。1871年,清政府和日本簽署了《清日修好條規》,文中有如下的約定:“…兩國指定各口岸,彼此均可設定理事官,約束己國商民,凡交涉財產詞訟案件皆歸審理、各按己國律例核辦…” 換言之,依據《清日修好條規》,清政府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權,日本也在中國享有治外法權。因為長崎是幕府時期唯一外貿港口,長期居留的中國商人很多,形成了唐人街(日本稱為唐人屋敷),所以清政府就把唐人街這一塊劃為租界,享有治外法權。
長崎港
提起租界,稍微有點愛國情緒的人只怕都會憤憤不平,當時長崎很多人也是如此,尤以長崎警察為最。日本早期的警察,全部都是由失去特權的武士擔任的,他們長期練武,好勇鬥狠,民族主義情緒最為強烈,因此時不時和外華人發生衝突。時至今日,長崎警察依然保持了這種對外華人“另眼相看”的傳統。
中法戰爭結束後,因擔心法國海軍劫奪而被迫滯留德國的三艘新式軍艦定遠、鎮遠、濟遠終於返回中國。鑑於長途航行後,需進塢刮洗塗油維護,但旅順船塢尚未完工,李鴻章遂決定由北洋水師統領丁汝昌率三艦及練習艦威遠、前往位於日本長崎的三菱造船所進行檢修,並展開對日本的“親善訪問”。這也是中國艦隊首次訪問日本。
定遠級鐵甲艦
濟遠號巡洋艦
威遠號練習艦
1886年8月13日,在維護工作進入尾聲之時,應各艦管帶懇請,丁汝昌允許水兵分批輪流上岸“購物”。幾名定遠艦的水兵來到唐人街的一家日式藝伎館,因為是第一次來,對日式佈局不瞭解,不慎弄破了紙質屏風。本來只是一件小事,但因為雙方對賠償問題爭執不下,日本老闆叫來了附近巡邏的一名日本警察,這下就鬧大了。
日式屏風
前面說到,唐人街是華租界,這裡的華人享有治外法權,日本警察是管不了的,如果違法只能移交中方處理,更何況只是一件糾紛。但日本警察卻硬要帶水兵去警署,於是雙方從動口變成動手,搏鬥中水兵王發用日本店裡的倭刀將日本警察砍傷,於是被前來增援的日本警察抓到了警署。值得一提的是,“濟遠”管帶方伯謙當時正在旁邊飲茶,但他卻沒有出面阻止,而是悄悄溜走了,膽小怕事的性格可見一斑,難怪後來會在戰場上兩次當逃兵。
方伯謙本可阻止事情鬧大,但膽小的他卻自己溜了
事情至此,已經成為外交事件。長崎領事蔡軒趕到警署大發了一通火,指出日本警察越權執法在先,向日本發了措辭嚴厲的抗議照會,命令日本立刻放人。2個小時後,日本政府勒令長崎警署釋放了王發,送到中國領事館。
大家看到這裡,是不是有濃濃的帝國主義既視感?沒錯,在甲午戰爭之前,大清帝國就是東亞的帝國主義,直到甲午戰爭才被戳破了紙老虎的真面目。
本來這事兒日本已經服軟了,但咱們是帝國主義呀,不能吃虧呀。王發被抓到警署的時候,被日本警察收拾了一頓,於是15日的時候,一大群水兵氣勢洶洶地前往警署,沿途挑釁巡警,準備砸了警署出氣。
反映長崎事件的畫
哪知道長崎警察長期和外國水兵相愛相殺(之前還打死一個英國水兵),早就清楚這些帝國主義的本性,於是把各警署的警察都集中到抓王發的警署周圍埋伏起來。所以當水兵趕到警署後遭到了伏擊,數百名警察將各街道兩頭堵塞,圍住中國水兵,揮刀砍殺。中國水兵只有平時用來工作的小刀,完全不是對手,當場被殺死5名,重傷6名,輕傷38名,失蹤5名。而日本警察也有1名被打死,30名受傷。
北洋水師總查琅威理,他在長崎事件中的二五仔行為,為其後來被逐留下了伏筆
血案發生後,北洋水師群情激憤,各艦管帶強烈要求炮轟長崎,李鴻章召見了日本駐天津領事波多野,語帶威脅地說:“……開啟戰端,並非難事。我兵船泊於貴國,艦體、槍炮堅不可摧,隨時可以投入戰鬥。”駐日公使徐承祖也主張決裂,斷交撤使。但是,負責水師訓練的英國顧問琅威理卻主張妥協(傳聞他主張強硬,其實是謠傳),因為中日交戰,不符合英國在遠東的利益。
當時日本海軍最大的軍艦“扶桑”,排水量只有“定遠”級的一半,所以中方有恃無恐,態度強硬
由於英國駐華公使出面施壓,加上日本政府不敢開戰,擺出了低姿態,清政府這個偽帝國主義最終答應和平處理。經過長達半年的談判,1887年2月,雙方在英、德公使的調停下總算達成協議,雙方各自對對方死亡和受傷的人員實行補償,其中日方共付恤款52500元,中方共付恤款15500元,此外長崎醫院的醫療救護費2700元由日方支付(傷勢最重的幾名水兵一年後才出院)。事件最終以雙方的妥協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