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薛先生,為了給出生不久的寶寶節約奶粉錢,戒掉了近十年的煙癮,這本是一件好事。在一次家庭大采購後,薛先生提議妻子降低現在使用化妝品的檔次,薛先生認為:既然我為這個家庭作出了犧牲,妻子也應該有所行動。婆婆也在旁幫腔,勸媳婦為了孩子適當降低化妝品的要求,讓媳婦心裡很不是滋味。
丈夫的這個要求,你認為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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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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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iao小天tian
那是男的不大度 ,在我看來,老婆讓老公戒菸其實是為了老公身體好,要老婆降級買化妝品會對女人的面板不好,久而久之變成黃臉婆了,到時候你又該嫌棄了,矛盾也越來越多,老公戒菸不應該讓老婆降級買化妝品。
看了一下新聞,發現除了戒菸這個點以外,兩人還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價值觀不同。
老公小薛工資只有5500元,小莉自己的工資近4000元,兩個人還要還房貸、車貸,再加上孩子的奶粉、尿片、衣服等等也是一大筆支出。小薛戒了煙,每個月能額外剩下750元的煙錢,而小莉用的化妝品都是2000多塊錢一套的。
沒想到婆婆聽說之後很生氣,自己擦臉的東西就沒有超過20元的,她說:「2000多的化妝品?又不是明星,用那麼貴做什麼?換了換了。」
小莉很是惱火,憑什麼老公用有利自己健康的方式戒菸,卻要求自己用減低面板健康的方式省錢?再加上婆婆說不換化妝品就不幫忙照顧孩子,到時候自己連工作都沒辦法兼顧,家庭收入就會更低。
於是三個人就陷入了矛盾之中,心裡都堵得慌。
有些當了媽的年輕女生說,沒有孩子的時候,月薪2000元就用2000元的化妝品,有了孩子之後,買瓶大寶都要思前想後。
不過節省歸節省,自願為了孩子節約,和被別人強迫的心情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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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感情裡,三觀不合不是最大的問題,用自己的消費觀去綁架對方才是。
之前有微博有一個熱門的話題,問「七夕送女朋友什麼禮物好,200塊以內的」。
有些女孩說,200塊錢真的太少了,一支YSL都送不起,更別說包包衣服鞋子了。既然送不起2000塊的口紅套裝,乾脆自己省著錢去吃飯吧,送她一個海闊天空的自由就好了。
是啊,以現代人的消費水平,可能200塊只是一頓飯的價格,但是對於一個普通學生來說,那就不一樣了。大學生的生活費平均都在1200元到1500元之間,要是存錢送2000元的禮物,怕是幾個月都不能好好吃飯了。
朋友阿偉初戀的第一個女朋友,就是天仙一樣的小公主。兩個人談了幾個月,一直是阿偉給她買飯買水,第一次出去約會,女朋友說想去市區逛一下,阿偉一個月的生活費才1000塊,不好意思向家裡再要錢,懷揣兼職賺來的1200元就去赴約了。
出門不坐地鐵要打車,吃飯去了人均300元的網紅日料店,看電影要看IMAX 3D場,路過Dior和Mac的專櫃時,阿偉也很適時機地掏出了錢包。整個商場的店鋪都買過一遍之後,女朋友看上了一雙NIKE,不過他是真的沒辦法買得起了。
回到宿舍的時候,阿偉的錢包裡就剩一張10塊和一張5塊了。
「沒事,至少你明天還能在樓下買兩碗粉吃。」舍友安慰他說。
「對不起,我不想和一個不捨得給我花錢的人在一起,我覺得你不夠愛我。」
他們分手的原因,不是因為女生在乎錢,是因為女生要求阿偉用她的消費觀念來為她花錢,而阿偉沒有那個能力去承擔。
(網上的同道中人)
談戀愛的時候,女生都希望對方能寵著自己,對自己好一點,但是好也是有一個標準的,如果為了維持這個「好」,讓別人勒緊褲腰帶來維持你光鮮亮麗的生活,那就太可悲了。
有些人想要不符合自己經濟水平的生活品質,就去找一個男朋友幫她完成,這樣的關係根本就不是愛情,而是寄生。
如果一個姑娘月入2萬,自己每個月都買2000塊的化妝品,那別人也無話可說;如果她有一個工資7000的男朋友嫌棄她大手大腳,用自己的節約觀念來綁架她的消費水平,那直接甩手走人也不是問題。
最怕是有些姑娘拿著家裡給的1000塊錢生活費,卻要求男朋友每個月在她身上花30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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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的經濟狀況沒有良好的規劃,是感情裡致命的死穴。
之前有一個師妹談戀愛時,每個月都會花男朋友的錢去買衣服和化妝品,大概消費也3000元左右。別人說她這樣一直花男朋友的錢不太好時,她是這麼說的:
「他一雙鞋子就要2000了,給我花點錢怎麼了?」
但是當她男朋友喜歡上另一個人,想和她分手的時候,她一點辦法都沒有。分手之後她過回以前的生活很不習慣,天天想辦法要跟前男友複合。
就像《我的前半生》裡,陳俊生曾經對羅子君說過的最浪漫表白:
「以後你不用出去工作,我養你一輩子」。
但這是真正的愛情嗎?他們兩個的感情出現了問題的時候,陳俊生頭也不回地走掉了,留下羅子君工作也不會,賺錢也不會,一個人連個救命稻草都抓不著,反而怪是當初陳俊生讓她不去工作的。
男朋友穿得起2000塊錢的鞋子,不代表他有義務給你花2000元買化妝品。
但很多女生受了營銷號的鼓吹,覺得男朋友不肯給自己花錢,或者男朋友勸自己消費降級,就是不愛自己,就是摳門。但有時候,他們只是想根據實際收入做好未來規劃而已。
一切脫離經濟水平談花錢的戀愛,都是不長久的。
多少情侶就輸在了這一點,最後鬧得分手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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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單身還是戀愛,都不要期望依靠另一半完全依靠你的想法去生活。
4000元的工資當然可以用2000元的化妝品,但是有了孩子之後,至少要相應地做出改變。更何況,小莉丈夫的收入也只有5000多,在這樣現實的收入面前,再用自己的消費觀去綁架對方,就很沒道理。
丈夫和婆婆用自己的消費觀去碾壓小莉,更是毫無作用的。
在親密關係裡,一旦你覺得自己的生活習慣才是優秀,逼著對方認同你、跟你一樣做出改變時,你就是在作死。
三觀不合可以談,但是像事件中的婆婆那樣,用自己20元的消費水平來綁架小莉,明著捧自己踩對面,這就跟女朋友要求男朋友必須買2000元的禮物是一個邏輯。
「我/別人都做得到你怎麼就做不到」?
不是做不到,是不願意,但絕不是因為不愛你,而是我也有獨立的人格。
舒婷曾經寫過一首《致橡樹》,:
「我如果愛你,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
勢均力敵,不攀附,不強求,這大概才是最好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