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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尚宮女史

    現在提起某個人戴了綠帽子,大家即便沒有看見,也會在心裡同情這個人,尤其是此人對自己戴了綠帽子之事尚不知情的時候,就更值得同情了。而戴了綠帽子的人倘若自知必然會覺得受到了侮辱,畢竟一萬個人裡面也找不出幾個人願意戴綠帽子。而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人們也以戴綠頭巾為恥,只是那個時候的綠頭巾和現在的綠帽子不是一回事。

    活躍於八世紀的唐朝人封演曾寫了一本史料價值頗高的《封氏聞見記》,內裡有一篇《奇政》就講述了一個關於綠頭巾的故事:

    延陵令李封上任後,經常為治內的犯罪案件頭疼,尤其是很多官府中的人,上至官員下至衙役等經常有違法的行為,即便是經常挨板子,也屢禁不止,畢竟不是什麼大罪,也不可能下獄,頂多就是打一頓板子,好了傷疤就忘了疼。 

    李封就決定讓觸犯了規則但還不至於犯罪入獄的官府之人接受戴綠頭巾的懲罰:

    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釋。吳人著此服,出人州鄉,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僭違。賦稅常先諸縣,去官,竟不捶一人。

    有人犯了錯,不必棍棒伺候,直接綠頭巾奉上,然後裹在頭上,按照所犯錯誤的輕重來決定戴綠頭巾的天數,我們打個比方,如果犯的錯誤有五個等級,處罰時打板子從十下到一百下不等,換成戴綠頭巾就是五天到五十天不等,最輕的錯誤要戴五天綠頭巾,這五天裡,只有睡覺的時候可以將綠頭巾摘下來,其餘時間必須一直戴在頭上。戴夠了天數才能摘下來。

    一來戴上綠頭巾就表示告訴見過他的每一個人他犯錯的事實,二來戴綠頭巾本身就是身份低微的象徵。因此一旦被懲罰的時候,犯錯的人就會引以為恥。所以吳地的人都不願意戴綠頭巾,也就越發謹慎小心不再犯錯。在李封的治理下,延陵這個地方的人非常遵紀守法,甚至稅收都比別的縣收上來的時間早。

    一直到李封任期滿,沒有一個人捱過板子。

    這個故事可信度不是沒有,不過它有很多的先決條件,比如被懲罰戴綠頭巾的人只能是吏人,而不包括平民百姓等,再就是吏人所犯的錯誤並不大,即構不成犯罪,至少構不成入獄甚至砍頭的大罪,而只是犯一些小錯,需要打板子懲罰的那種錯誤。

    但即便如此,倘若犯錯的人寧願挨板子也不肯戴綠頭巾又會如何呢?李封如何能做到讓犯錯誤的人都接受戴綠帽子這件事,如果不肯戴會怎樣呢?再就是,倘若有人覺得戴綠頭巾就是奇恥大辱,寧死不戴又會如何呢?這些在故事裡沒有交代,我們很想窺見其中的真相。

  • 2 # 剛日讀史

    這個事還真是有。 這件事出自《封氏聞見記》,這是一本唐代封演撰寫的古代中國筆記小說集。

    全書共十卷,史料價值很高,《提要》評價說:

    “唐人小說多涉荒怪,此書獨語必徵實。前六卷多陳掌故,七、八兩卷多記古蹟及雜論,均足以資考證,末二卷則全載當時士大夫軼事,嘉言善行居多,惟末附諧語數條而已。”

    這本書共有一百篇,涉及範圍很廣,既有科舉、銓選等政治制度,又有壁記、燒尾等官場習俗,也有婚儀、服飾、飲食、打球、拔河、繩技等社會生活,此外還有碑碣、羊虎、紙錢、石鼓等名物的講說,是研究唐代歷史、文化、風俗的常用材料。

    說起來縣官的措施也很簡單,犯了小罪,不用挨板子,也不罰錢,直接賞你一頂綠頭巾帶上,站在衙門口就行了,不到點不許取下來。

    效果如何呢?據《封氏見聞錄》上說:

    “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釋。吳人著此服,出人州鄉,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僭違。賦稅常先諸縣,去官,竟不捶一人。”

    華人都知道戴綠帽子意味著什麼。那麼最初綠帽子是怎麼被賦予其他含義的呢?

    傳說古時候有一對夫妻。妻子生得嬌豔可人,招來一些狂蜂浪蝶追求。

    丈夫是生意人,要經常到外地去做生意。在丈夫外出的日子裡,妻子就不免有點寂寞難耐。

    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一個賣布的好上了,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廝混。

    約會:

    有一次,丈夫回家後三個月都沒有外出,急得那個賣布的天天在他們家附近打轉。

    一天,丈夫去城外打獵,賣布的見了非常高興,以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當晚就迫不及待地竄進了妻子的臥室。

    沒想到這時丈夫回來了,賣布的只好在的床底躲了一晚。

    後來賣布的給了女的一塊綠色布料,讓她做頂帽子給丈夫,約定看見丈夫戴上綠帽子外出的時候,就可以來。

    過了幾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拿出那頂綠帽子對丈夫說:

    "外面的風沙大,戴上吧。以後你每次外出我都為你做一頂,就像我跟在你身邊一樣。"

    丈夫聽了很開心,高高興興戴上那頂綠帽子,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當晚,妻子就和那賣布的就睡在一起了。後來,“綠頭巾”的說法就這樣傳下來了。

    民間傳說有時也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影響力。這個傳說傳了好多代後,到了元朝,《元典章》規定:娼妓之家長和親屬男子裹著綠頭巾。

    由此,"綠頭巾"就被官方承認與娼妓的男性親屬有了聯絡。

    "綠頭巾"專用來指妻子有不貞行為的男人,並演變成了"綠帽子"。

    從古至今,沒有哪一個男人願意戴上綠帽子,所以延陵縣令李封的這一招,真是釜底抽薪,佩服佩服!畢竟生活中,誰也不想頭上頂點綠。

    歪眼小史工作室

    文: 馮生

  • 3 # 小鎮月明

    唐律是中國古代最完整的法律典籍之一,為後世各代效仿,因為它對於很多案件都做了詳細點的量刑。不過畢竟還是有許多地方難以照顧到,比如一些尋常的小事,不罰不行,但是如果非要處罰,又缺乏足夠的依據,容易受人議論,所以在一些地方上,部分官員就想出了各種奇特的招數來處罰這些和法律打擦邊球的人,其中最有名的要數延陵令李封。

    唐代的延陵就是現在的常州一帶,那裡在南方地區,別看這裡遠離京都,但是這裡的官員卻照樣熟知律令。李封到了這裡以後,雖然只是個縣令,但也是這一代最高的長官,平時需要處理很多的事情,但是很多下屬都對工作沒什麼熱情,這讓他很惱火。在經過一番思考後,他就想出了一個辦法,專門用來懲治那些官員,雖然不疼,但是卻很丟臉,於是後來這裡的官員逐漸變得很勤快。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什麼招式,怎麼這麼管用?

    其實就一條,就是有人犯事,就要在他們的頭上裹一塊綠色的頭巾。

    我們知道,古人對於顏色很敏感,在很多朝代裡,皇室都有自己專門的顏色,其他人是不能亂用的。比如在漢代,因為高祖曾經斬殺白蛇,而他則是赤帝。所以後來大漢認為火能讓他們興旺,就崇拜紅色或者黑色,所以漢朝 官府,大都是紅色的。再比如我們很熟悉的清朝,他們認為黃顏色最為尊貴,尋常百姓、官員是不能用這種顏色的。

    那在唐代,人們同樣對於顏色很有看法。和很多朝代一樣,唐朝的人們也認為太陽是皇權的象徵,所以赤黃只能皇家使用,常人只能用土黃色。不過雖然唐朝對於百姓的服裝顏色做了一定的限制,但是相對寬鬆的唐朝政對此並不認真,民間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有。而在朝廷,官服的顏色卻有明顯的區別,其中最為尊貴的,要數紫色了,再下來就是紅色,綠色和青色屬於墊底的存在,做官的人都認為這是低賤的象徵。

    而這位叫李封的縣令,恰好就是抓住了當地官員的這種心態,一旦有人犯錯,如果不是很嚴重的問題,他就下令要這些人戴上綠色的帽子。根據犯法的嚴重情況,他還做了不同情況戴這種帽子的天數,如果比較嚴重,可能要戴很多天。當地的官員自從聽說這條律令後,又見幾個同僚遭到了這樣的羞辱,後來就有了很大的收斂,很少再有官員敢於犯錯。

    李封做了幾年縣令後,到他離任的時候,這裡的官員竟然每一個受到懲罰的,個個都是優秀的官員。而且他主政的幾年中,這裡的稅賦年年都早早交上去了,可見這裡的官員變得有多麼積極。李封的這個辦法,不但讓這一個小城裡面懶散的官員變成了幹吏,他的事蹟還被人記下來,留給後人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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