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絡。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五行相生相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係,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在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係,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相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氾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八卦:八卦圖共分先天八卦及後天八卦兩種。
八卦圖共分兩種,一種名為先天八卦,又名伏羲八卦,相傳為伏羲氏的創作,據說此八卦乃太極圖的演化。另一種則是後天八卦,雙名文王八卦,相傳是周文五的創作。
八卦為乾、坤、震、巽、離、坎、艮、兌。先天八卦與後天八卦的排列、象徵方位及所象徵的數,都有所不同。
先天八卦的所主是:1乾居南方,數目為一,與坤相對。2坤居北方,數目為八,與乾相對。3震居東北,數目為四,與巽相對。4巽居西南,數目為五,與震相對。5離居東方,數目為三,與坎相對。6坎居西方,數目為六,與離相對。7艮居西北,數目為七,與兌相對。8兌居東南,數目為二,與艮相對。
以上各相對的數字合,便為九,乾與坤合為九,震與巽合為九,離與坎合為九,艮與兌相合亦為九。
後天八卦與先天八卦所主的有異:
1離居南方,五行為火,數目為九,與坎相對。2坎居北方,五行為水,數目為一,與離相對。3震居東方,五行為木,數目為三,與兌相對。4兌居西方,五行為金,數目為七,與震相對。5乾居西北,五行為金,數目為六,與巽相對。6巽居東南,五行為木,數目為四,與乾相對。7坤居西南,五行為土,數目為二,與艮相對。8艮居東北,五行為土,數目為八,與坤相對。
八宅風水學所取的卦為後天八卦,此八卦中的每一卦皆主一位六親:乾主父親,坤主母親,震主長男,巽主長女,坎主中男,離主中女,艮主少男,兌主少女。當家宅內某一方位不吉時,我們可根據該方位的卦,推斷其不吉對誰的影響最大,同樣道理,哪一方最吉,亦可據此方位的卦推斷誰獲益最大。
五行八卦的基本常識 ◎
(1) 天干分陰陽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2) 十二地支陰陽及生肖寅
子、寅、辰、午、申、戌、屬陽。醜、卯、巳、未、酉、亥屬陰
子屬鼠、醜屬牛、寅屬虎、卯屬兔、辰屬龍、巳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屬狗、亥
屬豬。
(3) 天干五行及方位
甲、乙屬木,位東方。 丙、丁屬火,位南方。
戊、己屬土,位中央。 庚、辛屬金,位西方。
壬、癸屬水,位北方
(4) 地支五行、四時及方位
寅、卯(辰)屬木,司春位東方。
巳、午(未)局火,司夏位南方。
申、酉(戊)屬金,司春位西方。
亥、子(醜)屬水,司各位北方。
辰、未、戌、醜屬土,司四季(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位中央。
(5) 天干五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6) 天干相沖
甲庚衝、乙辛衝、壬丙衝、癸丁衝、戊己位中央無方衝。
(7) 天干五行相剋
甲、乙木克戊、己土。 丙、丁火克庚、辛金。
戊、己土克壬、癸水。 庚、辛金克甲、乙木。
壬、癸水克丙、丁火。
(8) 地支三會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 已午未三會南方火。
申酉戊三會西方金。 亥子丑三會北方火。
(9) 地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化水。 亥卯未三合化木。
寅午戌三合化火。 巳酉丑三合化金。
(10) 地支六合
子醜合化土。 寅亥合化木。
卯戌合化火。 辰酉合化金。
巳申合化水。 午未合化火。
(11)地支相沖
子午相沖。 醜未相沖。
寅申相沖。 卯酉相沖。
辰戌相沖。 巳亥相沖。
(12)十二地支相刑
寅巳相刑。 巳申相刑。
申寅相刑。 醜戌相刑。
戌未相刑。 醜未相刑。
子卯相刑。 子午相刑。
卯未相刑。
辰刑辰。 午刑午。 酉刑酉。 亥刑亥。
(13)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 醜未相害。
寅已相害。 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 酉戊相害。
(14)五行生剋
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15)地支藏幹
子藏癸水。 午藏丁火、己土。
醜藏己土、癸水、辛金。 未藏己土、乙木、丁火。
寅藏甲木、丙火、戊土。 申藏庚金、壬水、戊土。
卯藏乙木。 酉藏辛金。
辰藏戊土、乙木、癸水。 戌藏戊土、辛金、丁火。
巳藏丙火、戊土、庚金。 亥藏壬水、甲木。
(16)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 二月建卯。
三月建辰。 四月建巳。
五月建午。 六月建未。
七月建申。 八月建酉。
九月建戌。 十月建亥。
十一月建子。 十二月建醜。
(17)十天干序數
甲數一、乙數二、丙數三、丁數四、戊數五
己數六、庚數七、辛數八、壬數九、癸數○
(18)十二地支序數
子數1、醜數2、寅數3、卯數4、辰數5、巳數6
午數7、未數8、申數9、酉數10、戊數11、亥數12
(19)五行旺、相、休、囚、絕
木:旺於春(最旺),相於冬(次旺),休於夏(衰),囚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
衰),絕於秋(最衰)
火:旺於夏(最旺),相於春(次旺)休於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衰),囚於秋(次衰)絕於
冬(最衰)
土::旺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十八天(最旺)相於夏(次旺),休於秋(衰),絕於春(最衰
)
金:旺於秋(最旺),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旺),休於冬(衰),囚於春(次衰),絕於
夏(最衰)
水:旺於冬(最旺),相於秋(次旺),休於春(衰),囚於夏(次衰),絕於立春、立秋4立冬前各
十八天(最衰)
五行: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絡。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五行相生相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係,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在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係,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相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氾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八卦:八卦圖共分先天八卦及後天八卦兩種。
八卦圖共分兩種,一種名為先天八卦,又名伏羲八卦,相傳為伏羲氏的創作,據說此八卦乃太極圖的演化。另一種則是後天八卦,雙名文王八卦,相傳是周文五的創作。
八卦為乾、坤、震、巽、離、坎、艮、兌。先天八卦與後天八卦的排列、象徵方位及所象徵的數,都有所不同。
先天八卦的所主是:1乾居南方,數目為一,與坤相對。2坤居北方,數目為八,與乾相對。3震居東北,數目為四,與巽相對。4巽居西南,數目為五,與震相對。5離居東方,數目為三,與坎相對。6坎居西方,數目為六,與離相對。7艮居西北,數目為七,與兌相對。8兌居東南,數目為二,與艮相對。
以上各相對的數字合,便為九,乾與坤合為九,震與巽合為九,離與坎合為九,艮與兌相合亦為九。
後天八卦與先天八卦所主的有異:
1離居南方,五行為火,數目為九,與坎相對。2坎居北方,五行為水,數目為一,與離相對。3震居東方,五行為木,數目為三,與兌相對。4兌居西方,五行為金,數目為七,與震相對。5乾居西北,五行為金,數目為六,與巽相對。6巽居東南,五行為木,數目為四,與乾相對。7坤居西南,五行為土,數目為二,與艮相對。8艮居東北,五行為土,數目為八,與坤相對。
八宅風水學所取的卦為後天八卦,此八卦中的每一卦皆主一位六親:乾主父親,坤主母親,震主長男,巽主長女,坎主中男,離主中女,艮主少男,兌主少女。當家宅內某一方位不吉時,我們可根據該方位的卦,推斷其不吉對誰的影響最大,同樣道理,哪一方最吉,亦可據此方位的卦推斷誰獲益最大。
五行八卦的基本常識 ◎
(1) 天干分陰陽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2) 十二地支陰陽及生肖寅
子、寅、辰、午、申、戌、屬陽。醜、卯、巳、未、酉、亥屬陰
子屬鼠、醜屬牛、寅屬虎、卯屬兔、辰屬龍、巳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屬狗、亥
屬豬。
(3) 天干五行及方位
甲、乙屬木,位東方。 丙、丁屬火,位南方。
戊、己屬土,位中央。 庚、辛屬金,位西方。
壬、癸屬水,位北方
(4) 地支五行、四時及方位
寅、卯(辰)屬木,司春位東方。
巳、午(未)局火,司夏位南方。
申、酉(戊)屬金,司春位西方。
亥、子(醜)屬水,司各位北方。
辰、未、戌、醜屬土,司四季(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位中央。
(5) 天干五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6) 天干相沖
甲庚衝、乙辛衝、壬丙衝、癸丁衝、戊己位中央無方衝。
(7) 天干五行相剋
甲、乙木克戊、己土。 丙、丁火克庚、辛金。
戊、己土克壬、癸水。 庚、辛金克甲、乙木。
壬、癸水克丙、丁火。
(8) 地支三會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 已午未三會南方火。
申酉戊三會西方金。 亥子丑三會北方火。
(9) 地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化水。 亥卯未三合化木。
寅午戌三合化火。 巳酉丑三合化金。
(10) 地支六合
子醜合化土。 寅亥合化木。
卯戌合化火。 辰酉合化金。
巳申合化水。 午未合化火。
(11)地支相沖
子午相沖。 醜未相沖。
寅申相沖。 卯酉相沖。
辰戌相沖。 巳亥相沖。
(12)十二地支相刑
寅巳相刑。 巳申相刑。
申寅相刑。 醜戌相刑。
戌未相刑。 醜未相刑。
子卯相刑。 子午相刑。
卯未相刑。
辰刑辰。 午刑午。 酉刑酉。 亥刑亥。
(13)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 醜未相害。
寅已相害。 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 酉戊相害。
(14)五行生剋
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15)地支藏幹
子藏癸水。 午藏丁火、己土。
醜藏己土、癸水、辛金。 未藏己土、乙木、丁火。
寅藏甲木、丙火、戊土。 申藏庚金、壬水、戊土。
卯藏乙木。 酉藏辛金。
辰藏戊土、乙木、癸水。 戌藏戊土、辛金、丁火。
巳藏丙火、戊土、庚金。 亥藏壬水、甲木。
(16)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 二月建卯。
三月建辰。 四月建巳。
五月建午。 六月建未。
七月建申。 八月建酉。
九月建戌。 十月建亥。
十一月建子。 十二月建醜。
(17)十天干序數
甲數一、乙數二、丙數三、丁數四、戊數五
己數六、庚數七、辛數八、壬數九、癸數○
(18)十二地支序數
子數1、醜數2、寅數3、卯數4、辰數5、巳數6
午數7、未數8、申數9、酉數10、戊數11、亥數12
(19)五行旺、相、休、囚、絕
木:旺於春(最旺),相於冬(次旺),休於夏(衰),囚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
衰),絕於秋(最衰)
火:旺於夏(最旺),相於春(次旺)休於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衰),囚於秋(次衰)絕於
冬(最衰)
土::旺於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十八天(最旺)相於夏(次旺),休於秋(衰),絕於春(最衰
)
金:旺於秋(最旺),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次旺),休於冬(衰),囚於春(次衰),絕於
夏(最衰)
水:旺於冬(最旺),相於秋(次旺),休於春(衰),囚於夏(次衰),絕於立春、立秋4立冬前各
十八天(最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