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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語連篇

    此案關注人數較多,持續時間較長。話題議論內容較寬,有關尊師重教,有關社會風氣,人倫道德及司法公證等等。

    二審維持原判,相信也是經過慎重考慮後的決定。我們誰也無法超越歷史的侷限性。當事人也是一樣,二審結束,只是一件事情走到了一個節點。僅此而已。

    如此案確實還有沉冤在洗,即便是二審終審,終會也有得以雪化之時。我們國家司法及其通道非常健全了,還有最高法院,還有信訪,還有紀檢等等其他渠道反映問題,相信人間自有公道在。

    我個人覺得,做為不明真相的的普通圍觀人員,還是靜等花開的好。多說了不該說的話,誰知道你是幫了正義呢,還是幫了偽正義呢?

  • 2 # 一生為你g

    沒什麼看待,只要今後凡是打人者一律安這個規定判(堅決反對因為被打者是所謂的老師),就象現在的副檢察長老婆、岳母二次有謀故意傷害罪,她們為什麼只是拘留1O多天。真正的看法是公平、公正皇子犯法與公民同罪。現在就看這雙女人判多少年,這才是真正的看待。

  • 3 # 木易拙見

    不是二審維持原判如何看待,而是如果被打者不是人民教師,而是幹體力勞動的木工職業師傅(古代木匠、瓦匠、教書匠是一樣的,都叫師傅),會不會有一審?

    假如:常某二十年前,十三歲不是跟著老師學文化知識,而是跟著一個木匠師傅學藝。這個木匠師傅要求很嚴格,性格刁怪。徒弟常某稍微做錯了什麼,就經常被師傅毆打……。

    試問:被打的木匠師傅的同行們會集體向上一層層反映和求訴?公安部門會立即抓捕立案?檢察院會積極主動公訴?那個被打者也會“穩座釣魚臺”,“視而不見,聞而不問”?反正不露面、不發聲嗎?

    常某是個什麼層次的人?他的父親又是哪個底層次的人?我們為什麼要拿這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說事,甚至借題發揮?

    得饒人處且饒人!

  • 4 # 周笛zt

    哪有父母無辜打自已孩子的?打的原因一是嚇一下,讓其改正。二是孩子太任性,太犟,不刺激改不了。三是恨鐵不成鋼。作為孩子也有記恨的,但你能反打父母嗎?你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嗎?老師也一樣,如同父母的良苦用心。

  • 5 # 大南詔雲雨

    建議警方把如此糾纏提問的人先抓起來再說!這些人都是攪屎棍!居心叵測,不安好心!常某罪不可赦,鐵板釘釘子,還瞎嚷嚷,簡直就是無聊!

  • 6 # wanderfullife926

    二審判決後,只想說老師算個球毛,殺了才解恨,一群教師的狡辯,造成了常某的千古怨案,從常某案整個審理及判決中,可以說明一個重要問題,教師真沒有一個好東西,嘴巴太臭,不重事實,踐踏國法,外賣小哥捱了四十多巴掌,怎不見教師們放個屁。

  • 7 # 9冰峰雪梅9

    你應該這樣提問:你如何看待垃圾老師為何現在還不發聲?他敢說當年就是簡單的體罰,而不是進行人格的侮辱?這個老師敢站出來說你當時沒有侮辱踩頭暴打學生,如果有,你斷子絕孫,你敢這麼發誓嗎?

  • 8 # 傳傳43

    維持原判,是維護的法律和正義!打老師本人就是大逆不道,況且錄影片上傳網路,讓幾億人觀看。其影響惡劣之極。為清除影響,震攝邪惡,維持原判,是法律公允正義之舉!

  • 9 # 用中華利劍

    二審維持原判,常某暫不上訴,有站在常一邊的網友心裡想、判得太重,不就了幾巴掌嗎,不就是常某為了炫耀要把視熲漏到了網上,有什麼大不了?有站在老師這方的網友又指責、判得太輕了,你常某拳打腳踢,還把影片發到網上炫耀,嚇得老師不敢伸張。

    如此種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現在是等教師節過後、常某需不需要再上訴到終審,去不去撞南牆,如果要上訴終審,網友們還得吵一陣子。

  • 10 # 馬春太

    打老師肯定不對,打任何人都是違法的,如果老師是真心為學生好,管的嚴的是對的,嚴師出高徒,為什麼過去老師都有戒尺,就是打不聽話不好好學習的學生。但是現在的老師很多都不能為人師表,私心嚴重,唯錢是命,沒有一點師德,所以教出來學生也是無德無素質,政府應該重視教育了,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承救教育,無師德的老師應請理出教育界,還教育界一片蘭天,教書育人是百年大計,老師不能為人師表,談何育人,課堂上不講主題,課外辦補習班,誰不參加補習班還給學生小鞋穿,找茬傷害學生,怎麼教書的?對這樣無一點師德的所謂老師見一個打一個,打的越狠越好,教師隊伍該好好整整了,臭魚爛蝦清出教育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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