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非洲老黑

    基本沒辦法,購銷合同上的車架號只要跟你所提的車一致,基本認為對合同認可才籤的字,超期車定義一般六個月為限度,十一個月確實有點長,可以跟4S店協商解決,儘量增加自己的滿足感吧,雖然十一個月了,只要沒上牌都算商品車,提提要求,免費全面檢查一下車,更換全車油液,另外能不能再給點優惠政策等等。

  • 2 # 燚火源之神

    只要車提回家了就沒辦法了。它雖然是庫存車,但質量上沒有問題,合同也沒有問題,字也簽了。當是買個教訓吧。所以提車一定要仔細檢查,其實第一步就該檢查出廠日期的,如果發現是庫存車,後面的所有程式都省了。今年上半年被國六標準衝擊了一下,大家買車熱情被沖淡了,觀望了好一段時間。所以現在買車如果不擦亮眼睛,很容易買到庫存車。

  • 3 # 朱博士白話發動機

    ☆嚴格的說,庫存車也是新車,只是這個庫存時間不能太長,不過現在車輛幾年一改款換代,甚至一年一改款,所以想要提到庫存時間特別長的車的可能性很低,除非你刻意想要買這種換代車型。

    按新車價格購買到庫存11個月的車,這11個月真談不上是超期,一些比較大的4s點會多庫存一些車,這樣在銷售的時候就不需要臨時調配了,如何遇見某款車型銷量不好,那麼就可能導致車輛庫存時間過長,但是庫存11個月並不影響車輛的效能和價格。

    另外,購買到庫存11個月的車也不存在被4s店套路的事,首先,在購買車輛時是先要驗車的,消費者如果對車輛不滿意可以在重新選擇,直到自己滿意為止,如果因為個人驗車不仔細的原因導致交付的車輛不滿意,那麼原因在於個人,如果消費者問到了車輛的生產日期,而4s店又欺騙或隱瞞了車輛真實的生產日期,那麼責任在4s店。這完全是兩回事。

    換句話說,一輛車在交付到消費者手中完成註冊登記後就屬於二手車了,這個時候消費者想要退車,對4s店來說也是一個損失,即使這輛車一動沒動,那也很難再按新車價格銷售出去的。

    庫存11個月的車還是可以接受的,不可能每輛車生產後都會在短時間內銷售出去,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這個損失,個人建議還是接受這個事實,畢竟原因在己。

  • 4 # 車識界

    首先先解釋下超期庫存車的概念,庫齡是指4s 店從進車入庫到銷售出去的時間,這個時間段很籠統,各廠家針對多少庫齡視為超期庫存車的標準也不統一(車型暢銷與否是決定時間的很關鍵因素)!

    但是離生產時間11個月,肯定是超期!但是是不是在這車4s店待這麼久是值得商榷的事!

    在這有必要說一下廠家的認定,對於超期車,影響最大的就是廠家質保,這一點很重要,有些店為了彌補客戶將廠家質保改為店質保,這基肯定就是偷歡概念:

    廠家質保和店面質保是兩個層次的質保!

    如果不小心提到了超期庫存車,如果沒有在提車之前協商好,這就很麻煩!

    店面固然有套路,但是自己沒仔細檢查也是有一定責任的,所以一股腦把責任推到店面身上,協商解決肯定會陷入僵局!

    一,首先要確認廠家對待這臺車的態度,這一店很重要,操作也簡便:跟廠家打電話或者多去幾家4s售後查詢就能知道!

    二,知道了廠家的態度就可以憑藉這一點作為切入點跟店面協商,畢竟合同上不可能有相關約定,店面不存在違約的事實!協商的結果肯定不如車主的預期,但是能要一點是一點!

    三,我不建議車主拿著第三方購車回訪要挾銷售部門,事實上,這點籌碼根本就不是籌碼,銷售系統裡是可以更改電話的,

    四,扯皮的事情,談判很重要,如果廠家認定超期是一種談法;不認定超期又是一種談法,可以把自己的訴求告知店面,這點訴求一定是店面有能力接受的!

  • 5 # 世通汽車專家1776

    按新車價格被4S店套路,提到庫存車怎麼辦?

    首選更正一下,提到庫存車按照新車價格結算,4S店沒有套路您,千萬不要偏聽偏信其他的說法與看法。這裡先弄清楚幾個名次:“庫存車”、“流動資金週轉”、質保期。

    庫存車是經銷商在經營過程中按照自身經濟活動管理狀況,對流動資金變現的能力,流動率越高說明車輛銷售的越好。流動率越低說明車輛銷售的不好。譬如庫銷比1:0.8,這個數字說明銷售狀態是最好的,其次1:1.5,到了1:5,就說明銷量不好,壓車嚴重了,這個庫銷比還要根據廠家任務來綜合權衡輕重,要認真做好學生,聽主機廠的話多進車,賣不動,那麼必然就要壓庫,資金佔用率高,經營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就高,如果再忽略管理,就會出現盈虧現象。

    只要庫存車是國家目錄中的車型,只要經銷商沒有售出,只要此車型不是很快要停產的車型,在經銷商哪裡可以理解為庫存車,但在主機廠那裡就是新車。

    您文中談到11個月的庫存車,在廠家就是新車,您打電話投訴主機廠買到了庫存車,這個主機廠會讓您與經銷商協商的,主機廠沒法給您答覆,只不過是主機廠的新車在經銷商那裡代存放一樣,區別在於經銷商給主機廠打款了。【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按照主機廠質保期要求及新三包法規定,自該機動車開發票之日起,該車開始享受主機廠的質保活動了。不存在其他人員所說的質保期過期了,質保期縮短了等。至於您提到的11個月的界定的庫存車,也得說道說道,也請其他人員看到本文後買到這樣的車時注意以下情況,必須協商清楚:【都要寫到合同裡】

    1、首先這種庫存車以新車價格銷售沒毛病。不存在欺騙。就是新車。

    2、您要與經銷商確定車輛從廠家運到到現在多長時間了,儘量買近期的車輛。

    3、合同中應註明您要買幾個月的車,也就是幾月份出廠的車。

    4、假如您買了將近一年的車,這種車要區分是否二次銷售、是否刮擦車;如不是,就是車輛顏色主流客戶不喜歡、或排量不喜歡,造成的“所謂”壓庫,再一種是存在不合理進車導致車型銷量不好,出現滯銷。

    5、機油桶開封必須半年內用完,引出發動機內的機油必須給您換新的,(車輛肯定存在移動,只要移動機油就有溫度70度左右,加上機油在發動機裡時間也長了,存在氧化變質了,您們現在可以理解為何首保內,公里數和時間哪個先到必須強制保養了吧?我不騙您們,)其餘的變速箱油、差速器油、渦輪增壓油、剎車油等之類的油質問題不大。

    6、車輛靜止狀態,拔出機油尺看看機油顏色,如果連機油顏色也分不清楚,我就服了您們了!不是新油讓經銷商換掉即可。

    實際上以上這些事項,誠信的經銷商都會處理好的,不用擔心,哪家也不願意產生糾紛及官司,誰也不願自找麻煩的,但以防萬一,筆者我還是告訴大家好。

    最後:如果您買了11個月的車,合同中沒有約定詳細事項,不用給主機廠打電話投訴,這不是庫存車,是新車。現在沒有明文規定,車輛出廠後必須在多長時間內賣完。您跟經銷商溝通吧,索要最少一次免費保養還是可以的。甚至再說價格還可以優惠的(如果前期沒有優惠的話)。按照社會邏輯溝通:買商品都願買物美價廉的,都願買新的——剛出的或最近的,都不願意買時間長的,畢竟汽車是高檔屬性帶有附加值的商品;對方沒有當面告知您所買車輛11個月,只能說道德不完美,誠信不堅固,不存在欺騙,因為車輛沒毛病。大家以後買車按照本文告知多個心眼寫到合同中及簡單的檢查即可!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僅代表屬實觀點供大家參考留意,勿噴!敬請主機廠師傅扶正!

    現在車市行情不好,車不好賣,沒有哪家傻瓜4S店經銷商願意多進車存車的,所以拍攝不到庫存車輛圖片供大家鑑賞。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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