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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弘農楊氏四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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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挖歷史真相
這種打屁股的刑法名叫“笞杖”,就是說用竹條或者木條對人體抽打。
在唐朝以前,施刑時時沒有固定的位置的,這就導致了很多犯人都會被活生生的打死。唐朝的《明堂針灸圖》的出現才改變了這一情況,胸背部有大量的重要穴位,嚴重的撞擊,拍打會有生命危險。而屁股上重要穴位則少的多。於是唐太宗就規定了“笞杖”時打屁股,之後歷朝歷代都沿用了這種方法。
在古代不只是犯人,官吏違法也是一樣的!從秦開始就專門制訂了管束官員的行政法規,一旦官員擅離職守,有事不請示等都要被打屁股。
對於從未受過皮肉之苦的人來說,屁股捱打是一種痛苦的刑罰,於是就衍生了一種新職業,代捱打,一般是乞丐充當,但是要買通衙役,衙役的錢往往比捱打的人還多。
總而言之,因為打屁股能很痛,能達成預期目標,而且不會讓罪不至死的犯人出現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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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口水雜談
中國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踢人家屁股者,及預備屁股給人家踢者。——林語堂《論踢屁股》
“拉下去,重打××大板!”
這樣的臺詞在古裝影視中隨處可見。重打××大板,當然打屁股了,只不過古人對打屁股很有研究,怎麼打、打哪裡、大多少下……總而言之就是打的有學問、有講究、有技術……
在古代打屁股叫笞杖或杖臀,是一種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雖然有輕重之分,但是其本質上一樣的,都是打屁股。男人犯罪如此,婦女犯罪也是如此,古人說什麼男女有別,但是說到受刑這點上卻沒有男女之分……
但是,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明、清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在古代封建社會,大戶人家未嫁人的女子,在結婚前基本上是不出大門的,即使是在結婚後,在外面拋頭露面也是很少見的。你可以想象一下,當時受刑女犯人的壓力有多大……
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變態的規定。在民間鄰里若有仇恨,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裸體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美其名曰“看打”。不僅如此,有錢的還有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別看衙役幹別的不行,但是幹這個還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繁多,而且花樣百出。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褲子脫掉示眾,並拉到門前大街上,這叫“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羞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
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當然,這這方面當官的也是一把好手,如果你給的錢夠多,這天縣官可以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當場碰死不在少數。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他的妻女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晚清俞樾記述過這麼一件事。某縣農家女與人私通,被發現後不僅不知悔改,還教唆相好的挾持自己的丈夫,向夫家索要金銀。縣官得知,讓該女子的父母出面。女子不聽,縣官便打她老爹的屁股,扇老媽的嘴巴。然後又讓其父母教育她,不行,又責打她的父母。最後官府擒獲這對奸人,縣官罵女無恥不孝,豬狗不如。命左右盡去其衣,不留寸布,先是扇她的臉,還要扇的和她老媽一樣多,然後再打屁股,也要打的和她老爸一樣的數,最後在以奸罪,重打四十板子。”此事轟動一時,聞風而至者上千人。用刑完畢了,縣官又命父母將其領回,並悉數退還聘禮。但事情遠遠沒有完結。當父母扶著裸體的女兒離開縣衙時,脫下自己的外衣為女兒遮醜。這時,極富正義感的看客們出現了,他們搶走了女子的衣服,迫使那女子光著身子回家去。
就這樣,官民共同導演了無恥的一幕。這樣的狗血劇,縱然是暴力情色電影的大導演也未必能想到。而且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血流如注的屁股就成了他們的茶前飯後談資。
說到這裡,你現在古人為什麼都愛看打板子了吧?行刑是需要看客的,否則就失去了懲戒示眾的作用。中國乃禮儀之邦,但是被行刑者被脫衣、光屁股受刑,卻往往招來了有心理疾病的閒漢們聚集。即使是現代人看到這也不免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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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王有話港
打屁股的第一個原因是可以羞辱被打之人,第二是造成的損傷程度可以讓打人者自己拿捏。水滸傳中林沖、武松等進到牢獄裡被打的殺威棒就是這樣。嚴重的可以被打死,輕的只是受一點皮外傷。就看獄頭的心情了。
而官員被打屁股主要是在明代。但明代的官員都以被皇帝打屁股為榮,能被皇帝打屁股就可以博得清名,成為榮耀。甚至有官員為了挨板子而主動惹帝王生氣,不能不說實在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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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慌的小包子
因為……疼啊
不僅身上疼,而且精神上也會備受折磨。
打屁股在中國古代是一種刑罰,叫做杖刑。這個刑種始自東漢,流行於隋唐,沿用至明清,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平民百姓,一旦做了違法亂紀之事,都會面臨當眾打屁股的風險。
打屁股有多疼?我們先說身體上的疼痛。用來實施杖刑的木板子是扁平狀的,又大又重,以保證給犯人屁股以較大的打擊力道,從漢到清,板子也在不斷進化和改造,使遭受杖刑的犯人常常在中途就昏迷甚至斃命。
有人認為,屁股上肉厚、禁打,隨便打個百十來下也無所謂,所以電視上總會看到某些主角被打了七八十個板子“以示懲戒”,然後趴著塗一塗金瘡藥便又活蹦亂跳了。此等骨骼驚奇之人可能是吃轉基因食物長大的,古代華人能清醒地挨20個板子就算天賦異稟、多福多壽了。
北宋建隆二年,太祖趙匡胤下令將貪官商河縣令李瑤“杖死”,南宋初紹興十二年(1142),高宗趙構杖殺偽福國長公主李善靜。到了明代,隨著皇權的高度集中,為了彰顯皇位,很多朝政要員也沒逃得了當庭打屁股致死的命運。
由此可見,打屁股是真的能打死人的,而且是十分痛苦的死去,遠比絞刑和砍頭更殘忍、更折磨人。
從電視劇中我們可以看到,杖刑多在有人圍觀的情況下進行,也就是說,要當眾被打屁股,這對任何一個人而言,這都是一種心理上的羞辱。明清時期明令規定,婦女通姦的話要實施杖刑,光是行刑的準備過程,就足以讓這些“犯人”羞愧致死,這哪裡是在打屁股,分明是在啪啪打臉。除此之外,像上文所述,明朝時很多官員都吃過板子,哀嚎之聲響遍朝堂,即便是苟且留下了性命,這屈辱的捱打一幕也會讓他們很難再抬起頭吧。
相較於肉體上的疼痛而言,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更讓人接受不了。肉體上的杖刑可以作弊,例如花錢賄賂行刑之人,讓他力道小一點,不至於打屁股時傷及內臟,只用皮肉之苦保全性命即可,那樣的話即便五十大板,也是可以承受的了的,像王陽明就曾被打過五十大板,丟了半條命。可是杖刑帶來的精神上的折磨卻無法作弊,不管是輕打還是重打,準備工作是少不了的,在褪去褲子那一刻,所有的尊嚴和臉面就碎了一地,不只是人前抬不起頭,怕是自己心理的那道坎也很難過去了吧。
實際上,杖刑不只是中國獨有的刑罰,非洲、越南、北韓的歷史上都有關於打屁股的記載。可見,在折磨人肉體和精神這方面,各地區、各國家倒是十分有默契的。杖刑不僅能帶給犯人巨大的痛苦,更能給圍觀的人帶來強烈的震懾作用,誰都不想成為光屁股趴在大庭廣眾眼前被打的那個人,所以,廣大民眾就會謹言慎行,不去觸碰律法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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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結構屁股上肉最多。打板子屬於懲戒形式。如果要至於死地直接打頭不是更好嗎?當然也有被打板子打死的。這種情況就另當別論了。比如身體虛弱。比如得罪了某些人。又不好直接殺你,就用打板子的形式滅了你,最後還可以把這個責任推到你自己身上,是說你身體扛不住。滿滿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