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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浪打浪中浪

    當今社會是資訊化時代。網路直播直媒體。可以快速的提高曝光率,使資訊快速傳播。另網路絡主播的行業可以引流一個興趣圈。在這個興趣圈內可以共同交流以及實現圈內資源轉換。比如網路服裝主播,往往吸引的是一些服裝商家以及服裝喜好者。這樣透過縮小消費群體,可以達到定量推廣,降低成本,提高商品轉換率。

  • 2 # 農村老娃

    個人覺得時代在病變!

    沒有門檻、看起來輕鬆與看起來容易賺錢的特點,吸引了無數青少年準備或已經投入到這個行業中去,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傳達了既然連沒有上過學的人透過做主播都能賺錢,那麼辛辛苦苦的讀書有什麼用的觀念,造成這種思想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為他們對直播行業瞭解太少,而當他們懵懵懂懂放棄工作、放下學業、放下家庭應有的責任投入到直播中,他們得到多少收入呢。功利性強是主播在青少年一次次觀看時傳授的思想,資本主義社會以錢為本,有向錢看的風氣在,主播更是加強了這種風氣,這使青少年們忘記了詩與遠方而隻眼著於眼前的苟且,不難想象,當作為國家未來的青少年都這麼唯利是圖,那麼以愛國精神為主體的奉獻精神將不復存在。但主播傳達的正面資訊也是有的,就像前文中提到的表達自己,追求自己的愛好,即使由於家庭等各方面原因,沒能展現自己的有夢青年,只憑一張身份證就能在大眾面前表現自我,追求自己的夢想。在直播出現之前,從未出現過這麼大眾化的舞臺,透過這個舞臺成功的人,以他們的親身經歷來勸勉人們去追求自己的夢想。

  • 3 # 創投人生

    第一個產品:直播間(基於網際網路的一種音影片輸出服務)

    第二個產品:主播(利用直播間進行內容輸出)因此,產品就是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能夠直接產生價值的商品,承載主播的平臺本身,就相當於一個商店,主播就是產品,同時也是內容輸出者。

  • 4 # 儒姐在北京

    個人感覺,這個職業除了消遣,滿足御宅族的空虛以外,並沒能給社會帶來積極意義,或者創造積極的價值。

    以前是沒有這個職業的,後來社會變得畸形了,畸形的社會誕生出了畸形的職業。在如今功利主義、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的風潮下,很多人為了一夜暴富,不惜各種大尺度低俗的形式進行直播,其實真的很噁心。

  • 5 # 李蘭頌

    【傳媒業態類話題】

    謝邀。遺憾的是,僅就網際網路自媒體而言,主播尚未構成行業,說是職業也未可知。至於自媒體可稱為行業否暫無大資料雲計算依據。作為一個行業,要有現代管理一一目標人群的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入職條件、崗位培訓、考核制度。自媒體則完全不是這樣呈現,起點和門檻更談不上難上加難的程度。

    我是在某大型生活服務類電視節目上得知有人自稱網路主播的。我所看到的自媒體人,多為旅居海外半工半讀疊加的外景採拍直播,身背裝置,走街串巷,就地取材,似導遊又特學霸。我以為,網路主播的特質在於,媒體融合中,藉助時代風,藉助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風口,各行各業,精準服務,落實落地。

    僅就集約化和規範化而言,中央廣播電視總檯的中央電視臺出鏡主持人一一約計不過只在三百以至於四百人之間,這些人各個都經歷過系統學習、專業訓練和嚴格考核後才持證上崗。與傳媒院校培養的學士、碩士、博士相比,自媒體人自由度大也就不能整齊劃一,也是構不成行業或職業的原因所在之一。

    可以認為,互聯互通,實在實用,是網際網路自媒體人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整體趨勢,關鍵看中國網民上網都喜歡做點什麼?受眾最廣的APP又是什麼?有大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6月,中國即時通訊使用者規模達到8.25億,佔網民整體的96.5%;手機即時通訊使用者規模達8.21億,佔手機網民的96.9%。

    網路主播當下存在的實際意義究竟有哪幾條?分析其受眾群體是一個較大方面,這是不容小覷的開闊水域,而網路主播則是水中的魚。是受眾之水養著網路主播之魚,水質是好的,只是自然些;魚呢,自由自在地水中游,當然值得點贊鼓勵,但是,其中的魚目混珠,參差不一,良莠不齊,也就成了大問題。

    有魚兒在汙染生態環境,還是水域本身需要淨化?就數量說,大資料公開披露還顯示,網路新聞使用者規模達到6.86億,佔網民整體的80.3%;手機網路新聞使用者規模達6.60億,佔手機網民的78.0%。這應該是一個無以倫比的水源地吧?其中的魚兒,分眾的服務,恰是其存在的意義和理由,物聯網也是⋯⋯

    網路購物使用者規模達6.39億,佔網民整體的74.8%;手機網路購物使用者規模達6.22億,佔手機網民的73.4%。比如,對餐飲的品頭論足為餐飲文化。此外,網上外賣、網路支付、網路影片、網約出租車、線上政務服務等都擁有龐大的使用者規模。 作為網民的一員自動成為網路文化的消費者即自媒體人。

    其中,網路影片使用者規模達到了7.59億,佔網民整體的88.88%,短影片使用者規模6.48億,佔網民整體的75.8%。網上外賣使用者的規模也達到了4.21億。人民日報社所屬人民網、新華通訊社所屬新華網、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所屬央廣網央視網都由多媒體向全媒體努力,以中央廚房向全社會開放媒體融合。

  • 6 # 正說財經

    網路主播作為一種娛樂形式,其本身就是為了娛樂大眾的,只要主播輸出的內容讓觀眾滿意,讓觀眾快樂,其存在就是有意義的。

    和最早的相聲一樣,是一種娛樂形式

    相聲起源於街頭,是一種街頭藝術,透過語言的形式,以說學逗唱吸引來往的路人,靠路人的打賞吃飯。可以說網路主播和最早在街頭的相聲演員一樣,是靠賣藝為生,而不是所謂的網路乞討。

    隨著行業的發展,網路直播門檻越來越高,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面對鏡頭滔滔不絕講上幾個小時,也不是所有人能唱的一首好歌(哪怕有音效卡的協助)。直播也會和相聲一樣,出現各式各樣的手藝,不論是說學逗唱還是帥賣怪壞,形式和風格的多樣化,會使得這些行業更具活力。

    注意力碎片化的時代,直播形式更有優勢

    相比於大製作的電視劇、電影,網路直播更適合用碎片化的時間去娛樂。電影需要2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去看,電視劇花費的時間更多,都是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的,而且是連續的時間。

    相對而言,網路直播則更靈活,您可以隨時去看,不會存在一進直播間不知道在說什麼的情況,就算有,也無關緊要,因為話題很快會過去。而且現在很多直播平臺是有錄播功能的,您可以挑自己有空的去看直播。

    直播帶貨

    現在網路主播已經不單單依靠直播掙錢了,往往兼職帶貨,許多主播帶貨能力之強讓明星都汗顏。網路主播帶貨的能力,已經成為和明星代言同等的推廣形式,並且是一個立竿見影的形式。

    隨著現在流量越來越貴,電商渠道如果僅僅是以平面圖片來展示其商品,對於轉化的提升非常有限。電商平臺隨即推出直播功能,將產品以直播的形式全方位的進行展示,能讓消費者更好地瞭解產品,以提高轉化。

    而明星的形象代言,很難透過資料去分析,其投入產出到底是多少,目前更多的會將明星的形象代言作為品牌調性的一種宣傳,將明星的形象授權作為宣傳資料為其他形式服務。明星的形象代言往往其收益會變得更加長期,不那麼顯著,很難透過直觀的資料去衡量。

    正確認識網路直播的價值

    網路直播作為一種娛樂形式,目前已經擁有了很高的流量並佔據了使用者大量的時間,不論其透過直播變現還是帶貨變現,都是在證明其流量的價值,說明消費者對這種娛樂形式是認可的。

    我們不能因為其門檻低、部分內容低俗而否認所有從業人員對行業付出的艱辛。我們應該去正確面對許多主播暴富的現象,不能一味以負面的情緒去牴觸。所有的行業在爆發初期都是有巨大紅利的,那個時候從業人員本身並不能預測這個行業能行,其本身的投入本就是一場未知,行業成長帶來的紅利是對他們長期努力付出的獎勵。

    不論主播的直播內容是否充滿知識文化,我們不可否認的是,能夠帶給他人快樂的職業是高貴的,尤其在這個壓力山大的社會,能給別人帶來歡樂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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