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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作為,取消物業,有居民選物業懷自己管理,你怎麼看,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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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卓哥娛樂匯

    每一個住宅小區都會有物業管理中心,但並不是每個物業工作的效果都盡如人意,如果物業不作為,怎麼辦呢?

    一、找物業經理

    如果僅僅是物業管理上的小問題,例如物業沒有及時的整理綠化,沒有及時的倒垃圾,或者是物業工作人員態度不好,找物業經理就可以了。嚴格來說物業經理是社群物業的最高決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權。

    二、找街道辦事處

    街道辦事處受轄區人民政府管轄,負責轄區方針政策貫徹、文化建設等綜合管理工作,對物業投訴事件有受理和協助協商的權利。由於業主委員會成立時間週期相對較長,有些新樓盤小區的未及時成立,所以需要向相關部門投訴,以便敦促物業給業主解決問題。

    三、找房屋管理部門

    房屋管理部門即房管局,一般負責:住房保障、建設、物業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轉變和督促實施。房管局能不能管理物業公司,主要看房產管理局與物業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隸屬關係。如果說有關係的話,那麼對於物業的一切作為都要進行管理。如果沒有關係的話,則主要監督物業公司的定價標準和服務內容。

    四、找業委會

    業主委員會簡稱業委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業委會成員以選舉的方式產生。所以很大程度上會以業主利益為出發點,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可受理業主投訴問題。投訴到業主委員會,將物業不作為的行為記錄好,以便由委員會成員敦促物業及時解決業主的問題,如果多次投訴物業無效,則可以有業主委員會走流程更換物業公司。

    五、開發商

    國內的一般的做法是,社群開發完畢由開發商選擇與其有業務關係的公司或者開發商自己成立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這種物業公司經常要為開發商承受過多的質量返修工作壓力,所以相應房屋質量及返修問題找這種物業,一般能得到解決。涉及這類投訴,開發商也是有受理的義務的。

    六、投訴機構

    諸如“忠實僕人”一類的第三方物業投訴調解機構,是網際網路時代高速發展的產物。業主可找此類投訴平臺投訴,優點是投訴反饋快有人跟進,不需要業主費時費力跟物業周旋。

    最後自己來管理小區物業當然也可以,但是要通過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召開業主大會決議,但建議還是選擇另外一家的物業服務公司吧,小區業主自治畢竟不是專業公司,時間長了肯定會影響小區的環境和品質,最終利益受損的是小區全體業主。

  • 2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找誰都沒用,自己的事,自身管,自家的孩子,自己養,業主的產權,業主管,物業強勢進入,業主就強勢趕走他,物業在想做主人,就是他死的日子,!物業強勢,業主忍讓,那產權是物業的了,業主是租房子的,悲哀吧,有法典做依劇,廣大業主起來維權,把巧取豪奪侵佔業主利益的強勢物業,趕走到牲口圈裡,讓他們巧去吧,小區不用!

  • 3 # 力哥說物業

    關於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是誰給的?

    一、首先我們要搞清楚物業服務企業有什麼權利呢?物業服務企業是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提供有償服務。

    二、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的關係是什麼?物業服務企業與全體業主只有合同和服務關係,並不是隸屬關係,所以物業服務企業並不是業主的領導者。

    三、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對小區內的衛生,安保秩序維護,綠化養護,公共裝置及其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維修的職責。

    四、如果物業服務企業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認真服務,業主可通過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進行監督,如果經過多次監督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仍然拒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只能召開業主大會來解聘原物業聘請新物業。

    五、現實中確實有的個別社群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與物業服務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也間接導致了,物業服務企業形成了老大的極端心理。他們以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權利,實則是與全體業主只有物業服務合同關係。

  • 4 # 城鄉規劃師

    本質就是有組織與無組織一個團隊與一盤散沙之間的問題!

    雖然業主個體也是業主,但是在有組織的團隊面前就是無力應對!

    業委會只有形成堅固的團體,才可以發揮業主主人翁的本質作用!

    否則,一盤散沙的業主不足為懼!

    比如幾百個有組織的士兵就可以對幾千無組織的村民發起進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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