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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間正道70

    漢代初期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三公,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參與中央政府行政決策並執行。

    丞相權力最大,為百官之首,掌佐天子,助理萬機,具有選用官吏、彈劾百官和執行誅罰、主管郡國上計和考課、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封駁皇帝詔令和諫諍之權,凡重要政事,如立新君、立儲、封贈、賞功、罪罰等事,財政、選舉、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方面重大之事,由皇帝委託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議,集議結果由丞相領銜上奏,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決策定議。

    太尉,僅次於丞相的官職,專掌軍事,地位和丞相等同,為最高武官職位。

    御史大夫,三公中最低,主要行使副丞相職權,對包括丞相在內的百官的一切行政活動進行監察。

    西漢末年至東漢初,以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為三公。

    漢哀帝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御史大夫為大司空。

    漢武帝時罷太尉,置大司馬。東漢初期,改大司馬為太尉,漢末又設大司馬,與太尉同時。下面分置司馬,皆掌兵事。最小的司馬統兵千人。

    東漢初年大司空去”大”,僅稱司空,掌水利、土木等工程,為三公之一。

  • 2 # 張思遠33

    司空專管水利土木工程建設的官員。司徒專管教化民眾的官員,司馬是秦漢時期掌管兵馬的官員,到唐朝時成一個閒職,白居易稱呼為送老官。丞相應該是皇帝一下最高官員,輔助皇帝總理百政。太尉負責朝中軍政大員,到宋朝,降低為二級軍政大員因為宋朝是重文抑武。御史大夫是接受百官奏事,管理朝廷重要圖書,典籍,代朝廷起草文書昭命的官員。皇帝權力最大,下來就是百官之首的丞相權力最大!謝謝大家。

  • 3 # 愛說歷史的紫氣東來

    漢代的官職是有一套完整的官職體系,漢朝是繼秦朝以後歷史上一個大一統的朝代,分為"西漢"(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與"東漢"(公元25年-公元220年)兩個歷史時期,後世史學家亦稱兩漢。漢朝官制內容豐富,包括西漢官制和東漢官制,有中央官制,也有地方官制。漢朝在職官制度上確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繼續實行地方的郡國並行制。

    司空:主要是負責掌管水土與營建工程的,屬於三公之一。

    司馬:主要是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

    司徒:主要是掌管民眾教化的官職,屬於三公之一。

    丞相:主要是輔佐君主處理所有國家事務的人,為文武百官之長。

    太尉:掌管軍事的最高官員,位置同司馬。

    御史大夫:掌管彈劾、糾察官員得失的官職,地位僅次於丞相和三公。

    從官職上來說,

    丞相為百官之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協助皇帝處理所有國家大事,事無鉅細,東漢末年的曹操與諸葛亮和陸遜都曾擔任丞相的位置。

    太尉與司馬地位差不多,都是掌管軍事的最高武官官職,地位在三公之上。在東漢末年到三國時期,掌握實權的是都是司馬,號稱大司馬,如東漢末年的漢室宗親劉虞、三國時期的曹真。太尉在西漢和東漢還是很有實權的。在東漢末年是個無實權的虛職,例如在曹爽當政時,司馬懿擔任太尉之職。司徒和司空,一個搞建築的,一個搞文化教育的,權利差不多吧,古代不搞房地產。按現在來講,搞建築搞土地的,權利肯定比搞教育的大,這個大家都懂得哈。東漢末年的王允當過司徒、楊彪擔任過司空。

    御史大夫,負責百官的得失、可彈劾、可直諫、官職地位僅次於丞相和三公。這個官職權利也不小,跟副丞相的職能差不多,總歸被別人抓抓小辮子不好,說不定啥時候來搞一下、曝個啥不好的事情出來,也是夠那些個文武百官喝一壺的。東漢末年,張玄出任過御史大夫一職。

    綜上,個人認為權利大小應該是這樣的:丞相>太尉與司馬>司徒與司空>御史大夫。

  • 4 # 塵世的沙粒

    漢朝分西漢、東漢。西漢有西漢官制,東漢有東漢官制。還有地方郡制。

    西漢時期,因為長年與匈奴作戰。司馬的權利要大過司徒、司空。東漢時期的司馬與司徒、司空差不多。

    丞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官吏的人事變動、執行誅罰。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總理。

    司空:管理全國水利工程及土木建築、交通等。類似於現在的水利部長、城建部長、交通及國土資源部長。

    司徒:掌管文化、教育,教化民眾的官員。相當於教育部長。

    司馬:漢朝時掌管馬匹的官員。在古代馬匹是戰略物資。要有專人負責。

    太尉:協助皇帝掌管全國軍隊。但調動軍隊必須皇帝首肯,要有皇帝兵符方能調到軍隊,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長。在西漢時期有實權,但在東漢末年就是一個虛職。

    御吏大夫:掌管大臣們的奏摺,下達皇帝的詔書。監察百官的言論以及生活思想是否不利於朝廷、皇帝。這可是面對面和皇帝交流的人物。人見人怕,誰也得罪不起!

    總的來講,漢朝時期丞相權利最大。司馬、司徒、司空位列三公。權利相比丞相要小一點。但在戰時司馬的職權要比司空司徒大一些。

    御史大夫有監督權,誰敢得罪,相當於副丞相。權利不容小覷。

  • 5 # 水墨鄂州

    周立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有變易。 秦 (1)丞相,最高行政長官,輔助皇帝處理政務,同時負責對文武百官的管理。 (2)太尉,最高軍政長官,負責管理全國軍事事務,但他平時沒有軍權,戰時也要聽從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節才能調動軍隊,軍權實際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裡。 (3)御史大夫,執掌全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負責監察百官的,也是副丞相。 西漢 初承秦制,設定三公。漢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馬,以取代太尉之職。後元二年(前87年)春,漢世宗孝武帝劉徹駕崩,大司馬大將軍霍光受漢武帝遺詔,與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人成為漢昭帝劉弗陵的輔命大臣,共同執掌朝政。從此,霍光掌握了漢朝政府的最高權力,三公中的丞相地位急劇下滑。“漢哀帝元壽二年,置太傅,位在三公上; 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師、太保,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其後或廢或置,大抵無所統職。 東漢 西漢末至東漢初,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至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又置太尉,以太僕趙熹為之,而與司徒、司空為三公。漢獻帝初,劉虞、李傕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二職始兩置矣,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漢制,三公府分部九卿,太尉所部太常、衛尉、光祿三卿。漢獻帝建安十三年,省三公官,置丞相。魏初又置,而兼置大司馬,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升遷而來。 三國 三國時期: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將太師、太傅、太保特稱三師,以正其名。然非道德崇重則不居其位,無其人則闕之,故後世歷代多以為贈官。太傅、大司馬、大將軍為上公,位在三公之上。其中太傅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一般為虛職,大司馬和大將軍掌實權。吳設丞相、大司馬(另有左、右大司馬)、上大將軍,其中上大將軍位在大將軍之上,大司馬之下。 晉 晉以相國、丞相與八公為諸公官。《通典》卷二《職官二》“三公總敘”條說:“後魏以太師、太傅、大保謂之三師,上公也。大司馬、大將軍謂之二大/b,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 以司馬望為太尉。歷宋、齊、梁、陳、後魏、北齊,併為三公,置府僚。 隋唐 置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正一品。《唐六典》載:“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然周、漢已來,代存其任。自隋文帝罷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唐代分為中書省,門下,尚書省。職責分別為決策,審議,執行。 後周 依《周官》,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不置府僚。 宋 北宋,承唐制,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至宋徽宗,依三代舊制,改三公為太師、太傅、太保,罷司徒、司空、太尉。 至此,後世歷代皆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在明仁宗之後,三公皆為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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