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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雪春光

    1、癌症醫學上的難題,國內外沒有好的治療方法,知道自己無法治癒,為了孩子堅強樂觀的活著,哪怕一天也好,讓孩子來到世上看到這個美麗的世界,值得人人尊敬。

    2、尊重生命,母子連體,怎能輕易剝奪孩子的生命,比那些動不動打胎的女孩,要好上千百倍,詮釋了什麼是母愛,母愛的偉大。

    3、看到孩子就看到了希望,讓自己的生命在孩子身上得到了延續,哪怕某天會離去,也會無愧於心,無愧於天地良心。

    4、女孩子好勇敢,好堅強,希望每一分鐘過的好,和病魔戰鬥下去,相信你會勝利的,因為老天會幫你,也不願意你離去。

  • 2 # 希媽育兒

    主人公:桑亞然

    年齡:34歲

    罹患疾病:肝轉移惡性腫瘤

    生產時間:5月4日

    桑亞然是在懷孕29周的時候被查出患病的,那時距她新婚還不到1年的時間。老公董楊高大帥氣、喜歡打籃球,她自己在醫院超聲科工作,Sunny、熱愛運動,但病魔的來襲卻毫無徵兆。

    懷孕29周時,桑亞然覺得膽囊不舒服,於是做了一次B超檢查,無意間發現肝臟上長了腫物,情況不太好。後來,又去哈醫大二院做了檢查,被診斷為肝轉移性惡性腫瘤。

    懷孕29周,自己罹患惡行腫瘤——保大人還是孩子?雖然家人的要求是保自己,但是桑亞然義無反顧地選擇了保孩子——“我已經感受到胎動了,我即使拼上性命,也要把他生下來。”

    這種選擇,是相當艱難的。保孩子,意味著自己要放棄合適的手術時機,給了孩子生命,卻不一定能陪伴孩子長大……桑亞然肯定想到過,但是,她做出這樣的選擇,我作為一個媽媽,其實很能理解。

    孕29周,還有兩個月左右孩子就可以生產了,胎兒已然成形,是一條活生生的小生命,換做我,也是不想輕易扼殺他生存的權利。

    你怎麼看呢?

  • 3 # 晨光微曉

    如何看待女孩懷孕29周查出癌症,不要命也要生下孩子一事?

    母愛是偉大的。

    假如說,發現懷孕但是這個孩子可能沒有準生證,或者就是丟了工作,我可能會選擇丟了工作。不管是計劃內的還是,沒有計劃的,孩子都是上天的禮物,是緣分,更是一條生命。我倒不是標榜自己,而是,當你成為了一位母親的時候,大部分媽媽,選擇自然會偏向孩子。

    但如果面臨生命的抉擇呢?

    說實話,不管這位得了癌症的爸媽選擇放棄孩子,還是選擇生下孩子,真的都需要衡量和鬥爭。

    她還選擇生下孩子,我想可能出於以下原因吧:

    29周已經是一個會動的小生命了。一旦感受到這個孩子的生命特徵,哪怕聽到他的心跳,媽媽都會激動不已,不要孩子,等於自己親手殺死這個小生命,肯定捨不得。

    從這位媽媽的狀況來看,發現的時候已經是癌症轉移了。29周引產和生幾乎相同的痛苦,至少生完,還有一個鮮活的生命,而引產下來,就什麼都沒有了——對於一位媽媽,那種絕望,我相信大部分人不願意體驗。

    可能當面對一個迷茫的未來和一個鮮活的生命,選擇鮮活的生命,對於一個媽媽來說,也許會,更現實一些吧。

  • 4 # 康駿朋醫生

    這是一個很艱難的選擇,這是一個很偉大的母親,放棄了治療的機會,把希望留給了剛剛29周的孩子。

    作為超聲醫生的桑亞然,瞭解妊娠滿38周即為足月,可以進行生產。

    如果放棄孩子,積極參與治療,並不是完全沒有生的希望,至少,也可以在最後的時間不那麼痛苦。

    但是,也就是兩個月的時間。

    對於常人而言,兩個月並不算長,但是對於這個媽媽來說,是給孩子成熟生長的時間;對於一個惡性腫瘤肝轉移的患者來說,可能是人生最後的時光,對於一個妊娠29周並患有惡性腫瘤肝轉移的患者來水,這是與死神在爭分奪秒。

    理性的角度來講,這位媽媽做了一個二保一的選擇,她自己也是超聲科醫生,相信她非常明白,肝轉移性惡性腫瘤意味著什麼——無論任何的治療,最好的效果不過是延緩死亡的腳步,徹底治癒的希望並不是完全沒有,只是希望渺茫的可以忽略不計。

    她應該很清楚,如果保自己,那麼母子倆最終都保不住。

    這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媽媽,也是一個非常偉大的媽媽,令人惋惜,令人敬佩。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 5 # 不孕科張媽媽

    34歲的孕婦在懷孕29周時發現肝轉移惡性腫瘤,大家都勸她放棄孩子,她堅持把孩子生了下來。她原本肝臟上只有幾個腫瘤,如今已佈滿腫瘤,每天疼得只能睡兩三小時,終於堅持到把孩子生下來。

    懷孕期間查出癌症是罕見的情況,正因為罕見,這方面的研究很少。近年來,孕婦患癌的比例處於上升趨勢,這是因為女性普遍性地推遲懷孕,而年齡是癌症的一大風險因素,這樣懷孕期間查出癌症的病例就多了起來,但總體上依然不常見。

    繼續妊娠與癌症治療是一個兩難抉擇,尤其是考慮到癌症的進展、診斷和治療會不會對胎兒產生不利的影響。懷孕本身是不會導致癌症的,孕婦也不比其他人群患癌風險高,癌症也幾乎不會直接影響到胎兒。但是要考慮幾個因素,包括胎兒的孕周、癌症的種類和位置、癌症的分期、癌症發展的速度、孕婦是否有其他健康問題等。

    大多數癌症不會從母親傳給胎兒,有些可以經過胎盤,但依然很難傳給胎兒,近年來癌症治療方面研究進展很快,因此患癌的孕婦完全有可能生下健康的嬰兒。

    孕婦患的癌大多是年輕人容易患的癌,包括宮頸癌、乳腺癌、甲狀腺癌、霍奇金淋巴瘤、黑色素瘤、妊娠滋養細胞腫瘤,此外還有非霍奇金淋巴瘤、卵巢癌、白血病、大腸癌等,其中最常見的是乳腺癌,發病率為1/3000,這是因為懷孕導致乳房增大和質地改變,導致乳腺癌不易被檢查出來,孕婦的乳腺癌往往較晚被發現。

    懷孕的症狀容易和癌症的症狀混淆,比如乳房變化、噁心、嘔吐、腹脹、直腸出血、疲倦、頭痛等,會影響癌症的早期診斷,但有時候也會早期發現癌症,比如孕檢常規做宮頸塗片,有可能早期發現宮頸癌,超聲檢查有可能早期發現卵巢癌。

    懷疑患癌後,進行診斷所需做的檢查中,X線片檢查是可以做的,因為輻射劑量很低,不會影響胎兒,保險起見可以在腹部蓋上鉛衣。頭部和胸部CT是安全的,同樣保險起見可以在腹部蓋上鉛衣,腹部和盆腔CT則要在十分必要的情況下才做。MRI和超聲檢查是安全的。

    查出癌症之後,是否治療和如何治療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很多人認為癌症治療會傷害胎兒,因此從前醫生往往建議終止妊娠。現在有很多癌症治療手段對胎兒是安全的,是否治療、如何治療取決於癌症的位置、癌症的種類、癌症的分期、孕齡等因素,還有一個很重要甚至起決定性的因素是孕婦的意願,因此在考慮這個因素的時候,一定要確定是否是孕婦的意願。

    原則上講,如果在第三孕程診斷出癌症,首選先生下孩子,再開始治療,通常會早一些做剖宮產。如果在第一孕程發現晚期癌症的話,首選終止妊娠,馬上進行治療。其他情況首先推遲化療到第二孕程。上述的例子,癌症是在第二孕程發現的,確實不應該終止妊娠,但如何治療則有商榷之處,肝轉移惡性腫瘤並非不能治療。

    是否終止妊娠還取決於患什麼癌,比如患早期宮頸癌,可以等孩子生下來再治療。但對於一些晚期或者發展很快的癌症,終止妊娠對於孕婦來說也許是最安全的選擇。

    放療原則上不能給孕婦做;手術對胎兒一般來說是安全的,特別是第一孕程;化療藥物在第一孕程會對胎兒造成傷害,在第二、第三孕程,有些不能透過胎盤的化療藥物是安全的,懷孕晚期化療可能會對孩子造成間接傷害,這是由母親化療的副作用引起的。

    生完孩子以後,如果繼續進行化療的話,一般來說,不建議母乳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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