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芳,字子建,京兆三原人。衛國公靖之後也。父德謇,官至將作少匠,坐善太子承乾,流吳郡。
元芳幼聰慧,五歲能默《詩》。年十五,謂母曰:“大丈夫當守正惡邪,上體天恩,下恤黎庶,澤及當時,名留後世。安能區區於筆硯之間?筆下雖有千言,胸中實無一策爾。”遂從戎,母哀而舍之。職吏常以年小輕之,元芳亦不以為意,謂所親曰:“彼小子安知壯士志哉!”
年十七,為縣吏。與尉出,會賊掠鄉里,眾人皆住,不敢進。元芳謂尉曰:“此賊可擊,請討之。”尉曰:“非爾所圖也。”元芳操刀而出,以手東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羅遮賊狀。賊望見,以為官兵捕之,即委財物散走。元芳追,斬得一級以還;眾皆驚。由是顯聞,州召署參軍事。
後遷隴右道右武衛將軍。垂拱四年,琅琊王衝、越王貞反,以告元芳,元芳拒之,書曰:“夫廢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權成敗、計輕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懷至忠之誠,據宰臣之勢,處官司之上,故進退廢置,計從事立。及至霍光受託國之任,藉宗臣之位,內因太后秉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勢,昌邑即位日淺,未有貴寵,朝乏讜臣,議出密近,故計行如轉圜,事成如摧朽。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未睹當今之難。諸君自度,結眾連黨,何若七國?諸君之貴,孰若吳、楚?而造作非常,慾望必克,不亦危乎!”衝等遂敗。
李元芳,字子建,京兆三原人。衛國公靖之後也。父德謇,官至將作少匠,坐善太子承乾,流吳郡。
元芳幼聰慧,五歲能默《詩》。年十五,謂母曰:“大丈夫當守正惡邪,上體天恩,下恤黎庶,澤及當時,名留後世。安能區區於筆硯之間?筆下雖有千言,胸中實無一策爾。”遂從戎,母哀而舍之。職吏常以年小輕之,元芳亦不以為意,謂所親曰:“彼小子安知壯士志哉!”
年十七,為縣吏。與尉出,會賊掠鄉里,眾人皆住,不敢進。元芳謂尉曰:“此賊可擊,請討之。”尉曰:“非爾所圖也。”元芳操刀而出,以手東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羅遮賊狀。賊望見,以為官兵捕之,即委財物散走。元芳追,斬得一級以還;眾皆驚。由是顯聞,州召署參軍事。
後遷隴右道右武衛將軍。垂拱四年,琅琊王衝、越王貞反,以告元芳,元芳拒之,書曰:“夫廢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權成敗、計輕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懷至忠之誠,據宰臣之勢,處官司之上,故進退廢置,計從事立。及至霍光受託國之任,藉宗臣之位,內因太后秉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勢,昌邑即位日淺,未有貴寵,朝乏讜臣,議出密近,故計行如轉圜,事成如摧朽。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未睹當今之難。諸君自度,結眾連黨,何若七國?諸君之貴,孰若吳、楚?而造作非常,慾望必克,不亦危乎!”衝等遂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