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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哥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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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曹平48629501
哈登無論在上個世紀還是現在,他的造犯規能力還是很強的!有些人打球是靠天賦,有些人打球是靠球商.而哈登打球靠的是天賦加球商!哈登能很好的閱讀聯盟的規則,在聯盟規則應許的前提下,訓練自己能得分的能力有什麼不可?有些人一直有說登哥是碰瓷王!我們不可否認登哥的得分裡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發球所得!但是那又怎麼樣!俗話說的好:不管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同樣,不管得分的方式如何,能得分就是好方式!一切從簡,反正都是得分,我何不簡單的透過發球得分呢!簡單又有效!
如果一個人的能力特別突出,總會有反對的聲音出現,這是人性的嫉妒所致!就像庫裡,為什麼聯盟這麼不待見庫裡,很多前輩都不喜歡庫裡?就是因為庫裡三分投射能力太強!但是看看庫裡,除裡三分難道其他方面真的是一無是處了嗎?未必吧,庫裡的運球,庫裡的突破,庫裡的助攻,庫裡的努力還是有很多方面都是值得被點讚的!每個成功的例子都不是偶然的!
聯盟靠天賦打球的人很多,比如霍華德,剛出道的霍華德靠的身體天賦,在禁區內翻江倒海,為所欲為!魔獸的稱號當之無愧!但是看看這幾年,也只是偶爾的出彩,大部分時間都淪為藍領!如果霍華德很開發自己的中投,哪怕把自己的罰籃練好,也許就不至於落到這步田地,也許手上早就有總冠軍戒子了!
所以說天賦很重要,球商更重要!哈登的造犯規沒有錯,聯盟都應許,那有什麼好說三道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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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生百態各不相同
謝謝邀請!哈登的造犯規能力是聯盟數一數二的,只要防守哈登就會陪上犯規,會使防守哈登的人很惱火,但這是哈登的強項也是聯盟鼓勵進攻球員的一項措施。本賽季至今,哈登場均可以罰球10.3次,場均可以命中8.9個,罰球總出手657次,賽季至今罰球命中總數567個,遙遙領先全聯盟。我們都知道哈登造犯規能力強,他大多數的造犯規還是慢三步切入禁區揚手抬到防守隊員手上造犯規。速度不快,跳的不高,變化不大,就是會吹犯規。歷史上還沒有第二個沒有爆發力沒有速度僅憑體重和節奏就有如此造犯規的能力的人。
上世紀籃球的規則還沒有這麼細,上世紀的籃球是以中鋒為主,而且對抗激烈鼓勵防守,現在的籃球規則鼓勵進攻,所以現在的防守犯規多。如果把哈登放在上個世紀不會有這麼多的造犯規,那是正常的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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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球壇超人13
哈登的籃球智商是非常高的,它適應規則的能力太強了。本賽季的“哈登法則”並沒有對哈登造成多大影響!造犯規,要實力、要技巧、要時機、還要巨星相,聯盟就不乏這種高手,只要你敢防,就要你犯規,穩穩的妥妥的跑不了,就算把哈登放在上世紀,他的造殺傷能力也並不會變得多麼弱。上世紀並不強調外線出手,哈登頂多外線造殺傷減少!渾身都是假動作這種造犯規方法,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用的人比較多,一般是用假動作投籃,晃得防守隊員失去重心起跳,趁機往上一蹭,博得投籃犯規。這種方法登哥都會,並將這一技術練的爐火純青,發揮到了極致。
我記得馬健說過,登哥的力量是天生的,和那些專門搞健身的不一樣。 現實中我也經常見到這種,外表一看不算很壯實,脫了衣服也不是很顯肌肉,但是對抗十分驚人。 而登哥的上肢力量絕對是內線級別的,他獨創的造犯規絕技——探臂上籃,就是建立在強悍的手臂力量上,經常看到他殺進內線,N個人又拉又拽,登哥還是能完成上籃動作,其他人敢用這招分分鐘被切掉,也就要不到罰球了。
登哥上賽季是有部分主動找人胳膊的動作,這賽季基本都看不見了,反而開發出了後撤步三分、3+1的技能,再黑他碰瓷真的是沒看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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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視野軍
謝邀:首先哈登的造犯規能力頂級,也可以這麼說聯盟現在沒有比哈登造犯規更強的,並且罰球命中率也還可以,造犯規能力強也代表著進攻頂級,並且能撕裂對方防守。 如果放到上個世紀肯定造犯規能力還是頂級的,只不過現在如果場均10個罰球,放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可能會稍微罰球有下滑,因為畢竟上個世紀更注重身體對抗,裁判的吹罰尺度會比現在松,也就是哨子沒有現在多,現在基本屬於小球時代,過去強力中鋒鎮守籃下突破肯定比現在困難一些三分投的少自然空間拉不開。 所以是金子在哪都發光,毫無疑問哈登回到上個世紀造犯規能力還是頂級的,畢竟這個能力是騙不來的,必須是真正的節奏腳步巧妙的對抗這個技巧不是誰都有的,只是上世紀畢竟對抗激烈,內線肉搏更多,所以造犯規數肯定是要縮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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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草花A
哈登的造犯規能力是他來到休斯頓火箭以後才得到強化的,這也是針對哈登單人帶隊沒有辦法的辦法。隨著保羅的加入和火箭隊員一干人的崛起,哈登的這一絕技似乎淡化了許多。
先說哈登的造犯規能力為什麼這麼強呢?雖然哈登的身體在NBA不是那種特別壯,但哈登的協調能力特別強,在身體扭曲的情況下都能把球投進。所以他的三步上籃基本都是衝著2+1去的,你說你防是不防?哈登甚至能用鬍子來造犯規,你能說什麼。
賽季至今,哈登場均可以罰球10.3次,場均可以命中8.9個,罰球總出手657次,賽季至今罰球命中總數567個,遙遙領先全聯盟,這就是事實!
如果哈登在上個世紀的話,估計都打不了幾場就得受傷。強如喬丹、科比、艾弗森哪個不是傷痕累累,那個時代的巨星都是血裡汗裡打出來的。當哈登處於那個時代的話根本沒有這麼多機會給你造犯規,看看那時的喬丹,為了跨過活塞這座大山,捱了多少次,流了多少血才第一次拿到總冠軍。艾弗森渾身上下七十多處傷,一生都不曾摸到總冠軍的獎盃。多少NBA超級巨星倒在了通往總冠軍的路上,哈登回到那個時代,那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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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895的布拉格
“大鬍子”哈登,本賽季MVP的最大熱門!絕對的超級巨星。然而就是這樣的巨星,也有為人詬病的一點。沒錯,就是他的造犯規能力!
最近幾個賽季哈登的場均罰球都是聯盟最高的,他在比賽中也經常會故意造對手防守犯規,從而搏到罰球!
其實這與哈登的打法有很大關係。
哈登的突破速度不是很快,但是非常有節奏,而且他的歐洲步用的爐火純青。這樣會讓防守球員很頭疼,如果對手跟的太緊很容易被突破!而且哈登突破以後的步伐很詭異,防守球員很容易被迷惑從而吃到犯規!
投籃犯規。由於哈登的突破威脅很大,所以防守球員基本會離哈登很遠,不敢貼太近,這就給哈登很大的投籃空間。但是哈登的投籃威脅更大,所以只要一個假動作,防守人基本就中招了!
如果把哈登放在上個世紀,他的罰球肯定會有所減少,但是絕對不會是大面積減少!因為上個世紀裁判對於投籃犯規的吹罰沒有現在那麼嚴苛!也就是現在球迷經常說的“體毛犯規”沒有那麼多!
其實造犯規是球員對於防守人位置判斷的一種能力。哈登的突破和投籃威脅都太大了,所以他一旦有任何動作,防守人難免會做出錯誤的選擇!
哈登是一位球商很高的球員,他懂得利用自己的優勢和裁判的判罰尺度。並不是所有的球員都可以像他一樣可以對時機把握那麼好!
造犯規能力也是球員得分的一種方式。這樣既能殺傷對手,也可以為球隊貢獻,關鍵是還省體力,這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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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登無論在現役球員還是退役球員中,個人造犯規能力都是聯盟數一數二的,無數個防守隊員都因此賠上犯規吃了虧!
本賽季哈登場均罰球10.3次,場均只命中8.9個,罰球出手657次,遠遠領先聯盟其他球員!
上個世紀打球場上確實沒有這麼多哨子,進攻節奏慢,身體接觸多,動作過大,裁判在吹罰比賽尺度相對寬鬆,多以內線單打為主,大多都是身體對抗的強攻。個人認為哈登在那個年代,依然會很強,畢竟個人能力擺在這兒,哈登打球靠的是腦子,不僅僅是靠身體天賦!
當時的裁判鼓勵球員們之間合理的身體對抗,當對方突破時,只要防守球員用身體扛住對方,不下手去侵犯進攻者就不算犯規。可是哈登的突破往往是判斷出你下手的一瞬間,就會突破你成功的造對手犯規!
最後強調一遍,哈登打球不僅僅靠身體天賦,更主要靠的是自己超高的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