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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紅愛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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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桑樹葉
無論什麼觀念,都是和現實社會緊密相連的。
宗族社會觀念也是一樣的,自從男系社會成立以來,男性在人類社會中都佔據主題地位,這一點無論哪個國家,哪個文明都是一樣的。
這是因為男性和女性相比,有更加強健的體魄,這是生理上先天決定的。在生產力底下的時候,男效能更好的對延續種族做出更大的貢獻,換句話說,男性比女性對整個人類社會作用大。因此古代便誕生了偏向男性的宗族社會觀念。
進入現代社會,隨著科學的發展生產力的解放,強大的體魄已經不能對男性的社會地位起決定性作用,被人類的智慧取而代之。可以說,女性難以改變的先天劣勢已經不存在了,按理說,女性也能為人類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男女應該更加平等,古時的宗族觀念應該消散才對,可事實上卻不是這樣。
雖然從近代以來,世界上誕生了許多偉大的女性,但是以對人類社會的貢獻來說,還是男性在其中占主導地位(這其中有很多複雜的原因,具體不在細說)。因此,與古代相比,現代社會男女之間的地位依然沒有根本性的改變 ,社會現狀的延續,其根據男性發展出來的宗族社會觀念當然也不會改變。
至於說為什麼有些女性依然接受這個觀念,這就很簡單了,宗族觀念是我們國家經過上千年的演化而形成的,是在現實的基礎上發展的,它必定是符合現實情況的,也就是說,這個觀念能保障男性和女性都能實現各自的最大利益,因此,這也是有的女性在現今還會接受它的原因。
對於社會上一些打著男女平等的旗號,想爭取更多女性權利的人來說,她們的行為及主張都是行不通的,至少在我們的國家依然是這樣。我之前說過,造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是男性對人類社會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如果這個現狀沒有改變,那麼這些主張就是空中樓閣,無根浮萍,畢竟誰勞動誰得,多勞多得是大多數人的共同價值觀,誰都不會希望自己的辛苦所得被別人佔去。
因此,女性想要改變現狀,只能自強自立,好好學習,為人類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這樣才有打破宗族觀念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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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竹眼頂
男性社會已經存在一萬幾千年了,難道以後要改成女性社會了,人們跟女的姓,男的嫁出去,女的留在家中招男人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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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族的概念、特徵及文化表現形式之剖析 當中國跨入現代門檻之後,家族就像一條舊式的"辮子"而遭受奚落。然而,中國80年代初興起的農村改革,使農民家庭成了自主經營的社會經濟單位;90年代蓬勃發展的市場經濟,又進一步地確立了農民相對獨立的市場競爭地位。這就為包括家族在內的鄉土民間社會復甦注入了活力。破碎了的家族組織在重新拼接,發黃了的家族記憶在重新建構,古舊的家族儀式在重演。 (一)家族的概念界定 家族又稱為宗族,是一系列有宗親關係的家庭,費孝通先生稱之為"擴大了的家庭"(Expanded family)。 據現代漢語詞典,家族是"以血統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一種社會組織,包括同一血統的幾輩人"。它在中國農村有著悠久的歷史,作為一個宗法傳統悠久的國家,中國農村宗族意識、家族本位觀念的影響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從一定意義上講,目前仍是一個宗法社會。中國農村一般說來都是由多個家族組合而成的,且往往都有遠久的歷史。其中有些家族人口多,影響大,被稱為"大家族"。宗族意識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家族遠近論親疏,強調家族成員之間的親近感、親和力和"團結"一致。在物質文化生活、政治生活和鄰里糾紛中,不講是非標準,無論有理無理,要求全族人站在一致立場上共同對外,不允許"胳膊肘往外拐"。家族內部往往存在嚴格的典章制度,內部事務必須嚴格遵守族法家規,對外則要全族一致對外,立場一致,甚至不分是非曲直。 (二)家族社會的特徵分析 隨著農村宗族復興,從傳統到現代的發展程序中,家族這條拖入現代社會的"發辯"被重新梳洗和編織,這多多少少體現了鄉土民間社會的特徵。而當下的鄉土民間社會具有的基本特徵是: 1、社群自閉。鄉土民間社會的生存與發展空間都不能跨越村落的界限。長期以來,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限制了人口在城鄉之間的自然流動。這種社會政策強化了農民與村落社群的依存關係,使得農村社會一切組織的發展都限制在村落這一狹小的空間,促成了"社群自閉"的格局。 2、民間邊緣。農村傳統民間組織包括家族、會社、協作單位等,如不被納入國家的控制,就被邊緣化。伴隨民間社會邊緣化的,就是國家自上而下地在農村另建一套組織體系如50年代的農會、合作社、人民公社;60年代以來生產大隊、生產隊等,80年代的村委會、黨支部等。這些納入了國家控制範圍的村級組織的建立與發展,反映了鄉村社會"被國家化"的發展過程。因此,農村正式組織的"國家化"與村落民間的邊緣化是相拌而隨的。 3、家庭本位。鄉村民間組織的基本單位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家本位意識抑制了農民的個人權利觀念。而以"包產到戶"為起點的農村經濟改革,使農民家庭成為一個生產經營和消費單元,進一步強化了農民的家庭本位意識。因此,農村民間社會的細胞是家庭這個私域,鄉村民間社會無不浸透了家族文化。中國農村家庭本位的特性,使得民間社會在中國鄉村的發展路徑,既不同於西方公民社會的發展模式,也不同於中國城市公民社會的發展途徑。然而,蓬勃發展市場經濟正在稀釋農民的家庭本位意識。 中國農村的家庭本位觀念,既有深刻的社會經濟根源,這就是小農經濟必須以家庭及擴大的家庭--家族來組織農業生活、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家庭的安全;也有深厚的村落家族及家族道德文化來支援,這種村落家族及宗族文化建構了農民心理歸屬感或文化安全感。儘管村落家族經受了長期的"冰凍處理",家族的原有資源也幾乎被掏空,但家族文化的社會土壤並沒有觸動,也就很難從農民的心靈深處拔除這種文化認同的根脈。2 當然,國內學者對村落家族文化的評價褒貶有之,貶之者眾。歸納而言,當下對家族的評判大致上有三種類型。一是家族性惡論者,認為家族在本質上具有封閉性、排他性和反現代性,因而視家族復興為"封建勢力的抬頭"、"黑惡勢力的匯流"、"現代化的反動"等等。3二是家族性善論者,這些論者大多對家族持文化相對論的立場。在他們的眼中,家族原本具有社會互助、發展公益、輔弼國家等無法否定的積極作用,4而且宗族的社會韌性,使得它可以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地進行自我更新。因此,家族也可以現代化。5三是家族中性論者,認為家族本身是一個客觀存在,家族的發展是一個自然生長過程。一祖之脈,綿延蕃衍,子子孫孫, 相聚一域,家族社會,渾然而成。而家規族法不外乎希圖家族長盛,上合國法,下合人倫,家興族旺。事實上,那些族譜撰修者大多受這種觀念的鼓舞而不辭辛勞。 筆者認為家族中性的觀點比較中肯。從歷史上看,家族文化具有社會可塑性或韌性。這種可塑性使得家族有可能採取與國家法統合作的姿態與行動。而從當代中國現實來看,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本身就使得農村居民只能形成一個地緣與血緣關係緊密結合的自然聚居群落。儘管家族是前現代社會拖入現代社會的一條"辮子",但家族及家族關係(嚴格意義上的宗族)仍然是鄉土社會的一個客觀存在。家族是要自然消亡的,而不能強行廢除。因此,即使家族缺乏正統的認同,但它對正統的表面屈服並不表明它沒有生存的理由。追根溯源,當現代國家難以有效提供傳統家族給予農民的那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主要是集體安全、道德秩序、經濟與社會互助)的時候,家族這種社會形式就會被農民繼續利用。復興過程中的家族,期望得到國家正統意識形態的認可,就像明清時期的家族實踐那樣能夠與國家拉上關係,6從而使家族獲得正統的認同。應該看到,家族之所以有頑強的生命力或韌性,正是因為它可以成為農民維護自身利益的工具。如果社會的正統把家族預設為劣性,也許放大的正是家族劣性而非良性。中國的農村何時才能擺脫這條舊"辮子"的拖累,最終決於市場經濟這把剪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