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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錦山4

    啥樣才算暴亂?你自己查查美國涉槍案件一年死多少人。你查查有多少人朝人群甚至學生開槍。難道你指望美華人拿著步槍襲擊軍營麼?美華人又不傻,你就拿個槍,能跟有重武器計程車兵來勁麼?

  • 2 # 象眼觀天下

    你怎麼知道沒有發生暴亂?美國設立國民警衛隊是幹什麼的?國民警衛隊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就是鎮壓暴亂。美國國民警衛隊(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簡稱為國民兵,是美國軍隊的重要後備力量。美軍的預備役部隊分為國民警衛隊和聯邦後備役部隊兩大部分,美國國民警衛隊創建於1636年12月13日,是為保衛殖民地而在波士頓建立的民兵隊伍。1824年8月25日改名為國民警衛隊。憲法賦予美國國民警衛隊以“執行美國法律,平亂禦敵”之職(美國憲法第一章第八節第十四條)美國的國民警衛隊就象是中國的民兵與武警、預備役的複合體。

    美國近幾十年來,國民警衛隊為了鎮壓暴亂有幾次比較有名的出動。

    最近的幾次有名的有2001年辛辛那提大騷亂、2013年桑福德大騷亂、2014年的弗格森騷亂、2015年巴爾的摩大騷亂。

    最近的那次是在2015年4月12日,25歲的非洲裔青年格雷在西巴爾的摩地區受到警方盤查,他在試圖逃跑時被警方控制。警方從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彈簧刀,並據此將其逮捕。警方稱,逮捕過程未使用武力,但格雷被捕後不久即緊急送醫,後於19日在當地一家醫院死亡,死因是脊椎嚴重受傷。目擊者拍攝的影片顯示,警察在人行道制伏格雷,用膝蓋頂住他的背部和頭部,把他雙手反銬在背後,然後將其臉朝下拖進警車。格雷在被拘捕過程中一直大聲叫喊,表情痛苦。

    2015年4月27日黑人青年弗雷迪·格雷(Freddie Gray)的葬禮在當地的一座教堂內舉行。此後不久,大批示威者聚集在北巴爾的摩地區舉行示威活動,活動逐漸演變成暴力事件。一些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頭和石塊,並焚燒警車。另外一些示威者洗劫了槍店,向街上的路人分發槍支。還有人闖入超市搶東西。

    當地時間27日,美國馬里蘭州州長宣佈實行緊急狀態,並出動國民警衛隊進行鎮壓。

    注意,國民警衛隊的服飾和裝備都是向軍隊看齊的,和警察完全不同。

    美國的國民警衛隊是可以承擔對外作戰任務的,配置和編制仿照美國正規軍隊,配置有重型武器,乃至有裝甲和戰鬥機,但是一般屬於州政府管轄。不是平民幾條槍可以對抗的。

  • 3 # 找水的駱駝

    爆亂很多國家都有,無論哪個國家不管有槍還是無槍的民眾都沒有尋求用槍來解決問題。

    原因是用槍的話性質就變了,一場民眾洩憤變成了謀反。政府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動軍隊把這些人消滅乾淨。

    縱觀拿槍爆亂的有幾個能活下來?

    很多人說美國讓人民擁槍那是因為政府自信,不怕民眾拿槍謀反,但你們也因該知道,現代科技中槍的威力有限,真正的重武器在軍隊手裡,拿槍去革命有多少人都不夠填坑。

  • 4 # 拾憶2333

    你可以關注一些美國留學生的想法,記得我以前看過一個留學生說過他們是不敢夜晚出去逛像我們國家的那種所謂的夜市的。一些美國來中國旅遊的美華人也曾經說我們中國夜晚的安全度在美國是不敢想象的

  • 5 # 皓月千山

    首先,槍枝只是武器的一種,也只是一種由人類所創造的工具,槍枝本身並不會造反或暴動,人們之所以要暴動或造反,不是因為有了槍,而是因為內心的憤怒或不滿。

    美國民眾擁有持槍權,是美國政府傳遞的一種自信,當我作惡和不義的時候,你有權推翻我!

    這種自信來源於美國三權分離的政體設定,政府在施政過程中受到法律和法院的制約,如果政府守法,基本上就排除了民眾對政府動槍的可能。如果對法律有意見,可以找議會修改或廢止,如果議會不同意,人民還可以透過選舉改組議會實現自己的訴求,有了這些保險措施,能夠讓人民拔槍衝向政府的可能就微乎其微了。

    如果上述手段都沒用,確實人民也該拿起槍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但美國建國以來,對政府的行為雖然也引發過憲政爭議,但公然政府宣稱法律或憲法無效的例子一個也沒有。

    可以作為殺人或者暴動的工具是多的,如果持槍的人很多,在私人領域,可以看成是一種暴力的平衡原則,讓任何人在使用暴力時,會發現自己的暴力並沒有多少優勢。

    如果大家都有槍,並不會增加暴動或人們濫殺無辜的危險,當然,因為槍枝的普及,肯定槍擊案要遠高於其它地區或國家,這並不奇怪,如果手中有槍,人們發生衝突時都會自地用槍進行攻擊,如果是沒槍的地方,衝突會用上棍棒或刀劍。

    如果要衡量民眾大量持槍是不是造成了美國的暴力犯罪的人數是不是遠高於其它國家,這樣才能判斷槍枝的泛濫給美國造成了多大的面影響。

    據一些調查 ,對於美國的特殊國情來說,許多大城市對槍枝管控較嚴格,這些城市城市的槍枝暴力案反而是最高的,道理很簡單,因為知道守法的公民手裡沒槍,犯罪分子作案時會更加肆無忌憚!

    有槍,可以說是對公民理性、責任的一種培養,這暗示了這個國家的人民接受統治者的統治,不再是因為僅僅臣服於統治者的暴力。統治者的統治本身,就是人民意志的表現。

    如果美國槍擊案不斷增加,這就從象一種報警器,提醒人們觀注某方面的問題。槍擊案造成的死傷,就是為自由所付的代價!

  • 6 # 使用者3850543842619

    美國可以合法擁有槍支,是美國政府當權者的陰謀,它們的目的就是讓美國的老百姓自相殘殺,以利於當權者的統治,讓軍火製造商得到最大利益!

  • 7 # 李建秋的世界

    只要是富裕,那就是對的。

    印度的制度和美國該有多大區別?人家是正宗大英帝國遺留下來的,同一批人一說到印度,一臉嫌棄,一說到美國,一臉崇拜。

    為什麼?還不是因為美國富?

    美國曆史上大暴動一大堆,1786年1787年的謝司起義,這是因為農民債務問題以及亂收選舉人頭稅,結果馬上被政府帶兵鎮壓。

    1932年,兩萬名第一次大戰退伍軍人要求即時發放服役時的薪酬,遭到美國政府拒絕,然後情緣情種就在聯邦政府旁邊搭建起簡陋的小屋和帳篷作為集結長做。這些老兵希望這樣會對國會施加壓力。

    然後政府開始驅趕,一名警察開槍打死了兩名退伍軍人,於是退伍軍人憤怒了,拿起撬棍之類的東西和警察互毆,當時的胡佛總統下令聯邦軍隊開進華盛頓,而帶兵的頭領是誰?就是麥克阿瑟。

    當時開進華盛頓的幾個名將湊齊:麥克阿瑟,在麥克阿瑟當手下的艾森豪威爾,以及當時的少校巴頓,全是後來五星上將,軍方甚至把坦克都開來了。

    在美國任何法律,任何檔案上都沒有寫什麼“推翻政府”之類的字樣,憲法第二修正案說的是民兵的權力,而非賦予民眾推翻政府的權力,任何國家的任何法律,都不會賦予民眾這個權力。

    可是為什麼還有這種誤解呢?

    原因就在於某些親西方的知識分子的“想象”,他們以為給予民眾持槍權,然後民眾就可以推翻政府,然後政府就怕了民眾。

    可是誰是“民眾”呢?一個政策下來,總有一部分民眾支援,一部分民眾反對,哪怕是持槍本身都是,特朗普在邊界建個牆,共和黨拍手叫好,民主黨恨不得活剝了特朗普,那怎麼辦?讓這兩遍持槍的群眾打一仗?

    況且政府手中的武力遠比民眾大的多的多,美國曆史上有農民起義,也搞到槍了,比如說謝司起義,還不是一樣被鎮壓下去了,有意義嗎?

    其實中國禁槍也是就是九十年代以後的事情,九十年代以前的,家裡有槍的不少,只不過現在管理的嚴格了,中日韓三國都是禁槍的。

    不要被某些親西方的知識分子給騙了。

  • 8 # 宇宙一隻蟻

    人家敢這樣就必定沒事,不然早整改了,而且也不會那麼多富豪移民過去,富豪難道不比你我精明?美華人應該大多是把槍當作法律,而不是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32分8籃板7三分,庫茲馬日天表現在四少中脫穎而出,你覺得他能接班詹姆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