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容是: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
2017年5月,國務院釋出《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企業要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完善公司章程,明確內部組織機構的權利、義務、責任,實現各負其責、規範運作、相互銜接、有效制衡。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黨的建設
當前,許多國有企業已初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但從實際情況看,現代企業制度仍不完善,有部分企業還沒有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出現權責不清、約束不夠、缺乏制衡等問題,甚至一些董事會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我們知道,法人治理結構,也稱為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階執行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係,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管理;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高階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以及解僱權;高階經理人員在董事會領導下,組成公司執行機構,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經營企業。
我們從公司治理結構的演化過程來看,人們說現代企業制度之所以被稱為現代,關鍵就在於它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或者控制權)的分離。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合理配置權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確各自職責,建立有效的激勵、監督和制衡機制,從而提高公司效率,實現公司的經濟效益指標。
目前,經過多年的企業實踐證明,法人治理結構的組成和設計對利益各方都起到了權力制衡、關係協調的作用,對管理者也起到了激勵和約束的作用,對企業發展也起到了推動作用。
但是在新形勢新常態下,還是出現了一些公司內部管理責任不到位,企業經營效益下滑,產品質量低劣,市場競爭力不足,甚至一些國企領導腐化墮落等種種表現,這些都離新時期發展要求相距甚遠,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提高國企發展新動能,這是人們目前需要探索的新課題。
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幹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
所以,將黨組織成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透過這樣一種制度安排,讓企業形成清晰的決策機制、監督機制、反腐機制,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有序、有效的正常運轉。這是時代發展的需要,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推進依法治企的需要。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隨著企業實踐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不僅為企業樹立了良好的市場信心,也提高了企業市場的競爭能力,更保障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其重要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的重大舉措,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是依法治企提高企業運營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防範重大決策失誤,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其次,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於建立一個符合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符合中國國情的公司制度;有利於解決一些公司治理結構中不合理的問題。例如:產權問題,中小股東的權利保護問題,董事會內部機構不合理、人員缺位等問題。
第三,建立規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行公司資本運營與公司資產經營的分開,把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能分開,可以更好地推動國企改革的順利進行。
第四,在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內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透過犧牲一小部分效率的代價獲得減少風險的巨大收益是合理合算的,為今後企業執行機制的高效創造了一種可能、一種制度保證。
第五,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透過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為企業樹立現代企業形象,從而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專業人才,並使企業具有長期穩定的制度基礎。
第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助於減少公司經營中的代理成本,有助於強化管理者的經營責任,增強公司的存續力,使公司治理結構成為公司戰略管理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
全面推進依法治企的幾點思考
當前,在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把加強黨的建設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統一起來,是深化國企改革制度設計和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的重大創新與突破。為此,筆者提出以下若干思考。
思考一,19世紀70年代以前,西方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合一。此後,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企業所有者逐漸將經營權移交給公司的職業經理人,企業內部的委託代理關係開始發展。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隨著現代公司的發展而達到了頂峰。歷經市場經濟幾百年的坎坷發展,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逐漸成為現代大中型企業採用的基本組織形式。
思考二,從發展歷程和地域差別看,受到政治、經濟、社會、法律、歷史和文化背景的長期影響,各國企業形成了不同的股權結構,進而塑造出迥異的企業治理結構和治理模式。就全球範圍來看,主要分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兩類。英美模式特別強調市場機制在企業治理結構中的作用,德日模式則更強調組織機制在企業治理結構中的功效。我們有一些人錯誤地把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的公司治理模式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標準模式,藉口同國際接軌,把加強黨的領導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立起來。
思考三,世界各國的企業治理既有在實踐中形成的共同規範,又有因各國國情和社會經濟條件不同而各具特點。正如同市場經濟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間千差萬別一樣,世界上也沒有一成不變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因此,企業治理結構需要創新和發展。
思考四,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點”就是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及各個環節。在組織架構上,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
思考五,要加強董事會自身建設。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要維護股東利益,確保實現股東的目標和企業的發展戰略。要依法落實董事會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和經理層選聘等職權,不斷提高董事會的戰略管理、投資決策、風險控制能力和水平。
思考六,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堅定、善於經營、充滿活力的董事長和職業經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備、業務精通、勇於擔當的董事、監事隊伍。
思考七,股權結構是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股權結構的合理性,能有效地對董事、監事和高階經理人員實行監督約束。針對目前中國企業股權結構集中的現象,應實行股權多元化,最佳化公司股權結構。鼓勵更多的非國有法人資本、境外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向國有企業。也可以要求企業間的相互持股,特別是產業關聯性較強的企業間的股權置換,也可考慮將部分企業間的債務轉換成企業間的持股,改造部分國有獨資和控股公司,形成公司內不同投資主體的相互制衡機制,搞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從而為規範公司治理結構創造條件。
思考八,加強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同時還要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因為企業管理與法人治理結構是兩個層面的各有側重的問題。如法人治理結構反映的是股東之間的協調關係和法治意識;而內部管理的水平則反映的是經營者的管理能力和努力程度。
總之,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因此,我們必須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拿出勇氣和擔當克服困難奮力前行。
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容是: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
2017年5月,國務院釋出《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企業要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完善公司章程,明確內部組織機構的權利、義務、責任,實現各負其責、規範運作、相互銜接、有效制衡。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黨的建設
當前,許多國有企業已初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但從實際情況看,現代企業制度仍不完善,有部分企業還沒有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出現權責不清、約束不夠、缺乏制衡等問題,甚至一些董事會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我們知道,法人治理結構,也稱為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階執行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係,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管理;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高階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以及解僱權;高階經理人員在董事會領導下,組成公司執行機構,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經營企業。
我們從公司治理結構的演化過程來看,人們說現代企業制度之所以被稱為現代,關鍵就在於它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或者控制權)的分離。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合理配置權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確各自職責,建立有效的激勵、監督和制衡機制,從而提高公司效率,實現公司的經濟效益指標。
目前,經過多年的企業實踐證明,法人治理結構的組成和設計對利益各方都起到了權力制衡、關係協調的作用,對管理者也起到了激勵和約束的作用,對企業發展也起到了推動作用。
但是在新形勢新常態下,還是出現了一些公司內部管理責任不到位,企業經營效益下滑,產品質量低劣,市場競爭力不足,甚至一些國企領導腐化墮落等種種表現,這些都離新時期發展要求相距甚遠,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提高國企發展新動能,這是人們目前需要探索的新課題。
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幹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
所以,將黨組織成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透過這樣一種制度安排,讓企業形成清晰的決策機制、監督機制、反腐機制,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有序、有效的正常運轉。這是時代發展的需要,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推進依法治企的需要。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隨著企業實踐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不僅為企業樹立了良好的市場信心,也提高了企業市場的競爭能力,更保障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其重要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的重大舉措,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是依法治企提高企業運營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防範重大決策失誤,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其次,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利於建立一個符合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符合中國國情的公司制度;有利於解決一些公司治理結構中不合理的問題。例如:產權問題,中小股東的權利保護問題,董事會內部機構不合理、人員缺位等問題。
第三,建立規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行公司資本運營與公司資產經營的分開,把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能分開,可以更好地推動國企改革的順利進行。
第四,在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內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透過犧牲一小部分效率的代價獲得減少風險的巨大收益是合理合算的,為今後企業執行機制的高效創造了一種可能、一種制度保證。
第五,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透過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為企業樹立現代企業形象,從而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專業人才,並使企業具有長期穩定的制度基礎。
第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助於減少公司經營中的代理成本,有助於強化管理者的經營責任,增強公司的存續力,使公司治理結構成為公司戰略管理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
全面推進依法治企的幾點思考
當前,在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把加強黨的建設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統一起來,是深化國企改革制度設計和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的重大創新與突破。為此,筆者提出以下若干思考。
思考一,19世紀70年代以前,西方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合一。此後,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企業所有者逐漸將經營權移交給公司的職業經理人,企業內部的委託代理關係開始發展。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隨著現代公司的發展而達到了頂峰。歷經市場經濟幾百年的坎坷發展,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逐漸成為現代大中型企業採用的基本組織形式。
思考二,從發展歷程和地域差別看,受到政治、經濟、社會、法律、歷史和文化背景的長期影響,各國企業形成了不同的股權結構,進而塑造出迥異的企業治理結構和治理模式。就全球範圍來看,主要分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兩類。英美模式特別強調市場機制在企業治理結構中的作用,德日模式則更強調組織機制在企業治理結構中的功效。我們有一些人錯誤地把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的公司治理模式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標準模式,藉口同國際接軌,把加強黨的領導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立起來。
思考三,世界各國的企業治理既有在實踐中形成的共同規範,又有因各國國情和社會經濟條件不同而各具特點。正如同市場經濟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間千差萬別一樣,世界上也沒有一成不變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因此,企業治理結構需要創新和發展。
思考四,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點”就是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及各個環節。在組織架構上,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
思考五,要加強董事會自身建設。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要維護股東利益,確保實現股東的目標和企業的發展戰略。要依法落實董事會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和經理層選聘等職權,不斷提高董事會的戰略管理、投資決策、風險控制能力和水平。
思考六,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堅定、善於經營、充滿活力的董事長和職業經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備、業務精通、勇於擔當的董事、監事隊伍。
思考七,股權結構是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股權結構的合理性,能有效地對董事、監事和高階經理人員實行監督約束。針對目前中國企業股權結構集中的現象,應實行股權多元化,最佳化公司股權結構。鼓勵更多的非國有法人資本、境外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向國有企業。也可以要求企業間的相互持股,特別是產業關聯性較強的企業間的股權置換,也可考慮將部分企業間的債務轉換成企業間的持股,改造部分國有獨資和控股公司,形成公司內不同投資主體的相互制衡機制,搞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從而為規範公司治理結構創造條件。
思考八,加強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同時還要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因為企業管理與法人治理結構是兩個層面的各有側重的問題。如法人治理結構反映的是股東之間的協調關係和法治意識;而內部管理的水平則反映的是經營者的管理能力和努力程度。
總之,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全面推進依法治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因此,我們必須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拿出勇氣和擔當克服困難奮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