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現狀評價範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被評價單位的實際需要,由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評價的範圍。
參考: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現狀評價導則》(試行):
四、安全評價內容
(一)危險、有害因素
(二)生產裝置、設施的企業外部周邊情況
(三)生產裝置、設施所在地的自然條件
(四)生產過程中固有的危險、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產條件
五、安全評價工作程式
(一)確定現狀安全評價範圍
(二)收集、整理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三)確定安全評價採用的安全評價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五)與被評價單位交換意見
(六)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七)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六、安全評價範圍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被評價單位的實際需要,由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評價的範圍。
七、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一)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評價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資料(參見附件1)
(二)蒐集、整理生產單位使用的原料、輔助材料,產品、中間產品、副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物等物質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危險性等資料
八、安全評價方法
(一)評價方法
⒈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評價,以安全檢查表的方法(參見附件2)為主,其他方法為輔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評價,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實際情況,可選擇國際、國內通行的安全評價方法
(二)安全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被評價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安全評價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則劃分安全評價單元:
⒈以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為主劃分
⒉以裝置、設施和工藝流程的特徵劃分
⒊可以將安全管理、外部周邊情況分別劃分為一個評價單元
九、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一)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
⒈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⒉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類
(二)分析生產裝置、設施的生產單位外部周邊情況和所在地自然條件
⒈分析生產裝置、設施的危險、有害因素對生產單位周邊社群的影響 ⒉分析生產單位周邊社群對生產裝置、設施的影響
⒊分析自然條件對生產裝置、設施的影響
(三)安全生產條件的分析
⒈管理層
⑴分析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⑵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其持續改進情況
⑶分析安全技術規程和作業安全規程及其持續改進情況
⑷分析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定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⑸分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⑹分析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⑺分析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⑻分析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⑼分析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情況
⑽分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調查處理情況
⒉生產層
⑴外部條件
①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劃和佈局;
②分析生產裝置、設施是否在設區的市規劃的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內;
⑵內部安全生產條件
①分析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②分析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④分析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繼續培訓和考核情況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⑤分析裝置、設施及其變更裝置、設施的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及其變更裝置、設施的配套措施;
⑥分析生產工藝及其變更情況;
⑦分析生產原料、輔助材料及其變更原料、輔助材料的情況;
⑨分析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設定及其變更設施的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
⑩分析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及其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
⑾分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和監控情況;
⑿分析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四)固有危險程度
⒈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確定生產裝置、設施的固有危險程度
⒉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確定危險目標和重大危險源
(五)預測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後果
十、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一)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二)不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及其依據的具體條款
(三)存在的事故隱患、隱患的風險程度(按高、中、低分類)和緊迫程度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測結果(最壞、一般)
十一、安全生產對策及建議
(一)對第十部分第(二)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同時可根據國內外實際情況提出提高安全生產條件的建議
(二)對第十部分第(三)條,提出相應整改措施的建議
(三)提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及其建議
十二、安全評價結論
(一)根據安全評價結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結論
(二)針對安全評價結果,作出採取何種措施後的可接受程度結論
(三)作出假設整改計劃實施後的可接受程度結論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現狀評價範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被評價單位的實際需要,由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評價的範圍。
參考: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現狀評價導則》(試行):
四、安全評價內容
(一)危險、有害因素
(二)生產裝置、設施的企業外部周邊情況
(三)生產裝置、設施所在地的自然條件
(四)生產過程中固有的危險、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產條件
五、安全評價工作程式
(一)確定現狀安全評價範圍
(二)收集、整理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三)確定安全評價採用的安全評價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五)與被評價單位交換意見
(六)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七)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六、安全評價範圍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被評價單位的實際需要,由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評價的範圍。
七、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一)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評價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資料(參見附件1)
(二)蒐集、整理生產單位使用的原料、輔助材料,產品、中間產品、副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物等物質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危險性等資料
八、安全評價方法
(一)評價方法
⒈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評價,以安全檢查表的方法(參見附件2)為主,其他方法為輔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評價,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實際情況,可選擇國際、國內通行的安全評價方法
(二)安全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被評價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安全評價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則劃分安全評價單元:
⒈以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為主劃分
⒉以裝置、設施和工藝流程的特徵劃分
⒊可以將安全管理、外部周邊情況分別劃分為一個評價單元
九、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一)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
⒈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⒉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類
(二)分析生產裝置、設施的生產單位外部周邊情況和所在地自然條件
⒈分析生產裝置、設施的危險、有害因素對生產單位周邊社群的影響 ⒉分析生產單位周邊社群對生產裝置、設施的影響
⒊分析自然條件對生產裝置、設施的影響
(三)安全生產條件的分析
⒈管理層
⑴分析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⑵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其持續改進情況
⑶分析安全技術規程和作業安全規程及其持續改進情況
⑷分析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定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⑸分析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⑹分析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⑺分析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⑻分析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⑼分析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情況
⑽分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調查處理情況
⒉生產層
⑴外部條件
①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是否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劃和佈局;
②分析生產裝置、設施是否在設區的市規劃的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內;
⑵內部安全生產條件
①分析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②分析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④分析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繼續培訓和考核情況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⑤分析裝置、設施及其變更裝置、設施的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及其變更裝置、設施的配套措施;
⑥分析生產工藝及其變更情況;
⑦分析生產原料、輔助材料及其變更原料、輔助材料的情況;
⑨分析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設定及其變更設施的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
⑩分析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及其檢修、維護和法定檢驗、檢測情況;
⑾分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和監控情況;
⑿分析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四)固有危險程度
⒈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確定生產裝置、設施的固有危險程度
⒉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確定危險目標和重大危險源
(五)預測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後果
十、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一)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二)不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及其依據的具體條款
(三)存在的事故隱患、隱患的風險程度(按高、中、低分類)和緊迫程度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測結果(最壞、一般)
十一、安全生產對策及建議
(一)對第十部分第(二)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同時可根據國內外實際情況提出提高安全生產條件的建議
(二)對第十部分第(三)條,提出相應整改措施的建議
(三)提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及其建議
十二、安全評價結論
(一)根據安全評價結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結論
(二)針對安全評價結果,作出採取何種措施後的可接受程度結論
(三)作出假設整改計劃實施後的可接受程度結論
四、安全評價內容
(一)危險、有害因素
(二)生產裝置、設施的企業外部周邊情況
(三)生產裝置、設施所在地的自然條件
(四)生產過程中固有的危險、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產條件
五、安全評價工作程式
(一)確定現狀安全評價範圍
(二)收集、整理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三)確定安全評價採用的安全評價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五)與被評價單位交換意見
(六)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七)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六、安全評價範圍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被評價單位的實際需要,由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評價的範圍。
七、安全評價所需資料
(一)被評價單位和評價單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評價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資料(參見附件1)
(二)蒐集、整理生產單位使用的原料、輔助材料,產品、中間產品、副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物等物質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危險性等資料
八、安全評價方法
(一)評價方法
⒈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評價,以安全檢查表的方法(參見附件2)為主,其他方法為輔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評價,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實際情況,可選擇國際、國內通行的安全評價方法
(二)安全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被評價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安全評價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則劃分安全評價單元:
⒈以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為主劃分
⒉以裝置、設施和工藝流程的特徵劃分
⒊可以將安全管理、外部周邊情況分別劃分為一個評價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